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段時間舉辦過一場專報、兩場審查會、三場公聽會、四場協商」
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
認為國會改革法案已經過專報、審查會、公聽會與協商,民進黨也有充分發言時間,審議程序並非不足
吳宗憲・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用以說明審議過程已充分,屬修法程序是否充分的問題,而非藐視國會,故補充論點並修正歸類。
- 原始版本認為審查過程已有專報、審查會、公聽會與協商,民進黨也有充分發言時間(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
- AI 審核・發布認為國會改革法案已經過專報、審查會、公聽會與協商,民進黨也有充分發言時間,審議程序並非不足理由:原句是用以說明審議過程已充分,屬修法程序是否充分的問題,而非藐視國會,故補充論點並修正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