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

質疑刑法修正條文中「公務員」範圍不清,也未說明為何處一年刑期

民主進步黨蘇巧慧・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通過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通過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質疑藐視國會罪的「公務員」範圍不清,並質疑刑期理由,主張與原句及上下文一致。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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