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民黨不怕的話,就用記名表決啊!」
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
主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應以記名表決處理,而非舉手表決
李坤城・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未說明表決對象與方式,前後文指的是職權行使法條文改用舉手表決,補上以免誤解。
- 原始版本主張以記名表決處理
- AI 審核・發布主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應以記名表決處理,而非舉手表決理由:原主張未說明表決對象與方式,前後文指的是職權行使法條文改用舉手表決,補上以免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