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秋堇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24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核子損害賠償不要在法條上明定上限「我主張不要在法條上明定上限」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核電若把賠償金算進去,並不如政府所說便宜「核電既便宜又安全,1度電只有0.66元,錯了,如果把賠償金算進去絕對不止」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質疑明知核電廠無法保證百分之百安全仍繼續興建與運轉「你明知核電廠不能保證百分之一百安全,你還要繼續蓋核電廠、繼續運轉下去」

發言紀錄

  1. 田委員秋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先暫停一下計時,因為剛才主席談到原能會將來要歸科技部的問題,事實上我們應該要幫原能會講話,但是原能會這麼多年來的表現太過軟弱,讓人家連幫原能會講話的興趣都沒有。你們現在對台電有什麼管理嗎?實在讓人看不出來。

  2. 現在本席正式開始詢問,假設有一個人被車子撞了,結果肇事者叫受傷的人用自己的錢來賠自己,你覺得天下有這種事嗎?

  3. 主席

    請原能會周副主任委員說明。

  4.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主席、各位委員。這樣不應該。

  5. 田委員秋堇

    台電是國營事業,未來如果出了核災,不論是台電賠給人民或是政府賠給人民,事實上都是人民用自己的錢賠給自己,所以今天我提了一個關於核子損害賠償法第二十五條的修正動議案,要求投保的賠償責任至少是台幣18兆。也許有人認為這是天方夜譚,但我都是精算過的。去年9月日本內閣政府委託公正第三者評估出來,兩年內賠償給福島核電廠20公里內15萬人的錢一共要多少,你知道嗎?

  6.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們上次查過,估計是1.7兆日幣。

  7. 田委員秋堇

    是4.5兆日幣,折合台幣為1.8兆元。其中包括健康檢查費用、避難返家費用、暫時返家費用、精神損失、營業損失、建築物跌價損失、農漁產品損失、觀光業與服務業的損失等,要日幣4.5兆。但是我們核一、核二廠的20公里內一共有多少人?

  8.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現在沒有詳細的數據,但我過去看過,核二的25公里內應該到一百多萬人。

  9. 田委員秋堇

    核一、核二都超過百萬人。福島20公里內才只有15萬人,估計在2年內,還不是10年,就要賠台幣1.8兆,現在我保守的估計,乘以10倍,所以是18兆。你們今天的投保如果沒有保足額,等於是將風險轉交給全民承擔。各位請看這張投影片,這是美國卡崔娜颶風2005年8月的總損失達到1,250億美元,幸虧有保險公司承擔損失,賠了610億美元,將近一半;另外一張投影片是英國2007年發生有史以來最大的洪水,總損失80億美元,但是保險理賠超過一半,有60億美元。我的意思是保險何其重要,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德國慕尼黑再保公司的人員來臺灣,跟我們的一位官員講,日本福島的地方政府有投保,東電公司也有投保,而他們只是保險公司的再保而已,就為福島核災賠償了15億美元。這個德國人說我們臺灣政府真是吃了大膽藥,對於我們的重大設施,政府自己都沒有投保,而日本的東電公司有投保,日本政府也有再投保,否則日本政府早就破產了,所以今天我提出的這18兆真的是非常便宜。我這裡有一份資料,是日本農林水產省發布的森林除污染指南,只要有輻射落塵碰到的落葉,全部都要清除,樹皮要剝光,表土要剷除。姑且不論這一套做完後,那座山整個都禿掉了,如果在我們臺灣,會是永無止盡的百年土石流,單單這些除污的錢,日本就要花320兆台幣,這些我都沒有算進去,你覺得這18兆合理嗎?

  10.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想委員有委員的數據。

  11. 田委員秋堇

    什麼委員有委員的數據!我已經算給你看了,日本內閣政府委託公正第三者評估,公布出4.5兆日圓時,還被日本人罵到臭頭,說他們少算了兩個零,應該是450兆日圓,我們如果乘以100,就是180兆台幣,180兆台幣乘以10,就是1,800兆台幣。我現在還沒有這樣算,我只算日本政府估出來被他們社會抨擊少算兩個零的數字,就是1.8兆台幣,加上我們核電廠20公里內都是超過日本10倍的人口,所以乘以10,一共是18兆,你們的保險理賠至少要有這個數目,否則到時候要由台電賠,然而台電是國營事業,所以也是由臺灣人自己的納稅錢來賠。台電公司大到不能倒,這次油電雙漲就是因為它大到不能倒,現在它才虧一千多億,大家就要掏錢來補這個洞,如果到時候它是18兆的理賠,誰要出錢?如果沒有保險公司在後面幫忙理賠,我們國家還沒有亡國就要先破產了。你的看法如何?

  12.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第一,我們也是希望透過國際聯保,可以讓我們的保障增加一點。另外,我們也考慮到……

  13. 田委員秋堇

    透過國際什麼?

  14.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就是參加國際公約,這樣就會有國際聯保。我們的150億其實是參加國際公約的下限。

  15. 田委員秋堇

    出了事情可以賠多少?我算過,我們臺灣每個人大概只能賠656元。

  16.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個國際聯保就是等國際公約成立後,各個國家定期繳一些錢,就會有一個基金,當有事故發生時……

  17. 田委員秋堇

    你覺得有這150億,我們每個人分656元就夠了嗎?

