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政策・全部屆期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5 種意見,共 124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核電廠應如期或提前除役,不再延役43 位

    主張核一、核二、核三於運轉執照到期後如期除役、不再展延,依期程達成非核家園,能提前除役者就提前;要求政府信守不延役的承諾並明確表態,批評一面提除役計畫、一面申請延役的作法。

    「時間到了,它貢獻了40年,本來就是該除役,就這麼簡單啊」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3 日
    「我們反對核電延役、反對繼續運轉,這是出於良知」陳瑩(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我們反對核三延役」許智傑(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核廢料與地方負擔未解決前不應延役29 位

    認為用過核燃料貯存空間不足、乾式貯存與最終處置場尚無著落,延役只會增加核廢料;且讓屏東、恆春、北海岸等地持續承擔核電與核廢料風險並不公平,在這些問題解決前不應討論或推動延役。

    「你的意思就是說核管法已經通過了,屏東的核三繼續就好了,核廢料繼續放在屏東就好了,核廢料就繼續放在臺東蘭嶼就好了」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3 日
    「我想社會溝通這樣子做是很糟糕的,我們不能接受」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按照核三廠既有的燃料池貯存的狀況,最多最多也只能再用4年,還是得要停機」吳沛憶(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3. 反對以倉促修法或公投推動延役27 位

    批評延役相關修法未經充分討論、未處理核安與核廢料即推動,是為老舊核電廠放寬規定或以立法干涉專業審查,主張暫緩或不應通過;也有人認為核三延役公投的程序與主文有問題,不宜以公投或多數表決決定。

    「我們一直質疑的是5月核管法就已經修法了,如果核電廠要提出重啟、延役的申請,就是照法律進行相關的申請」黃捷(民主進步黨)・2025 年 10 月 8 日
    「在立法院,藍白又聯手賞了我們一個核三繼續延役。」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3 日
    「一定要把資訊清楚地向國人來說明」吳沛憶(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4. 老舊機組鄰近斷層,安全未明不應延役或運轉35 位

    認為運轉數十年的核電廠設備老化、耐震不足、鄰近活動斷層,加上事故與管理缺失、疏散困難,延役或繼續運轉會使核災風險升高且後果難以承受;因此反對延役,或主張安全疑慮未釐清的機組不得重啟、應停機。也包含批評主管機關監督不夠嚴格,要求查明螺栓斷裂原因、補做斷層調查、提升耐震與改善疏散規劃者。

    「我希望在野黨不要假裝不知道斷層的疑慮、斷層的危害」陳秀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如果發生事故了,以福島的案例來看,我們的農產品一樣,農產、水產、畜產全部都不能出去了,所以這個問題是非常非常的嚴重」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我認為這個風險是我們全體臺灣人承擔不起的真正風險」吳秉叡(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5. 延役須先確保核安、核廢料與社會共識57 位

    不直接表態支持或反對,主張延役應回歸專業與科學,以核安為首要前提,並須完成安全評估、核廢料配套、社會共識與公民參與等程序;要求主管機關不預設立場、訂出明確標準並儘速作出專業判斷,部分認為這些條件目前尚未達成。

    「如果政府機關可以多負起責任,不是被動地去接受別人的申請,我覺得是比較有助於社會大眾做出判斷」葉元之(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我的意思是說並不是只有核安會自己說了算」張雅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基於安全的考量,我認為核三廠的延役是要三思的」吳沛憶(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6. 核電非必要,應以再生能源等替代17 位

    認為備載與其他電源足以供電,核電廠除役不致缺電,核電計入後端與核廢料成本後並不便宜,延役在實務上也難以實現;主張以再生能源、節能等方式因應用電需求,而非讓核電廠延役。

    「為什麼不好好思考怎麼強化電網韌性,怎麼提高再生能源的配比,同時也思考燃燒完的燃料棒如何貯存的問題」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所以這個公投案真的是標準的莫名其妙,不知道在公投什麼!就是在騙民眾、欺騙社會!」林俊憲(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我們應該投資在安全、再生、可持續的能源,而不是選擇高風險、低彈性的老舊核能設施」賴瑞隆(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7. 延役應由公投決定並落實公投結果12 位

    主張核電廠是否延役屬重大政策,應由全民或區域公投讓人民決定;呼籲支持核三延役公投,並要求行政部門尊重、落實公投與民意結果。

    「823核三延役投同意,讓你省電省錢顧家庭」麥玉珍(台灣民眾黨)・2025 年 8 月 22 日
    「我們希望整個行政部門對整個公投的結果能夠給予最高度的尊重跟落實去執行」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5 年 8 月 20 日
    「請好好去落實讓核三廠可以趕快延役」張啓楷(台灣民眾黨)・2025 年 8 月 20 日
  8. 修法開放延役選項,由安全審查決定20 位

