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政策・第 10 屆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9 種意見,共 15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核電廠應如期或提前除役,不再延役3 位

    主張核一、核二、核三於運轉執照到期後如期除役、不再展延,依期程達成非核家園,能提前除役者就提前;要求政府信守不延役的承諾並明確表態,批評一面提除役計畫、一面申請延役的作法。

    「2025年當我們沒有辦法建構非核家園,第一個目標就是核三廠延役」廖婉汝(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1 月 7 日
    「所以核能對臺灣來說是時間到了就除役。」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1 月 22 日
    「我要求運作中的核電廠必須要如期的逐步除役」賴品妤(民主進步黨)・2021 年 5 月 5 日
  2. 核廢料與地方負擔未解決前不應延役3 位

    認為用過核燃料貯存空間不足、乾式貯存與最終處置場尚無著落,延役只會增加核廢料;且讓屏東、恆春、北海岸等地持續承擔核電與核廢料風險並不公平,在這些問題解決前不應討論或推動延役。

    「那不要核廢料,可是卻要核電喔!請問一下主委,現階段有這樣一個發電方式嗎?」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1 月 29 日
    「我希望質詢的委員和要用核電的政黨自己也要負責任,乾脆問他們不然蓋在你們的選區」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30 日
    「所以看起來不太可能有延役的問題」張廖萬堅(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1 日
  3. 反對以倉促修法或公投推動延役1 位

    批評延役相關修法未經充分討論、未處理核安與核廢料即推動,是為老舊核電廠放寬規定或以立法干涉專業審查,主張暫緩或不應通過;也有人認為核三延役公投的程序與主文有問題,不宜以公投或多數表決決定。

    「在不考慮核災的問題時,核電的價格確實也很穩定,這點並沒有錯」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30 日
  4. 老舊機組鄰近斷層,安全未明不應延役或運轉1 位

    認為運轉數十年的核電廠設備老化、耐震不足、鄰近活動斷層,加上事故與管理缺失、疏散困難,延役或繼續運轉會使核災風險升高且後果難以承受;因此反對延役,或主張安全疑慮未釐清的機組不得重啟、應停機。也包含批評主管機關監督不夠嚴格,要求查明螺栓斷裂原因、補做斷層調查、提升耐震與改善疏散規劃者。

    「我們的核一廠、核二廠發生狀況的話,現在是連桃園都沒辦法生存耶!」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2 日
  5. 延役須先確保核安、核廢料與社會共識2 位

    不直接表態支持或反對,主張延役應回歸專業與科學,以核安為首要前提,並須完成安全評估、核廢料配套、社會共識與公民參與等程序;要求主管機關不預設立場、訂出明確標準並儘速作出專業判斷,部分認為這些條件目前尚未達成。

    「那就不要到公投的地步了,因為這個東西有一個法令的規範,或者說規範嚴謹到完全不能超過一步,我想可能我們自己要做很嚴謹地判斷」湯蕙禎(民主進步黨)・2023 年 4 月 24 日
    「當然要老化管理,跟核一、核二相比,核三至少比較新」廖婉汝(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1 月 7 日
  6. 修法開放延役選項,由安全審查決定1 位

    認為修法只是移除運轉年限與申請期限等法律限制、保留延役選項,並非強制延役;是否延役仍須由台電申請,經原能會/核安會等主管機關依專業審查,在安全無虞下才可運轉。

    「我們希望到時候如果有申請延役,如果法改了,你們也可以更有效率地來實施好嗎」吳怡玎(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19 日
  7. 核電穩定低碳,現有核電廠應延役8 位

    認為核電供電穩定、低碳且成本低,停機後以火力補缺會造成空污、電價與缺電壓力,國際上也多將運轉年限由40年延長到60年;主張政府推動或修法讓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或重啟,並認為不應受非核家園期限拘束。

    「本席具體提出,所以只待經濟部你們去研議怎麼樣將我們電的成本降低,怎麼樣讓我們民生、讓我們的工業、讓我們臺灣沒有缺電,這是政府的責任」楊瓊瓔(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3 日
    「現在的世界趨勢不是減核,是減碳,現在世界的趨勢是原來核電廠的service life從40年延到60年」賴士葆(中國國民黨)・2023 年 5 月 17 日
    「核三可能就有延役的問題,再不然就是核四要重新檢討」廖婉汝(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29 日
  8. 政府應把延役列為選項進行評估1 位

    主張政策決定過程中應將延役與除役方案都納入評估,包括延役所需的研議時間與機組整修,以及再生能源未到位時工商界提出的核二廠延役建議,並希望在部長交棒前給新任經長更具體的建議。

    「如果供電方面沒有到位,如風、光、水力發電或是再生能源無法到位的話,工商界建議是否能夠讓核二廠的2號機延役?要請部長將他們的建議納入並全面審慎評估,好不好?」呂玉玲(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7 日
  9. 核電廠延役在程序與事實上已不可能1 位

    認為核一廠已除役、核二除役計畫已通過、核三申請期限已過,加上用過燃料無處存放,核電廠延役在程序與事實上都已不可能。

    「核一廠已經除役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啊!」黃國書(無黨籍)・2021 年 3 月 9 日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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