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課以相關的懲處,不限於只是行政罰鍰而已,甚至刑責也是OK的,這也不違憲啊」
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
主張對拒絕陳述、不提供資料的官員課以懲處,不限於行政罰鍰,刑責也可以,並認為不違憲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主張對拒絕陳述、不提供資料的官員課以罰鍰甚至刑責,屬處罰問題,改歸藐視國會處罰的問題。
- 原始版本主張對拒絕陳述、不提供資料的官員課以懲處,不限於行政罰鍰,刑責也可以,並認為不違憲(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
- AI 審核・發布主張對拒絕陳述、不提供資料的官員課以懲處,不限於行政罰鍰,刑責也可以,並認為不違憲理由:原句主張對拒絕陳述、不提供資料的官員課以罰鍰甚至刑責,屬處罰問題,改歸藐視國會處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