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的想法,應該是先到高等行政法院,抗告的話,再到最高行政法院;並且要求高等行政法院要在一個月內、半個月內或者幾天之內做成裁決。」
主張行政特權爭議應先到高等行政法院,抗告再到最高行政法院,並要求高等行政法院在一個月內、半個月內或者幾天之內做成裁決,以維持時效性,避免司法程序未走完調查委員會任務已終止。
顧立雄・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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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提出行政特權爭議的法院層級與裁決期限要求,理由亦見於前後發言,歸類符合調查權設計。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