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將處罰權限放在高等行政法院,對決定不服還可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以避免對有無正當理由等事項的處理變成政治角力的結果

民主進步黨顧立雄・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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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這麼做主要是為了避免一個狀況,畢竟立法院是一個政治角力相當激烈的場域,針對有無正當理由或者有無行政特權,或是有無法律依據拒絕配合提供調查權或聽證權的行使,對於這些事情的處理,為了避免變成政治角力的結果,本席提出的草案還是將處罰權限放在高等行政法院,如果對高等行政法院的決定不服,還可以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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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將處罰權交由高等行政法院並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以避免政治角力,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藐視國會處罰認定機關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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