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個條文忘記把新臺幣寫上去,沒有寫新臺幣,照臺灣的法律就要乘以三」
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
批評第二十五條反質詢罰鍰條文漏寫「新臺幣」,三讀通過即出錯
莊瑞雄・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批評三讀通過的反質詢罰鍰條文漏寫新臺幣,重點在立法過程的品質,較適合歸入審議程序問題。
- 原始版本批評第二十五條反質詢罰鍰條文漏寫「新臺幣」,三讀通過即出錯(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
- AI 審核・發布批評第二十五條反質詢罰鍰條文漏寫「新臺幣」,三讀通過即出錯理由:原句批評三讀通過的反質詢罰鍰條文漏寫新臺幣,重點在立法過程的品質,較適合歸入審議程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