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第 8 屆
憲法法庭判決後,相關爭議應如何處理?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0 種意見,共 0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法律是否違憲的解釋權在憲法法庭,而非由立委或官員自行認定。
- 憲法法庭並未宣告該次修法的立法程序違憲。
- 各憲政機關之間應維持權力制衡,不應由單一機關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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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種意見下的原句是最近的幾句(每位立委最多一句),不是挑選過的代表。完整名單、每一句的出處與影片:https://acta.tw/issues/legislative-powers/legislature-court-ruling?ter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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