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決議以後還要送到院會,院會再議決,議決以後他還可以抗告,抗告還要到法院,法院再做裁定,等法院裁定下來,你看看這個怎麼得了啊!」
質疑委員會調查中有人不願到場或為虛偽陳述,若須經委員會決議再送院會議決處罰鍰,之後還可抗告到法院裁定,等法院裁定下來緩不濟急。
顧立雄・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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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不願到場或虛偽陳述的罰鍰須經委員會、院會及法院多層程序而緩不濟急,內容忠實且歸類藐視國會處罰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