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調閱委員會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是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並不調閱一般案件,應針對個案設置,不應針對通案設置

中國國民黨費鴻泰・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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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提到得設調閱委員會,但是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所以調閱委員會並不調閱一般案件。如果是盈正案,那大家可以就盈正案來討論,但你現在並不是針對個案,而是通案,這點與調閱委員會的精神不符。」

財政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調閱委員會應針對特定個案而非通案設置,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並回應調查權範圍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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