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們確立這是國會調查權的一部分,只要我們確定這是立法監督行政的一部分,那麼有什麼不能做?今天我們所做的是針對行政調查的部分而非司法調查,既然法務部做的是行政調查,行政受立法監督原本就是憲法上毫無疑義的監督制衡原理」
認為只要確立屬於國會調查權、立法監督行政的一部分就沒有不能做的,而此次針對的是法務部行政調查而非司法調查,行政受立法監督是憲法上毫無疑義的制衡原理。
高志鵬・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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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立法監督行政下的調查權主張,且對應調查權範圍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