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促轉會這個單位的人事,國會有同意權,即使只有半年任期,國會也必須行使這個同意權,不能用派的,針對主委的人事案,希望行政院儘量快速送人事同意權案過來。」
主張促轉會主委人事國會有同意權,即使只有半年任期國會也必須行使同意權,不能以指派代理方式規避,並要求行政院儘量快速將主委人事同意權案送到立法院。
陳玉珍・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國會須行使促轉會主委同意權且不得以代理規避,內容具體且忠於原意,符合人事同意權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