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台電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將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地質鑽探相關資訊於網站完全公開「台電公司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於網站上將所有資訊完全公開、透明揭露,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批評台電在花蓮秀林鄉進行用過核子燃料處置地質探查係黑箱作業「而台電公司卻全然以黑箱作業方式進行此項工作」發言紀錄
- 蕭委員美琴
(17時37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目前台電公司依據「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明白指出,我國用過核子燃料將採多重障壁之深層地質處置方式進行最終處置,且台電公司已於花蓮縣秀林鄉花崗岩區域建置一口深約500公尺的地質探查孔,進行鑽探及取岩心作業。而台電公司卻全然以黑箱作業方式進行此項工作。為讓民眾充分了解台電公司所有有關用過核子廢料鑽探過程、探測紀錄、地質調查、作業時程……等一切相關研究報告,台電公司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於網站上將所有資訊完全公開、透明揭露,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蕭美琴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