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召開公聽會,再討論修法」
憲法法庭判決後,相關爭議應如何處理?
主張先召開公聽會再討論憲法訴訟法修法
吳思瑤・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支持主張,但內容是判決前後的憲法訴訟法修法應先開公聽會,與人事同意權程序無直接關係。
- 原始版本主張先召開公聽會再討論憲法訴訟法修法(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
- AI 審核・發布主張先召開公聽會再討論憲法訴訟法修法理由:原句支持主張,但內容是判決前後的憲法訴訟法修法應先開公聽會,與人事同意權程序無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