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一般人民若拒絕出席應採取罰鍰的規定

台灣民眾黨黃國昌・台灣民眾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說明提案對一般人民拒絕出席採取罰鍰規定,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藐視國會處罰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