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依照財產申報法規定,是要在就職後三個月才提供」
認為中選會被提名人的財產申報依規定是在就職後三個月內提供即可,可於就任後三個月內補齊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均主張財產申報依法可在就任後三個月內補齊,與待審主張一致,且屬於人事同意權審查程序的意見。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均主張財產申報依法可在就任後三個月內補齊,與待審主張一致,且屬於人事同意權審查程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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