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1 屆

人工智慧對兒童及少年的影響應如何因應?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5 種意見,共 3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制定並強化學生使用生成式AI的指引2 位

    認為現行數位教學指引中學生使用生成式AI的內容不足,要求教育部儘速訂定學生AI使用指引並定期更新,教導學生何時可用、如何善用及何謂誤用,並在追趕技術的同時設下適當限制。

    「在往前衝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有所保留,我們要有追著跑的技術進行,也要有適當的煞車,讓AI在適應的過程當中,讓全民來學習。」羅廷瑋(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28 日
    「本席再次強調,不光是給老師的教學指引,學生真的也需要使用指引,請教育部對此進行研議,現在是5月份,我是希望能夠快一點,至少3個月內能不能有一個初步的結果」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4 年 5 月 27 日
  2. AI基本法納入兒少保護原則與影響評估2 位

    主張在AI基本法中納入保護兒童的原則性規定,因兒童屬脆弱族群,否則保護可能被忽略;並以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在一定期間內完成AI對兒少的影響性評估。

    「本席主張AI影響兒少的評估,也列入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三讀通過以後,一定要在一定期間內完成影響性評估。」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5 年 7 月 4 日
    「這邊我們可以提供團體跟學者名單,但我希望除了評測之外,在基本法裡面是不是可以把這些概念也放進去?」張雅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18 日
  3. 教育及情緒互動類AI產品列為高風險並設兒少保護機制1 位

    認為應設定保護機制,以掌握未成年人與AI的互動內容及AI給予的建議;用於教育、職業培訓、學生評估、監控學習者行為,或具與未成年人心理、情緒互動功能的AI產品應視為高風險,並在審查中納入兒童脆弱性評估、操控風險、家長同意、透明度與可識別性。

    「他們是說如果今天這個AI的產品開發用於教育、職業培訓、學生評估或監控學習者的行為,或是擁有與未成年心理、情緒互動等等功能,如情緒識別,就會把這樣的東西視為高風險,因此必須在風險管理、設計合規、自我評估以及第三方審查的時候,明確納入兒童脆弱性評估、操控風險、家長同意流程、透明度與可識別性,也就是說,像是在操作性的部分,他們要確認是否有難以察覺的誘導式設計,例如可能是遊戲化獎勵、無限滑動,讓兒童無意識地進行操作或是過度使用,以及這裡面是否明確標示為AI,讓兒童可以識別我今天是在跟機器人互動,而不是跟真人互動,才能夠讓他提出一個更容易辨識的提示;以及是否依據GDPR取得家長的同意,限制敏感資料的蒐集,並且提供刪除及存取權限給兒童及家長。我會認為這才是真正做到所謂的兒少保護」張雅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18 日
  4. 將AI視為工具並以建立正確觀念取代懲處1 位

    認為AI應被視為工具與助力而非敵人,對學生使用AI不應採取懲處方式,而應建立正確的使用觀念。

    「它其實是戰友,它永遠都應該是我們的工具,而不是我們的敵人」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4 年 4 月 18 日
  5. 國科會與教育部建立心理諮商專業1 位

    認為國科會與教育部都需建立心理諮商專業,以因應學生的心理支持需求及青年可能仰賴AI的情況。

    「不管國科會或教育部都需要建立心理諮商的專業」羅廷瑋(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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