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聽證調查程序制度法制化,完善立法院的職權」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
認為本次修法是將聽證調查程序制度法制化、完善立法院職權
翁曉玲・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說明修法內容是將聽證調查制度法制化,與調查權設計有關,並非評論審議程序是否充分,改歸調查權問題。
- 原始版本認為本次修法是將聽證調查程序制度法制化、完善立法院職權(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
- AI 審核・發布認為本次修法是將聽證調查程序制度法制化、完善立法院職權理由:原句說明修法內容是將聽證調查制度法制化,與調查權設計有關,並非評論審議程序是否充分,改歸調查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