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第 11 屆
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8 種意見,共 28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反質詢定義不清且違反法律明確性12 位
認為第二十五條的「反質詢」至今沒有明確定義,卻要據以處罰,且由院會表決認定,違反法律明確性並影響權力分立。
「違反法律明確性的同時,我認為它對於權力分立也造成相當大的影響」賴瑞隆(民主進步黨)・2025 年 7 月 10 日
「就像我們國會擴權法案的反質詢一樣,定義不清啊!」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4 年 7 月 10 日
「如果你不理解、定義不清楚,這怎麼處罰?」王定宇(民主進步黨)・2024 年 6 月 20 日
官員應據實答詢且不得反質詢10 位
認為質詢是立委問、官員答的問責機制,官員有答詢義務,不應插話、反質詢、故意不答或說謊,相關規範是為維護立法院的質詢權。
「我這個人是不接受反質詢的,我也不認為官員到國會可以說謊」吳宗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5 日
「雖然我們國會改革法案遇到一些挑戰,我們還是不認為官員可以說謊」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7 日
「其實這個部分也看得出來,我們在做國會改革的時候,是有一些合理性跟正當性的」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4 年 7 月 2 日
質詢是對等的政策辯論官員可說明3 位
認為行政與立法平起平坐,質詢不是上對下的關係,雙方都應能說明自己的想法,不應要求官員不能講話;也有主張表示歡迎官員反質詢。
「所以兩方都應該就自己的想法提出說明,而不是要求某一方單一的手綁起來、嘴巴不能講話」蘇巧慧(民主進步黨)・2024 年 6 月 20 日
「質詢絕對不是上對下,行政立法平起平坐,沒有誰藐視誰」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4 年 5 月 31 日
「立法院可以監督行政院,制衡行政院,沒有錯,但是沒有所謂你有上對下的關係」柯建銘(民主進步黨)・2024 年 5 月 1 日
涉及機密事項的答復界線不明3 位
擔憂禁止隱匿、拒絕答復的規定使官員陷入不答即違法、答了又洩密的兩難,且機密與否須經委員會主席同意並不合理;也認為進行中的外交秘密不應在質詢中被公開。
「因為你不管有沒有回答,都有可能犯了隱匿、拒絕答復或虛偽陳述嘛!」黃捷(民主進步黨)・2024 年 6 月 20 日
「所有相關的外交、國防機密,在委員會當中,可不是我說了算,還得要主席同意是機密才是機密」林楚茵(民主進步黨)・2024 年 5 月 30 日
「如果國防部的官員認為這是秘密,要經過國民黨的召委」李柏毅(民主進步黨)・2024 年 5 月 28 日
法案超出原有討論範圍且窒礙難行3 位
認為這次修法遠超出過去討論的調查權、聽證權範圍,官員可能因答詢被連續處罰而使行政院難以運作,並要求保護公務員與受邀民眾。
「而現在藍白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遠遠超出」吳沛憶(民主進步黨)・2024 年 6 月 20 日
「確實是這個法案如果通過了之後,行政院就沒有辦法做事了,當然窒礙難行」蘇巧慧(民主進步黨)・2024 年 6 月 20 日
「我們從頭到尾都認為這部法令是假改革、真擴權」林楚茵(民主進步黨)・2024 年 5 月 30 日
反質詢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可由案例補充2 位
認為「反質詢」與其他法律用語一樣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可由日後的判決與實際案例補充,以定義不清為由提覆議或釋憲並不合理。
「我們說明完定義之後,會說接下來將來還是需要有案例來補充這個部分的說明」吳宗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3 月 20 日
「所以我們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裡面講的反質詢,它就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翁曉玲(中國國民黨)・2024 年 5 月 30 日
國防外交等秘密事項仍可拒絕答復1 位
認為被質詢人就國防、外交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仍可拒絕答復,並非所有機密都必須揭露。
「也就是除了國防、外交或者應秘密的事項,他是可以拒絕答復的」林思銘(中國國民黨)・2024 年 5 月 31 日
唱名不在場視為棄權是否需重複規定1 位
認為議事規則已有唱名三次不在場視為棄權的規定,是否需要在職權行使法重複規定可再思考,但表示並不反對。
「所以有沒有訂這個條文的必要,我是建議民進黨團可以思考一下,並沒有反對啦!」林思銘(中國國民黨)・2024 年 4 月 18 日
另有 3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國防、外交等依法應秘密的事項在答詢時應受保護,不必一律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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