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經提出修法,包括刑法第二百二十條之一,規定概括性的深度偽造犯罪條款」
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
認為深偽犯罪條款修法有急迫性,主張以刑法第二百二十條之一概括性規定深度偽造犯罪
高嘉瑜・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僅重述曾提案的歷史事實,未表達規範立場,已依上下文改寫為對修法急迫性與概括條款的主張。
- 原始版本曾提出修法,在刑法第二百二十條之一規定概括性的深度偽造犯罪條款
- AI 審核・發布認為深偽犯罪條款修法有急迫性,主張以刑法第二百二十條之一概括性規定深度偽造犯罪理由:原主張僅重述曾提案的歷史事實,未表達規範立場,已依上下文改寫為對修法急迫性與概括條款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