    認為修法只是移除運轉年限與申請期限等法律限制、保留延役選項,並非強制延役;是否延役仍須由台電申請,經原能會/核安會等主管機關依專業審查,在安全無虞下才可運轉。

    「條文寫得清清楚楚,沒有安全怎麼可能延役」張啓楷(台灣民眾黨)・2025 年 8 月 20 日
    「我希望能加速,但是還是以安全為前提,希望核安會主動積極儘速修正子法」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未來核電廠能夠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延續運轉,回歸到科學評估及專業審查,不再被政治操作綁架」林倩綺(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6 日
  9. 核電穩定低碳,現有核電廠應延役36 位

    認為核電供電穩定、低碳且成本低,停機後以火力補缺會造成空污、電價與缺電壓力,國際上也多將運轉年限由40年延長到60年;主張政府推動或修法讓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或重啟,並認為不應受非核家園期限拘束。

    「核三安全通過地震的考驗」麥玉珍(台灣民眾黨)・2025 年 8 月 22 日
    「部長,核三廠很安全,是國際模範生。」張啓楷(台灣民眾黨)・2025 年 8 月 20 日
    「我認為我們有這一段時間能夠做一個遞補,重新反省我們的能源政策」陳昭姿(台灣民眾黨)・2025 年 8 月 8 日
  10. 推動延役者應自行負起修法與政治責任4 位

    認為若行政部門、總統候選人或政黨想讓核電機組延役,應由主事者自行提出修法並承擔責任,而不是只推給立法院。

    「負責任的態度是行政院會不會在這個議題上面,在這4年內有所表態」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4 年 5 月 31 日
    「如果哪一個總統候選人、哪一個政黨想要讓哪一個機組延役,要選總統的自己去負責,要選立委的自己去負責」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不能說又要除役又要延役,兩個預算怎麼審啊?這個就是政策不明」孔文吉(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1 月 17 日
  11. 政府應把延役列為選項進行評估4 位

    主張政策決定過程中應將延役與除役方案都納入評估,包括延役所需的研議時間與機組整修,以及再生能源未到位時工商界提出的核二廠延役建議,並希望在部長交棒前給新任經長更具體的建議。

    「研議其實也是需要時間,需要機組的整修,這些其實是可以評估的」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4 年 6 月 12 日
    「針對整個核能政策是不是延役的部分,我希望美花部長在您交棒之前也能夠給後續的新經長一些比較更具體的建議」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4 年 4 月 18 日
    「如果供電方面沒有到位,如風、光、水力發電或是再生能源無法到位的話,工商界建議是否能夠讓核二廠的2號機延役?要請部長將他們的建議納入並全面審慎評估,好不好?」呂玉玲(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7 日
  12. 應啟用核四而非讓老舊核電廠延役3 位

    認為核四已接近完工,應以核四取代核一、核二、核三,而不是讓運轉數十年的老舊機組延役;只廢核四卻讓舊廠延役並不合理。

    「只有拿一個核四出來廢,這很荒唐!然後核一、核二、核三要延役,這個更好笑!」蘇清泉(中國國民黨)・2014 年 4 月 30 日
    「如果核四蓋成了,核一、核二、核三就除役」詹凱臣(中國國民黨)・2014 年 4 月 23 日
    「不去使用一個做好的九成新車,反而去思考二、三十年的老舊車輛繼續使用,這個邏輯是很不通的」黃志雄(中國國民黨)・2014 年 3 月 5 日
  13. 若以核能填補減少火力發電的缺口,需讓現有核電廠延役2 位

    認為若要逐年減少火力發電或達成中火無煤,所產生的供電缺口若靠核能填補,核一、核二、核三都必須延役。

    「如果要用核能延役來解決的話,不是只有核三延役而已,核一、核二、核三全部都要延役」李坤城(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3 日
    「如果你們要遵照公投結果執行每年火力發電都少1%,到時候現有核電廠勢必要延役,不然電要從哪裡來」林俊憲(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1 月 28 日
  14. 要求加強核電廠營運監督與資訊公開1 位

    未就是否延役表態,而是要求主管機關監督台電落實事故通報、人員訓練與人才留用,公開或解密核電廠事故調查與設備移動等資訊,並讓台電參與電廠周邊涉及安全與疏散的開發計畫。

    「即使不繼續運轉,安全性的問題還是要處理,不能就放在那裡擺爛」黃國昌(時代力量)・2016 年 7 月 13 日
  15. 核電廠延役在程序與事實上已不可能1 位

    認為核一廠已除役、核二除役計畫已通過、核三申請期限已過,加上用過燃料無處存放,核電廠延役在程序與事實上都已不可能。

    「核一廠已經除役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啊!」黃國書(無黨籍)・2021 年 3 月 9 日

另有 10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閱讀時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