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第 10 屆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0 種意見,共 23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另有 23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都有主張認為立法院可以擁有調查權,分歧在於範圍與界限應如何劃定。
- 調查權是立法院行使職權的輔助性權力。
- 調查權的行使須與立法院職權相關,並非毫無限制。
- 調查權的目的在監督政府與官員,不應用來針對一般人民。
- 調查涉及國家或其他機密時,應受保密規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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