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以偽造、變造的不實方式,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
主張針對Deepfake深偽變造,意圖供行使之用而以偽造、變造的不實方式,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嘉瑜・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省略了「意圖供行使之用」及針對Deepfake深偽變造的前提,需補足以忠於原意。
- 原始版本主張以偽造、變造的不實方式,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AI 審核・發布主張針對Deepfake深偽變造,意圖供行使之用而以偽造、變造的不實方式,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理由:原主張省略了「意圖供行使之用」及針對Deepfake深偽變造的前提,需補足以忠於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