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政策・全部屆期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28 種意見,共 149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最終處置未解決前不宜繼續使用核電61 位
認為臺灣地狹人稠、位處地震帶,高低階核廢料至今都找不到最終處置場址,乾式貯存也不是最終處置;在問題解決前不應繼續興建、運轉或延役核電廠,並指出核廢料涉及世代正義、後端成本使核電並不便宜,非核家園也應包含核廢料的處理。
「連核廢都處理不來,核廢就已經是很不核安了、很不安全了」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但我們不可能不顧核廢料的處理啊」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你們沒有負責任地告訴大家核廢料要如何處理、我們要如何解決核廢料的問題,所以如何在今天表決核管法呢?」邱議瑩(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選址應公開並經在地同意不得強行設置61 位
主張處置與貯存場址的選定應有客觀標準、資訊公開,並讓地方政府、居民與公民團體參與或經公投同意;反對在未獲地方同意下於特定縣市、離島進行調查或設置,擔心現地乾式貯存變成長期留存,並要求相應的回饋應合理、確實。
「能源政策要不要選擇,我認為全民可以表達意見,可是要把核廢料放到別人家裡,卻不能表達意見」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8 月 14 日
「請你們來進行一個全臺灣各縣市的民意調查,瞭解民眾對於高階核廢放置在該縣市的支持度」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憑什麼要用核電,核廢料就放在核電廠」王定宇(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66 位
要求主管機關以安全為前提,強化對乾式貯存、燃料池、蘭嶼檢整作業等設施與工程的管制,避免承攬與審查角色重疊;並質疑除役與處置費用遭低估、核後端基金治理及台電借款的問題,要求基金法制化、專款專用與利益迴避。
「核安會是站在專業審查的角度,你的角色不應該錯亂」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不管是核電廠本身或者是攸關核廢料處理的各項設備,都是涉及核安的」萬美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所以我要請核安會定時的揭露目前的進度,以及相關安全須知」陳秀寳(民主進步黨)・2024 年 11 月 20 日
蘭嶼核廢料應遷出並補償當地居民37 位
認為蘭嶼貯存場的設置未經當地同意,對達悟族與原住民族是環境不正義,要求訂出遷出時程並如期執行、政府道歉並落實補償、健康照顧與回饋,補償決策應取得部落同意;並主張原住民族地區不應再被列為核廢料場址或進行相關調查。
「搞不好如果重啟核三之後,又有更多的核廢料要放到蘭嶼」陳瑩(民主進步黨)・2025 年 8 月 14 日
「蘭嶼的原住民為什麼應該一直承擔十萬桶沒有人要的低階核廢料」范雲(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我講的是在蘭嶼蓋醫院叫做責任,而且是無可推卸的責任」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 日
台電與原能會應據實公開核廢料資訊5 位
批評台電與原能會資訊不透明,未告知民眾核廢料實際存放在核電廠內,並以虛擬畫面或引導式民調誤導民眾;主張應據實說明核廢料的實際貯存狀況。
「現在有很多人是核能的支持者,他故意用這個訊息拿來隨便講,你們要更加堅定立場去講清楚!」蘇震清(民主進步黨)・2019 年 5 月 29 日
「每次牽涉到核電問題,我們看到的都是台電、核電廠的傲慢與資訊不公開、不說明的態度」黃志雄(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2 月 2 日
「很顯然的,臺灣現在沒有辦法可以好好的處理核廢料,政府的資訊有很多都不透明」鄭麗君(民主進步黨)・2013 年 11 月 7 日
對核廢料境外處理有疑慮或反對21 位
質疑用過核燃料送往國外再處理後仍會運回臺灣、體積或毒性問題未解,或認為移往他國涉及國際公約、兩岸關係與經費來源,應審慎、公開說明,不宜貿然推動。
「95%核廢料再處理回收的可能性必須付出無法處理的放射性安全疑慮,還要再找新場址」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14 日
「臺灣自己用過的燃料棒,臺灣要自己承受」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18 年 5 月 10 日
「如果他們要幫我們處理核廢料,老早就會放進議程,拿到國務院討論,怎麼到現在都沒有訊息?」蔣乃辛(中國國民黨)・2017 年 11 月 6 日
核廢料處置應重視雙向社會溝通與公眾參與12 位
認為核廢料處置不只是技術問題,需投入長期的社會溝通與公眾參與,如審議民主、設立在地資訊中心、平時教育宣導;不應只靠單向宣傳或回饋金,原能會也應強化角色並把關溝通品質。
