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政策・第 9 屆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2 種意見,共 32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核安風險無法排除,應停建或不重啟核四13 位
認為核災風險、廠址地質與施工品質等安全問題無法排除,臺灣承受不起核災,因此主張核四立即停建、廢止或不再重啟,並朝非核家園推進;其中也有人認為封存只是拖延,應直接停建。
「請問我們還要蓋核五、核六、核七嗎?從核能安全管制的立場來看,你覺得臺灣有這個條件嗎?」張廖萬堅(民主進步黨)・2019 年 9 月 23 日
「無解,所以這真的是一個假議題」黃國書(民主進步黨)・2019 年 9 月 23 日
「所以我認為只要有其他方案都不應該輕易選擇核能這樣的方案」賴瑞隆(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核四耗資過鉅且非必要,應停建改用其他能源8 位
認為核四預算一再追加、封存與維護形同無底洞,且不缺電或另有替代方案,主張停止投入,改建為天然氣電廠、發展再生能源與節能,並處置核四資產、燃料與損失。
「其實現在的發電是足夠的,當然我們不需要重啟核四嘛」邱議瑩(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本席建議你可以有更積極的方式,未來這個場址就像你講的,以目前的情況,你很難再去找一個電廠場址,那你要怎麼運用它,讓旁邊的居民可以參與」徐永明(時代力量)・2019 年 3 月 4 日
「如果這時候可以宣示核電未來的轉型計畫,其實也是一定程度宣示民進黨對非核家園的決心」高志鵬(民主進步黨)・2018 年 5 月 4 日
核四重啟或新建核電廠在現實上已難實現4 位
不從安全或成本評價核電,而是認為在燃料已運回、民意與社會氛圍不支持、時程與技術限制等情況下,核四重啟、續建或另覓廠址興建新核電廠(含SMR)實際上已難以做到。
「即使把核四蓋下去,其實也達不到這個2030年以前要讓核能超過燃煤的公投案目標」蘇巧慧(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14 日
「它已經面臨不可能再重啟的狀況」陳亭妃(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在台灣的政治環境之下,新的核電廠無法繼續興建」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行政院與立法院依法有權停建核四1 位
認為依預算法法定預算可經行政院變更、總統對釋字520號的解釋有誤,若行政與立法部門都無法停建核四,民主體制將失能。
「可見大法官釋字第520號解釋文,除了將行政權與立法權混在一起造成不清楚之外,也造成國家重大的財政損失」王定宇(民主進步黨)・2016 年 10 月 20 日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3 位
未直接表態是否興建,主要質疑核四施工、設計變更、安檢與預算執行的問題,以及主管機關的監督能力,要求全面檢查、公開資料、調查並追究責任。
「你們應該主動去要求,既然已經花錢做了嘛!」張廖萬堅(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21 日
「這件事情如果你趕快監督台電做好,把危險的東西移開,我就可以接受」許智傑(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1 月 6 日
「臺電的龍門電廠封存期間,原能會應確實依照品保方案執行監督和視察工作,並將各項資訊向社會大眾公開」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16 年 3 月 15 日
核四應依專業與科學數據判斷,不受政治左右1 位
認為核四已被政治化,主張回到專業、科學數據與成本風險分析,由專家學者說明清楚,政府決策也不應因絕食等個人施壓而改變。
「所以這些問題要讓大家清楚,原能會要把這樣的狀況說得非常清楚」黃國書(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1 月 22 日
核四應明確決定續建或停建,不宜封存拖延1 位
認為核四爭議拖延多年、政策反覆已付出代價,停工封存實質上等同停建或只是把問題留給下一代,主張政府應正面處理、作出明確決定並堅持執行,未必表明應續建或停建。
「核四政策不可能變來變去」陳亭妃(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核四應停工封存,留待日後再決定2 位
主張核四完工或停工後封存、備而不用,保留日後選擇,待公投、缺電情況或下一代再決定是否啟用;也包含認為停工不等於停建、不反對封存的看法。
「我們停止繼續分6次把剩下的鈾燃料棒外賣」沈智慧(中國國民黨)・2019 年 3 月 4 日
「所以你們要保證封存的品質合乎未來可以啟動的狀態」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16 年 3 月 9 日
核四去留應交公投並於事前公開完整資訊1 位
支持或肯定以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停建或續建,要求政府在公投前提供完整、對等的安全與影響資訊,並尊重公投結果。對公投範圍看法不一:有人主張讓核電廠周邊居民以地方公投表達意見,也有人認為核四屬全國性事務,應以全國性公投決定。
「你要跟社會大眾講清楚這些事。因為很可能在選舉的時候,還會有核四重啟的公投」徐永明(時代力量)・2019 年 5 月 29 日
應續建、重啟核四或興建新核電機組9 位
認為核能安全、可避免缺電並有助抑制電價,主張核四應完工啟用或重啟,或在既有廠址等地興建新機組;理由包括已投入的資金不應浪費、停建將衝擊經濟與台電財務、沒有替代能源前不宜廢核四、有新機組才能讓舊廠除役,以及應尊重支持核電的公投結果。
「核一、核二、核三運轉年限40年到期是應該除役,我們不反對,但是要有替代核電廠」沈智慧(中國國民黨)・2019 年 3 月 4 日
「廢除核四留下2,600億元的爛帳」張麗善(中國國民黨)・2018 年 6 月 19 日
「核四當初花了三千多億元,其實是滿可惜的」孔文吉(中國國民黨)・2018 年 5 月 4 日
當年停建核四造成後續損失與問題1 位
認為過去核四停建造成國家重大損失,以及後來工程品質與紀律等問題。
「廢除核四留下來的2,600億元的爛帳,後續還有三千多億元的花費」顏寬恒(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0 日
核四不運轉將使台電財務鉅額虧損1 位
認為核四若停工、不運轉或直接廢掉,數千億元成本將造成台電破產或由全民負擔,要求政府規劃配套因應。
「所以我覺得審計部有責任在經濟部做決策時提醒他們」賴士葆(中國國民黨)・2017 年 4 月 19 日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核電必須以安全為第一:無論主張儘速運轉、設條件續建、檢討工程或討論公投時機,都認為核安應先確保,不能為趕進度而犧牲。
- 政府、台電與原能會應公開核四的安全、地質與成本等完整資訊,讓民眾與國會得以判斷。
- 核四不論停建、封存或續建,政府都應說明供電、電價與替代方案的配套並預作準備。
- 停工封存不應成為拖延的手段,核四去留應有明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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