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政策・第 9 屆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2 種意見,共 31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核電廠應如期或提前除役,不再延役17 位

    主張核一、核二、核三於運轉執照到期後如期除役、不再展延,依期程達成非核家園,能提前除役者就提前;要求政府信守不延役的承諾並明確表態,批評一面提除役計畫、一面申請延役的作法。

    「我是絕對不會同意它延役的,哪有可能?如果你要讓核三延役,我就跟你拚命!」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不要讓我們社會有期待,讓核三廠、核二廠所在的新北市,以及屏東縣的民眾擔心這兩座電廠不能按照期限除役」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13 日
    「我們是堅決反對核三延役!」蘇震清(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2. 核廢料與地方負擔未解決前不應延役7 位

    認為用過核燃料貯存空間不足、乾式貯存與最終處置場尚無著落,延役只會增加核廢料;且讓屏東、恆春、北海岸等地持續承擔核電與核廢料風險並不公平,在這些問題解決前不應討論或推動延役。

    「核一廠及核二廠核廢料的貯藏統統都滿了,沒有辦法延役,時間也來不及了,你們妄想讓核三廠延役,到時候爭議會很大,我一定會反對!」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13 日
    「我認為新北所有的鄉親也不贊成核一、核二延役,我們屏東也不贊成核三延役」蘇震清(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6 日
    「我看到時候核電廠還是非關不可,否則使用過的燃料棒要放到哪裡」林俊憲(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1 月 28 日
  3. 反對以倉促修法或公投推動延役1 位

    批評延役相關修法未經充分討論、未處理核安與核廢料即推動,是為老舊核電廠放寬規定或以立法干涉專業審查,主張暫緩或不應通過;也有人認為核三延役公投的程序與主文有問題,不宜以公投或多數表決決定。

    「這等於核能復活條款,這樣好嗎?這跟整個社會的期盼剛好背道而馳」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18 年 4 月 12 日
  4. 老舊機組鄰近斷層,安全未明不應延役或運轉8 位

    認為運轉數十年的核電廠設備老化、耐震不足、鄰近活動斷層,加上事故與管理缺失、疏散困難,延役或繼續運轉會使核災風險升高且後果難以承受;因此反對延役,或主張安全疑慮未釐清的機組不得重啟、應停機。也包含批評主管機關監督不夠嚴格,要求查明螺栓斷裂原因、補做斷層調查、提升耐震與改善疏散規劃者。

    「但是,我們認為這樣的說法非常不負責任!」陳曼麗(民主進步黨)・2019 年 9 月 23 日
    「我是新北市民,我反對已經超過營運時間還在運轉。因為越久越危險,不是嗎?」吳秉叡(民主進步黨)・2019 年 4 月 29 日
    「絕對不可能讓它繼續存續,沒有叫它提前除役已經不錯了」高志鵬(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5. 延役須先確保核安、核廢料與社會共識5 位

    不直接表態支持或反對,主張延役應回歸專業與科學,以核安為首要前提,並須完成安全評估、核廢料配套、社會共識與公民參與等程序;要求主管機關不預設立場、訂出明確標準並儘速作出專業判斷,部分認為這些條件目前尚未達成。

    「我們應該要針對一些比較常發生地震、狀況與我們比較接近的國家,掌握他們的狀況並進行比較。」陳曼麗(民主進步黨)・2019 年 9 月 23 日
    「我希望原能會對於核安的立場、把關的原則和標準都不能因為公投結果」黃國書(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14 日
    「你們要去討論核三延役,我們不反對,但是你要把一些相關的配套納進去」蘇震清(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6. 核電非必要,應以再生能源等替代5 位

    認為備載與其他電源足以供電,核電廠除役不致缺電,核電計入後端與核廢料成本後並不便宜,延役在實務上也難以實現;主張以再生能源、節能等方式因應用電需求,而非讓核電廠延役。

    「所以在我們在電力供應充份有把握的狀況下,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核四不重啟」賴瑞隆(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不管是核一、核二、核三的延役,不要再讓我們感覺這是你們的優先選項好不好?」高志鵬(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我不覺得你們馬上就要做什麼核電延役或者用其他方法去提出其他政策來補這一塊」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7. 延役應由公投決定並落實公投結果1 位

    主張核電廠是否延役屬重大政策,應由全民或區域公投讓人民決定;呼籲支持核三延役公投,並要求行政部門尊重、落實公投與民意結果。

    「我認為如果綠能的發電還沒有辦法整體替代現在所有的發電過程的話,還是希望蔡政府要重視民意」許淑華(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2 月 24 日
  8. 修法開放延役選項,由安全審查決定3 位

    認為修法只是移除運轉年限與申請期限等法律限制、保留延役選項,並非強制延役;是否延役仍須由台電申請,經原能會/核安會等主管機關依專業審查,在安全無虞下才可運轉。

    「現在我們提出一個比較有解的方法,就是仿效日本」柯志恩(中國國民黨)・2019 年 4 月 22 日
    「所以有沒有這一條其實就是個宣示,並不是因此就要讓哪一個核能機組延役,這個必須很明確」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核子反應器設施於前項期間,應依其發電量,提撥每度電新台幣0.5元至電價平穩基金。」孔文吉(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12 日
  9. 核電穩定低碳,現有核電廠應延役2 位

    認為核電供電穩定、低碳且成本低,停機後以火力補缺會造成空污、電價與缺電壓力,國際上也多將運轉年限由40年延長到60年;主張政府推動或修法讓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或重啟,並認為不應受非核家園期限拘束。

    「因為目前的再生能源,也就是所謂的「綠能」並不足以維持2025用電的穩定度」柯志恩(中國國民黨)・2018 年 7 月 2 日
    「本席認為這位政委說了實話」王惠美(中國國民黨)・2016 年 10 月 26 日
  10. 推動延役者應自行負起修法與政治責任1 位

    認為若行政部門、總統候選人或政黨想讓核電機組延役,應由主事者自行提出修法並承擔責任,而不是只推給立法院。

    「如果哪一個總統候選人、哪一個政黨想要讓哪一個機組延役,要選總統的自己去負責,要選立委的自己去負責」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3 日
  11. 若以核能填補減少火力發電的缺口,需讓現有核電廠延役1 位

    認為若要逐年減少火力發電或達成中火無煤,所產生的供電缺口若靠核能填補,核一、核二、核三都必須延役。

    「如果你們要遵照公投結果執行每年火力發電都少1%,到時候現有核電廠勢必要延役,不然電要從哪裡來」林俊憲(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1 月 28 日
  12. 要求加強核電廠營運監督與資訊公開1 位

    未就是否延役表態,而是要求主管機關監督台電落實事故通報、人員訓練與人才留用,公開或解密核電廠事故調查與設備移動等資訊,並讓台電參與電廠周邊涉及安全與疏散的開發計畫。

    「即使不繼續運轉,安全性的問題還是要處理,不能就放在那裡擺爛」黃國昌(時代力量)・2016 年 7 月 13 日

另有 3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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