「我希望核安會可以參考國際的作法,在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的計畫上,能夠強化有審議精神的審議民主的溝通方式,而不是傳統的溝通方式。」范雲(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2 月 4 日
「所以如何處理核廢料並非純粹的科學跟技術的問題,它還牽涉到相當高昂的溝通成本」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2 月 4 日
「我覺得溝通是一個非常長久的過程,而不是像你講的可以立竿見影」高虹安(台灣民眾黨)・2021 年 9 月 27 日
核廢料應留在或遷回核電廠原址6 位
主張核廢料「從哪裡來回哪裡去」,各核電廠的核廢料就放在原廠區,蘭嶼的核廢料也在電廠除役後遷回核一、核二、核三廠貯存;部分主張並建議停止另覓其他最終處置場址。
「可以壓縮成一萬多桶,可以放在核三廠」高金素梅(無黨籍)・2021 年 12 月 6 日
「它應該回到核一廠、核二廠及核三廠」廖國棟Sufin‧Siluko(中國國民黨)・2018 年 5 月 9 日
「要不要讓這21桶從哪裡來,就回去哪裡,直接放回核研所」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時代力量)・2016 年 10 月 24 日
蘭嶼核廢料遷出在現實上難以達成5 位
認為蘭嶼核廢料找不到替代場址,遷場期程勢必跳票、幾乎不可能完成;其中有主張指出,既然無法遷移,政府就有責任照顧蘭嶼居民的健康。
「兩種都不可能,怎麼辦?政府的責任就來了,你就要照顧人家的健康」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 日
「即便我們訂出期程,看起來會不斷地跳票,原訂是114年,也就是106年的8年後要完成遷廠,我想這樣的目標應該是很難達成」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0 年 3 月 5 日
「本席告訴你,找不到,絕對找不到」吳志揚(中國國民黨)・2017 年 3 月 6 日
核廢料處置困難且尚無有效解方10 位
認為核廢料處理至今仍無法有效解決,可能這一代都處理不完,也無法保證完全不外洩,而且這是全世界共同面臨的難題;也有主張要求導正核廢料容易處理的說法。
「可是我們現在發現核廢料處置確實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2 年 11 月 30 日
「且非核家園的核廢料處理又是完全沒有進度,然後也沒有辦法有所突破」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1 年 3 月 15 日
「這個部分好像沒有很有效的替代方案」賴品妤(民主進步黨)・2020 年 4 月 29 日
國內難覓場址應推動境外處置26 位
認為國內候選場址都遭居民反對、選址難有進展,主張將核廢料或用過核燃料送往境外貯存或處理,包括送回燃料原產國、送往技術較成熟的國家,或與中國大陸洽談。
「本席希望經濟部與台電等相關部會儘速與美方磋商,修改臺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將美方協助臺灣處理核廢料的貯存也納入整個協定之中」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就找美國來幫我們處理核廢料,對不對?也是一個辦法嘛!」張啓楷(台灣民眾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所以我想原能會應該盡量協助來突破。」廖婉汝(中國國民黨)・2020 年 3 月 5 日
政府應加快選址、訂出時程並檢討制度73 位
批評中期貯存與最終處置選址多年延宕、主管機關與台電態度消極或權責不清,要求儘速確定場址、提出具體方案與時程,並檢討選址條例、地方公投門檻、罰則與專責機構等制度;也指出無論是否繼續使用核電,既有核廢料都必須處理。
「國民黨、在野黨,你們是多數,趕快通過一個選址的條例啊!」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修法只修一半,只修你們要的,就是詐騙全臺灣」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不管要不要除役、不管有沒有延役,說實在的,室內的乾式貯存場就是一定要蓋」柯志恩(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核廢料處理技術可行不應阻礙核電17 位
認為核廢料處理在技術上沒有問題、目前貯存安全,可待未來技術再處理,後端基金也足以支應;核廢料屬專業問題,不應作為反對核能的理由,並主張改以「用過核燃料」稱呼。
「既然全世界的科學界、政治界已經不把它稱作核廢料,我想我們一起帶頭」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6 年 7 月 20 日
「乾貯做到了,核廢料的部分也應該有解了」張嘉郡(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22 日
「這不是一個無解的難題,這些經驗是我們可以參考與引進的」翁曉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無人島或偏遠小島可列入場址考量4 位
