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1 屆

人工智慧的主管機關應由誰擔任、權責如何劃分?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0 種意見,共 16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國科會應主導AI基本法與研發6 位

    這群主張認為AI研發與數據屬國科會職責,應由國科會延續擔任主管機關,或負責上位的跨部會、跨學術整合,數發部則負責風險管理、數據分析等執行面。主張者反對臨時換手給數發部,也反對完全弱化國科會的角色。

    「就我本人的立場來講,到目前為止,我還是覺得AI基本法這種框架的東西,如果是要研發、如果是要數據,這部分應該是由國科會來主導,我個人是這麼覺得。」黃健豪(中國國民黨)・2025 年 6 月 18 日
    「本黨立委包含本席都認為應該由國科會主責」邱若華(中國國民黨)・2025 年 6 月 18 日
    「該哪個部門就哪個部門,而不是臨時來做這個換手的動作!」柯志恩(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2. 設置中央層級跨部會AI專責單位6 位

    這群主張認為AI涉及跨部門整合與資料治理,需要中央層級的統一領導與單一窗口。具體做法包括設置專門委員會或國家人工智慧委員會、由政務委員督導各部會法規配合,或成立協調小組形成國家級AI發展計畫。

    「那麼是不是可以由數發部主動向國科會還有國發會要求一起建立一個協調小組,由行政院政務委員納入國科會、教育部、經濟部,形成一個國家級的AI發展計畫,而不是各自為政?」邱若華(中國國民黨)・2025 年 10 月 15 日
    「我想它不只是一個科研的課題,更應該是跨部門的整合跟資料的治理」郭昱晴(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難道不值得設置一個專門的委員會嗎?」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3. 數發部應擔任AI基本法主管機關3 位

    這群主張認為AI基本法應由數發部主責,負責法則、應用與執行,並應爭取回到交通委員會審查。其中有主張認為數發部最專業、最適合;一則主張認為應尊重行政院依權責所作的歸屬,立法院不應強行干預;另有主張反對將法案移往教委會由國科會審查。

    「這個部分是數發部主責」許智傑(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18 日
    「所以本席希望各委員應該要尊重行政院的專業,其實行政院以各部會的業務權責及後續AI基本法通過之後相關的法規修訂、政策推動評估,認為應該是由數發部主責,行政院既然有這樣的專業來歸責,立法院也不應該強行干預。」陳秀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本席認為,人工智慧基本法主管機關照理講應該要由數發部來主導,你可以配合其他業務來做其他分類,但是主管機關應該要放在數位發展部。」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4 年 3 月 20 日
  4. 數發部量能不足以擔任主管機關3 位

    這群主張認為數發部缺乏預算、人力與法制量能,無力統整、督促各機關訂定相關法規,因此不適合擔任主管機關。其中一則主張另指出,只有降級前的科技部才有能力主導,並對政府組織體系表示失望。

    「當初國科會還沒有被降級,也就是之前的科技部才有辦法主導這個部分」柯志恩(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沒錢、沒人、沒有法制量能,怎麼能做我國未來人工智慧發展的主管機關呢?」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9 日
    「甚至我真的覺得數發部大概也沒有那個能力可以擔負未來統整、督促各個機關訂定相關法案這樣一個任務」翁曉玲(中國國民黨)・2024 年 6 月 5 日
  5. 主管機關可考慮放在經濟部2 位

    這群主張認為將主管機關放在經濟部可能較適合。其中一則建議將數位產業署併入經濟部,與產業發展署、技術司、工研院等整合,以避免多頭馬車。

    「把數位部的數位產業署含括到經濟部裡面再成立一個署」陳超明(無黨籍)・2025 年 1 月 15 日
    「其實我真的認為將主管機關放在經濟部可能還比較適合」翁曉玲(中國國民黨)・2024 年 6 月 5 日
  6. 數發部接手後應提出具體作法與成效2 位

    這群主張要求數發部接手後不能只有口號,應儘快提出AI政策改進報告,列出跨部會協調與資源整合的KPI,並提出兼顧創新與人權的具體作法。其中一則表示不反對由數發部劃紅線保障人權,但指出AI發展的根本工作尚未完成。

    「裡面也要列出跨部會協調跟資源整合的KPI成效啊!」邱若華(中國國民黨)・2025 年 10 月 15 日
    「你們不能接手後只有口號,人家做得要死要活的,然後你們接手後就只有口號,這樣讓大家很擔心欸!」萬美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7. 特定領域AI應用的主導與跨部會分工2 位

    這群主張針對個別領域討論權責:AI洗錢防制涉及各部會,須有人主導整合,並認為金管會可有最大主導權;文化部處理AI侵權議題則須跨部會進行。

    「對於有侵權的可能性,我認為你們還必須要跨部會」陳培瑜(民主進步黨)・2024 年 11 月 21 日
    「本席是建議像資安署、國安會還有國科會,甚至我們資安研究院,應該要成立一個類似跨部會,類似這種AI資安技術聯防的一個小組」羅美玲(民主進步黨)・2024 年 11 月 18 日
  8. 國科會不適合擔任AI基本法主管機關1 位

    這群主張質疑國科會是否有能力承擔AI法制,以及能否追蹤其他部會的法規修訂進度。理由是國科會應專注於前瞻科學研究的規劃,制定AI基本法並非其專業。

    「坦白說我很懷疑國科會到底有沒有這個能力可以去承擔這個法制的重責大任」翁曉玲(中國國民黨)・2024 年 6 月 5 日
  9. 主管機關歸屬保留討論空間1 位

    草案目前將主管機關列為數發部,但提案者表示仍可討論、修改,並未堅持由特定單位負責。

    「本席提的草案到現在為止,主管機關還是掛數發部,但本席認為還是有一些可以討論、修改的空間,並沒有一定堅持要由哪一個單位負責。」吳宗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10. 主管機關不應扮演獨斷角色並應溝通1 位

    主張主管機關不應擔任「AI沙皇」這類極端、獨裁的角色,但在推動速度上可以參考,並應做更多溝通。

    「不要擔任AI沙皇這種極端的角色,但是在速度上應該要參考,所以應該要做更多的溝通,不要做這種獨裁的沙皇。」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28 日

另有 1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閱讀時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