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全部屆期

人工智慧應採取什麼立法方式與時程(基本法、專法或既有法規)?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1 種意見,共 29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行政院應儘速提出並完成AI基本法11 位

    這群主張催促行政院、國科會或數發部儘快提出院版或部版草案,部分並設定6月、7月15日、10月或年底等期限。他們的理由包括立法院已有委員版本、不能再等、國際已在立法、AI新十大建設需要法源,以及兒少保護與防詐的需要。

    「在重大法案的優先處理上面,這不只是從民眾黨的意見來看的,重要的有AI基本法、資通安全法」劉書彬(台灣民眾黨)・2025 年 7 月 18 日
    「我們提的AI基本法草案第六條就有防詐欺、反詐欺的條款,行政院為什麼不趕快送進來,支持我們通過呢?」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5 年 7 月 4 日
    「當然我們期待有行政院的版本,大家可以共同討論逐條審查,但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也沒有辦法繼續等下去。」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2. 需要AI基本法作為上位指引7 位

    這群主張認為AI時代必須有一部基本法或上位法規,為各領域使用AI提供框架、大原則與指引,並說明哪些行為不被允許、哪些受到鼓勵。部分主張強調通過後要確實落實,也認為這部法應不帶意識形態。

    「而且我們需要一個上位法規」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5 年 6 月 18 日
    「面對AI的時代,我們必須要有這個基本法」蔡其昌(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這也是我們認為人工智慧基本法非常重要的原因所在!訂立基本法之後未來才有作用法及相關範圍可規範,所以衛福部也要納進來,大家共同討論。」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3. 基本法應具實質拘束力與治理功能6 位

    這群主張認為現行草案缺少法律授權、基本權評估、侵權規範、罰則與責任機制,應成為可操作的治理工具,而非象徵性宣示。他們也要求補足資安、數據、隱私、倫理與深偽等方面的規範,並坦言兼顧監管與發展並不容易,但管理困難不能當作藉口。

    「對於這些侵權或者其他部分並沒有非常嚴明的規範」謝衣鳯(中國國民黨)・2025 年 10 月 16 日
    「這個我覺得都是我們目前法令沒有考慮到,但是技術上做得到,所以我們訂立基本法以及未來的作用法都應該要去考慮,對不對?」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我們支持政府推動AI基本法的處理方式,更期待這部法案不只是象徵性的畫靶,而是一個具體可用、可操作的治理架構」徐富癸(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4. 參考歐盟等國際法制制定AI法律4 位

    這群主張認為AI是雙面刃,臺灣應制定法律並與國際接軌。他們舉歐盟先定義AI、再依風險分級的做法為參考,若臺灣跟進將表示支持。

    「國家要發展主權AI,要生成式AI,我們有很多的法令、法制都要建立,其他國家我們也可以參考。」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18 日
    「歐盟的法規建立了,臺灣如果要跟著做,我們全力支持。」何欣純(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最主要是我們有法律規範,要制定法律,因為AI是不可逆的雙面刃,我們要跟國際接軌」陳永康(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0 月 21 日
  5. 基本法只定框架,罰則監管由作用法訂3 位

    這群主張認為基本法只規範基本架構,不應寫入罰則與監管細節。具體執行與監管應由各業務部會另訂作用法與配套法規。

    「基本法裡面規範的內容只是一些基本的架構……」謝衣鳯(中國國民黨)・2025 年 10 月 16 日
    「比如說我們今天要訂AI基本法,那AI如何落實在我們的生活?還要等到各業務相關的部會去定自己相關的執行法律。」林俊憲(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AI基本法牽涉到的是我們現在立法的框架,攸關未來如何來修正其他各部會的作用法及相關的法規配套規範」何欣純(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6. AI法令應從寬並保留彈性2 位

    這群主張認為AI變化快速,法令應從寬,基本法雖然無法寫得很齊全,但要能因應未來的變化。其中一則引述專家「要先進、不要先禁,要進步、不要牛步」的呼籲。

    「AI當然在未來的時間裡面可能會一日千里,所以法令要從寬」謝龍介(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希望我們要先進,不要先禁,就是這個「進」不要變成「禁止」的「禁」,要進步,不要牛步。」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4 年 3 月 19 日
  7. 基本法應納入特定議題與原則2 位

    這群主張希望基本法寫入以人為本、數位平權等原則。他們也要求納入偏鄉與原住民族的數位落差、兒少影響評估、國際情勢與產業現況調查,並以公聽會提升社會的安全意識。

    「本席主張AI影響兒少的評估,也列入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三讀通過以後,一定要在一定期間內完成影響性評估。」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5 年 7 月 4 日
    「所以我希望數發部能夠協同原民會針對AI的發展研討有沒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資料的使用、監管機制,也希望立法的時候能夠關注偏鄉跟特定族群,避免加劇這種數位落差。」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8. 機器人理財應由政府法制化規範2 位

    這群主張認為僅以公會自律準則規範機器人理財,位階不足、在法制上不夠。即使不立專法,政府也應訂定相關規範,金管會應儘快法制化。

    「沒有專法,事實上你們也應該要有政府的相關規範,而不是由業者的自律準則來……」沈發惠(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2 日
    「相關的自律規範其實位階真的是不夠啦!」陳椒華(時代力量)・2023 年 3 月 2 日
  9. 基本法審查應嚴謹並充分討論1 位

    這群主張認為人工智慧基本法的框架應周到完整、立法要嚴謹。聯席審查後仍應爭取時間,與各界充分對話討論。

    「我希望在今天教文、交通委員會聯席審查之後,未來還要爭取時間好好討論。這個過程要嚴謹,而且要充分地討論」何欣純(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10. 短期訂安全指引,長期完善法令1 位

    這群主張建議短期先參考國科會的科研指引,訂定AI使用安全指引作為過渡。長期則應完善法令,明定AI產品安全標準與測試驗證機制。

    「短期應該還是要訂定安全指引,參考國科會的「人工智慧科研發展指引」另外訂定「人工智慧使用安全指引」作為過渡措施」李昆澤(民主進步黨)・2023 年 5 月 11 日
  11. AI法與個資法應為兩部獨立法律1 位

    此主張認為AI法和個資法可以一起討論,但應分別立為兩部獨立的法律。

    「可以一起討論,但是它應該是兩部獨立的法,因為……」高虹安(台灣民眾黨)・2022 年 10 月 27 日

另有 4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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