認為偏遠無人島或地質、岩盤相對穩定的小島適合或應列入核廢料貯存與最終處置場址的考量;其中有主張表示不反對將高階核廢料放置於無人島。
「就是最終處置場由行政院指定,就是找一個無人島,大家溝通一下」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2 月 6 日
「會放到無人島上面,這個我也不反對」陳歐珀(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27 日
「很適合做為我國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之地點」林滄敏(中國國民黨)・2013 年 4 月 11 日
核廢料是使用核能最重要的問題4 位
認為核廢料是台灣當前最重要、最嚴重的議題,也是使用核能時一定會產生、卻常被忽略的關鍵問題。
「核能發電這件事情,我們要看到後面核廢料怎麼處置的問題,這才是一個重點」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4 年 11 月 20 日
「其實我覺得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核廢料的問題」張智倫(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19 日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其實是核廢料,大家要想到使用核能的時候,往往都忽略了一點,核安我們討論了很多,但是大家在使用核能的時候,往往忽略了核廢,這是一定會產生的部分。」蘇巧慧(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0 月 28 日
化解民眾核安疑慮是處置推動的關鍵4 位
認為核廢料處置卡關的根本原因是民眾不安心、對核安仍有疑慮;核廢料是否安全必須取得多數人的共識,不能只由主管機關認定。
「第三個前提「社會共識」是根據到底有沒有核安以及核廢料能不能處理來決定的,所以核安會的責任很重大」葉元之(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本席覺得這張流程圖最大、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社會大眾對於核安還是有很大的疑慮,如果這個關鍵問題沒有解決的話,那這張圖應該就沒有辦法可以走到第十一格」賴品妤(民主進步黨)・2020 年 4 月 29 日
「現在的問題都出在人民不安心,我一再強調你們只要解決如何讓人民安心的問題就可以了」許智傑(民主進步黨)・2017 年 5 月 31 日
核一核二乾貯受阻應協商解決以利除役4 位
認為核一、核二乾式貯存因新北市政府不同意而受阻,燃料棒無法退出,除役便無法真正進行;主張台電應積極並公開與新北市協商,或以凍結預算等方式推動問題解決。
「問題是出在新北市政府不讓它做乾式貯存槽嘛」李坤城(民主進步黨)・2024 年 3 月 28 日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提議希望凍結部分預算,藉此讓這件事情可以往前邁進。」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0 年 11 月 9 日
「請董事長、總經理及專業人士跟新北市政府坐下來談,以公開轉播方式」蘇震清(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2 月 13 日
處置須以萬年尺度確保長期安全3 位
認為核廢料需要照顧十萬年以上,應謹慎選址、找到能長期保持安全的處置場,並將百萬年的安全評估納入法條,監理機關也必須長久存續。
「我們必須找到一個極長時間內可以保持安全的最終處置場」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4 年 11 月 20 日
「監理核廢料就是一個萬年永世的任務,萬年喔!我們都不在了,這個任務還必須繼續存在」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0 月 15 日
「本席也將100萬年的安全評估時程列為草案法條之一」陳歐珀(民主進步黨)・2015 年 5 月 22 日
以反問方式質疑核廢料放置地點的選擇3 位
以反問或建議的方式,提出核廢料可放在公投贊成核電票數最高的縣市、臺北市或總統府,藉此質疑核廢料最終一定放在原住民族地區的說法,也質疑公投後核電廠繼續運轉所產生核廢料的去處。
「我們是不是考慮將廢核料放在公投贊成票數最高的縣市?」鄭寶清(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1 月 28 日
「你把低階核廢料先做一個,送到總統府去,大部分的問題就解決了」許智傑(民主進步黨)・2017 年 4 月 17 日
「本席希望放在臺北市。」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13 年 4 月 22 日
發展除役與核廢處理技術成為輸出產業2 位
認為即使全球核能減少,除役與核廢處理仍具產業前景,主張加強技術、運用核工人才,發展為可輸出的產業。
「本席也建議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能否思考一下,如何就這部分來加強,甚或於未來可以輸出相關的產業,就像本席所提到的除役與核廢處理產業,將我國核工人才做好的發揮及應用,將它發展成一個產業」李德維(中國國民黨)・2020 年 4 月 29 日
