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原能會從二級單位降為三級單位,還是恢復到二級單位」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主張原能會應恢復為二級單位,不應把核安主管機關降為三級單位
蔣乃辛・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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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主張維持原能會二級機關位階以負責核安監管,與是否興建新機組無關,應歸入安全監管問題。
- 原始版本主張原能會應恢復為二級單位,不應把核安主管機關降為三級單位(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 AI 審核・退回主張原能會應恢復為二級單位,不應把核安主管機關降為三級單位(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理由:原句談的是原能會在組織改造中的機關層級,屬核安監督體制問題,與是否興建新機組等問題沒有直接關係。
- AI 審核・發布主張原能會應恢復為二級單位,不應把核安主管機關降為三級單位理由:原句主張維持原能會二級機關位階以負責核安監管,與是否興建新機組無關,應歸入安全監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