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認為立法院通過中選會人事同意權後,行政院就應該依照程序發布人事令,質疑行政院遲遲不肯發布是職務怠惰「立法院通過中選會人事同意權,行政院就應該依照程序發布人事令,現在的行政院遲遲不肯發布,你認為行政院這樣的職務怠惰構不構成瀆職罪?」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質疑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面對立法院人事審查卻不接受立委詢答「今天你是人事審查權,也可以傲慢到這樣,不接受立委的詢答」發言紀錄
- 李委員貞秀
主席好,要麻煩你幫忙請徐被提名人上臺,謝謝。
- 主席
謝謝,特別跟李貞秀女士做個說明,上一次這整個朝野協商的一個結論,我們也尊重,基於對立法院韓國瑜院長對法律協商的結論,我們委員會尊重李貞秀女士的上臺發言,但是我們也尊重目前行政院所有的一個結論──行政官員可以不必詢答,這個部分也請李貞秀女士可以諒解,請你充分把握你的發言時間,讓我們來聆聽,好不好?
- 李委員貞秀
好,請國人大家幫忙一起看看,從大院質詢到今天,賴政府團隊一直這樣子對一個陸配立委公然羞辱。我先繼續我的質詢,我要請教徐被提名人,立法院通過中選會人事同意權,行政院就應該依照程序發布人事令,現在的行政院遲遲不肯發布,你認為行政院這樣的職務怠惰構不構成瀆職罪?所以今天是不會有人回答?我在想,這種司法、檢調不是都獨立辦案嗎?從昨天的中選會到今天的檢察總長,現在都已經全部變成民進黨的檢察體系、民進黨的中選會了嗎?檢察官是不是應該要主動偵辦行政院卓榮泰?被提名人不回答是要包庇行政院長嗎?中選會無法正常運作,直接影響人民的參政投票權利,民進黨政府現在是要沒收人民的基本權利嗎?這些看來被提名人都無法回答。今天你是人事審查權,也可以傲慢到這樣,不接受立委的詢答,台灣民眾黨、我們大家都在看,國人同胞也都在看。還是被提名人只在乎檢察總長的職位能不能通過?再來要請教被提名人,立法院去年通過法院組織法,落實了法庭透明,但目前司法院卻背離立法原意,將原本立法者要求的公開播送延遲,司法院違背國會立法權,限縮母法,讓陽光無法照進法庭,現在的法律已經變成由檢察官解釋了嗎?還是司法院有權可以扭曲立法者的原意?這樣還需要立法院嗎?還需要正當的立法程序嗎?被提名人都不回答就對了?請記得要尊重民意啊!台灣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有369萬的民意基礎,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目前外界眾多的質疑聲浪都在批評有些不肖檢察官讓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檢察官的起訴書淪為八卦笑料。近幾年從宜蘭縣長林姿妙案、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案到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案,雖然個案背景不同,但都看到了偵查內容不斷外流,檢方配合特定媒體,引導輿論辦案、輿論審判,當偵查不公開變成選擇性公開,偵查不公開成了媒體最公開,甚至連羈押都敢拿來當工具押人逼供,個別檢察官公然討好上意,墮落至此!請問被提名人,你若是檢察總長,你要如何防止檢察官濫權偵查?所以目前新的被提名人完全無法回答本席這些最基本的審查問題?最後,台灣民眾黨的問卷中有提到,針對不適任的檢察官要有相關的淘汰機制,不適任檢察官已經讓司法體系成為最不被人民信任的機關,但過去的一年多,經過懲戒法院解除職務的才4位,這樣做得到所謂的發揮淘汰功能嗎?被提名人,你上任之後要怎麼改善?所以大家現在看到一個很好笑的人事審查,立法委員面對的是一個空的質詢臺,被提名人沒有任何回應,是你不想要被檢視嗎?還是不需要通過民意的審查,就已經內定好是檢察總長了嗎?你今天配合整個行政體系,打壓一個民選的不分區立法委員,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包括政務官,包括賴清德總統,甚至本席,都是對著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任的,請問你們這些人眼裡有中華民國憲法嗎?大家領的薪水都是中華民國納稅人給的薪水,不是民進黨給你的薪水,也不是賴政府、賴團隊給你的薪水,陸配的民意代表台灣民眾黨不是先例,之前的國民黨也有過,南投縣議員一樣也是陸配身分,可是他從上任到卸任,從來沒有任何適法性的問題。今天賴政府帶著整個行政團隊刻意地羞辱陸配立法委員,打壓陸配的民意代表,原來本身合法的民意代表也全部給他薪水扣除……
- 主席
謝謝李貞秀女士……
- 李委員貞秀
我最後要再講一下……
- 主席
我完全尊重你的發言,行政部門或者行政官員或者被提名人之所以沒有上臺,倒不是他不尊重民意,而是基於主席的裁示,他們可以不用上臺備詢,其實……
- 李委員貞秀
本席最後提一個期許好嗎?我先講完一下下……
- 主席
你會比較辛苦一點,但那是基於朝野協商的結論,就是因為法律和事實的疑慮有待釐清,所以我們尊重朝野協商,同時也尊重你的發言,好不好?謝謝。
- 李委員貞秀
本席期許檢察總長身為檢察體系的最高長官,不能淪為當權者的法律打手,應該要積極維護程序正義、維護司法正義,做全體國民的檢察總長,讓人民能夠重新信任司法,謝謝。
- 主席
謝謝李貞秀女士,剛剛李貞秀女士的發言,除了身分問題以及事實和法律有待釐清以外,其實有一些發言也值得被提名人斟酌。現在請張雅琳委員暫代主席。
- 主席(張委員雅琳代)
下一位我們邀請莊瑞雄委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貞秀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