「對於未來除役的研發,現在就要開始,將來才能夠對接」蔡培慧(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21 日
核電廠內貯存的核廢料同樣需要重視2 位
認為除了蘭嶼之外,核一、核二、核三廠內的高低階核廢料同樣重要,相關條文也應涵蓋這些廠內貯存的核廢料。
「核廢料不是只有在原住民地區,幾個核電廠內部,以後搞不好都還是貯存在那裡」徐永明(時代力量)・2016 年 12 月 14 日
「雖然放在蘭嶼的核廢料是非常低階的,但我們同樣重視放在本島核一、核二、核三的核廢料」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0 月 12 日
環保署應對核廢料處理表達立場2 位
認為核廢料處理涉及環境保護,環保署不能沒有看法,應提出積極的想法與意見。
「儘速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包含蘭嶼貯存場的核能廢料影響到整個東海岸這部分」黃仁(中國國民黨)・2024 年 3 月 14 日
「環保署要有個看法才對,你不能沒有看法」陳歐珀(民主進步黨)・2012 年 10 月 29 日
核廢料處置應借鏡各國經驗與技術2 位
主張核廢料處置應與國際接軌,客觀報告並參考各國的處理經驗與技術;即使場址尚未決定,也應依此推動處置設施的建置。
「所以一定要好好的跟世界接軌,看有哪一方面的面向、方案,我們都可以拿回來作為借鏡」楊瓊瓔(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今天原能會應該很客觀的把世界各國如何處理核廢料的部分向行政院做報告」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19 年 3 月 14 日
仰賴未來技術或再處理並不可靠2 位
質疑以未來技術處理核廢料的說法本身就屬於技術不成熟的作法,也認為台灣不會被允許擁有高階核廢料再處理技術。
「比方國民黨說核廢料的處理以未來技術就會可行,這到目前為止可能都還是一種技術不成熟的作法」洪申翰(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31 日
「大家都以為高階核廢料可以再處理,拜託!人家會允許台灣擁有這樣的技術嗎?」吳焜裕(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4 日
發展小型模組化反應爐仍有核廢料問題2 位
認為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即使產生的核廢料較少仍會產出;在尚未設立最終處置場的情況下就表示不排除發展,是自欺欺人。
「不排除,可是又一直不去設立核廢的最終處置場,光核廢這個問題,社會就很難達到共識,所以這都是自欺欺人的說法」葉元之(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29 日
「即便他們說SMR的特性是產出比較少的核廢料,那還是有產出」陳秀寳(民主進步黨)・2022 年 11 月 30 日
核廢料處置須經政治過程取得授權1 位
認為核廢料處置本質上是政治議題,必須在政治過程中取得合法性授權才能存放。
「核廢料的處理本來就是要在一定的政治過程中,取得一個合法性的授權,你才能夠存放,這就是核廢料的本質」洪申翰(民主進步黨)・2020 年 4 月 29 日
應研究將核廢料再利用於發電1 位
認為核廢料若未來能再利用發電,即為可用能源之一;主張在可行的前提下,原能會應積極評估、研究再利用研發電池發電的方向。
「我認為如果核廢料未來可以再利用變成發電,解決發電的問題,不管它可以提供什麼形式的發電,或它的功率是多少,它總是可以利用的能源之一」黃國書(無黨籍)・2020 年 10 月 15 日
蘭嶼貯存場遷出前應定期辦理輻災演習1 位
主張在蘭嶼核廢料遷場之前,應在當地定期辦理輻射災害演習。
「在核廢料遷出蘭嶼之前,是不是也應該去做相關的輻射災害演習」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0 年 9 月 28 日
另有 40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都認為在臺灣境內為核廢料找到最終處置場址極為困難,現行做法難以選出場址。
- 都認為既有的核廢料已是既存事實,不論核電未來是否繼續使用,都必須面對與處理。
- 都認為蘭嶼的核廢料不應繼續留在蘭嶼,只是對遷往何處(另覓場址、遷回核電廠或送往境外)看法不同。
- 都指出乾式貯存只是暫時或中期貯存,不是最終處置,不應讓暫存變成永久存放。
- 都要求核廢料的處置方向、相關計畫與檢測資訊應公開,並向民眾說明。
閱讀時請注意
- 意見的標籤與摘要由 AI 依主張內容整理,分群時看不到姓名與政黨;它可能出錯,請以逐字原句與公報原文為準。
- 每種意見下的原句是最近的幾句(每位立委最多一句),不是挑選過的代表。完整名單、每一句的出處與影片:https://acta.tw/issues/nuclear-energy/nuclear-waste
- 本站不替任何人標記支持或反對。資料來源:Acta.tw、立法院、OpenFun(CC BY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