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0 屆
政府機關使用人工智慧應有哪些規範?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4 種意見,共 4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司法與審計AI須先訂指引並可課責透明2 位
支持或不反對司法、檢察、審計運用AI,但要求先訂指引或立法、公開風險與使用情形、建立獨立查核與課責機制,避免誤判與過度依賴,保障當事人權益。
「我們還認為你要訂參考指引也要開公聽會,廣邀相關的利害人與會及學界等等,並參考最新的國際規範,務必一定要降低風險、清楚說明風險,才可以讓這套系統上路。」林淑芬(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0 月 5 日
「這是你們司法院應該給全民一個解釋的地方。」謝衣鳯(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5 日
公部門應積極導入AI提升行政效能1 位
主張各機關擴大運用AI於輔導、稽核、公文、交通、筆錄、僑教等業務,推動資料共享、盤點國外做法並評估引進專才,以提升效率與服務品質。
「未來應該讓經過國家考試的書記官不再花費很多時間在非核心業務上,甚至可以用人工智慧或其他專業人士來代勞」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20 年 5 月 20 日
AI服務應成熟並經檢證後才上線1 位
不反對機關開發AI服務,但認為應重視資料訓練、具基本品質並經檢證效能後再推出,不應為表示有在做而草率上線或做了就丟下。
「這個流程到底有沒有辦法協助我們司法審判的效率,還是在阻礙司法審判的效率?這我們也要釐清楚。」謝衣鳯(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5 日
臺灣版生成式AI應同步設計倫理機制1 位
主張國科會開發臺灣版ChatGPT時同步納入倫理機制與人工道德行為者研究,並引入公民社會、性別與多元社群參與以監督決策、矯正資料偏見。
「另外,你們也去研究如何讓AI成為人工道德的行為者,這應該是國科會在開發臺灣版ChatGPT的相關設計中應該要有的部分」范雲(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15 日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支持或不反對導入AI,但都要求先排除風險、確保安全後再使用
- 運用AI必須可課責,使用者須為結果負責
- 應注意AI訓練資料的偏見與採樣不足問題並加以矯正
- 政府使用AI應有明確指引或法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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