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法官的意旨,未來對虛偽陳述罪要檢討修正,然後對無故缺席的處罰和對無正當理由不提供資料拒絕證言的處罰,都要一併修正」
憲法法庭判決後,相關爭議應如何處理?
主張若依憲判意旨,訴訟法上對無故缺席、不提供資料、拒絕證言、虛偽陳述的處罰也應一併檢討修正
翁曉玲・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通過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通過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依憲法判決意旨,主張訴訟法上對缺席、不提供資料、拒絕證言與虛偽陳述的處罰應一併檢討,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