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不提供,這是剛才大家的共識,本席建議把「政府資訊公開法」寫上去,那麼我們就沒有意見。」
主張教育部提供資料時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不提供,應將「政府資訊公開法」明寫為依據。
蔣乃辛・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將「政府資訊公開法」寫為不提供涉及個人隱私資料的依據,主張忠於原意,也屬立法院調閱資料界限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蔣乃辛・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將「政府資訊公開法」寫為不提供涉及個人隱私資料的依據,主張忠於原意,也屬立法院調閱資料界限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