  18.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不是說150億就夠了,而是希望透過這150億的下限……

  19. 田委員秋堇

    但你在母法裡寫的是150億。

  20.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們希望達到參加國際公約的下限,才可以參加這個國際公約,在國際上有一個聯保機制。

  21. 田委員秋堇

    副主委,我講了這麼多,你都避重就輕,做官不要做得這麼沒品。歐洲有業者算過,如果要好好為核電廠投保,核電每一度大概要高達4,500元。我在福島核災後問過台電、問過所有的人,我說到現在台電公司還對外宣稱核電很便宜,一度電只要0.66元,施顏祥不敢回答我,陳貴明董事長跟我點頭,說沒有錯,現在按照台電估算,核電還是每度0.66元。我的意思是150億算什麼?如果真的出了福島式的核災,這連貼ok繃都不夠。我現在只是要告訴你,你們送進來的版本根本沒有記取福島核災的教訓,你們還是「吃飯炕中央」心存僥倖,在一個地震頻仍、斷層密布的台灣,你們還在做春秋大夢,以為不會發生福島式的核災,所以我覺得你們送進來的版本,事實上,是自欺欺人的版本。

  22.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吳委員秉叡、管委員碧玲皆不在場。

  23.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24. 陳委員歐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今天是討論核子災害賠償的相關問題,但是所謂預防勝於治療,在災害還沒發生之前我們是不是應該思考一些問題,不要等災害發生以後再來善後,那就不是我們能夠處理的。台灣人口的密度這麼高,已有核一、核二、核三廠,現在又搞了一個核四,大家都知道核四廠已經變成一個國際笑話,蓋的時間最久、經費最多、又最不安全,我想請問副主委,針對這三點你同不同意?

  25. 主席

    請原能會周副主任委員說明。

  26.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經費跟期程方面不是我們業管的範圍,在安全方面我們就一直不斷地做檢查,在這過程中,如果不安全,我們就會要求他們改善,一直到我們滿意為止,這是我們安全管制的一個責任。

  27. 陳委員歐珀

    所以他現在安不安全,你都還沒有辦法確定,對不對?

  28.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事實上,它還沒建完。

  29. 陳委員歐珀

    OK。李總經理,它是不是世界上蓋得最貴,歷時最久的一座核電廠?

  30. 主席

    請台電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31. 李總經理漢申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不是最貴的核電廠。

  32. 陳委員歐珀

    哪一座核電廠比我們還貴?

  33. 李總經理漢申

    現在就我們所知道的資料,再查一下。

  34. 陳委員歐珀

    好,查一下,你們以同等計算基礎換算,再排名一下,把該份資料給我。

  35. 原子能委員會是負責國家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去年你們曾經作出一項裁定,亦即核四廠工程無須停工的裁定,且粗估將在2014年進行商轉,2016年要達成穩定商轉的目標,是不是有這回事?

  36.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部分,因為我是今年二月八日才到任,所以對過去這部分,我不太清楚。當時應該……

  37. 陳委員歐珀

    有誰知道?在座原能會的人有沒有人知道?周副主委,你連這麼重要的事情都不知道?

  38.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是在哪一個會議上決定的?

  39. 陳委員歐珀

    在座原能會的人有沒有人知道?

  40.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們應該不會明確估計說是哪一年……

  41. 陳委員歐珀

    報紙已經刊載得那麼大。

  42.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不是我們估計的,這個我可以確定。

  43. 陳委員歐珀

    是嗎?好,這部分我回去再查清楚。

  44. 主席

    這個問題,台電也沒辦法回答嗎?

  45. 陳委員歐珀

    台電講的話我都不相信,不用他們回復。周副主委,你不要回答我說,你才剛上任兩個月,本席也一樣剛上台兩個月,對不對?我今天要問你,事先我也要有相當的準備,你今天來本會備詢,應該做更多的準備,你不能回答我說,你才來兩個月,所以什麼都不懂,你跟我這樣講,因為我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雖然我是門外漢,但我也不能夠接受這個事實。我今天要跟兩位說的是,核電是一個生命財產權的問題,大家都歷經過日本福島核災的苦痛,尤其是日本人,現在也因為我們台灣人對核電的恐懼,所以對於311福島核災特別悲天憫人,無論是個人也好,或機關也好,大家一起捐錢協助他們度過這個難關,根據所有的情況研判,台灣是經不起像日本福島核災這樣大災難的發生,我們今天談賠償,假設今天核災發生在台灣,我們訂定這種賠償條例,是否可以達到人民的需求,假設311……

  46.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一般國際慣例,假設保險金額不夠的話,最後當然是由國家來負這個責任。

  47. 陳委員歐珀

    就是由國家負責嘛!對不對?

  48.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是。

  49. 陳委員歐珀

    我覺得滿遺憾的,那天在這裡本席也提過,在宜蘭的北部有核四廠,在宜蘭的南部,亦即花蓮的秀林鄉,現在又要探測岩石,以備將來作為放置核廢料的地方。我現在不是要討論地方的回饋物或補助金的金額問題,你們打算設置廠址的縣市,與鄰近的宜蘭縣很近,但是宜蘭縣永遠沒有機會參與這個決策,要公投也輪不到我們,要表示意見也輪不到我們,可是一旦發生核災,或發生核廢料輻射外洩的問題,宜蘭卻首當其衝,所以為什麼田委員跟本席會這麼重視這個問題,我們今天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你們全面停工,你們卻認為無須停工,一旦這個事件發生,我相信對北台灣600萬人口的生命財產安全會有很大的影響,在這裡是不是請你們能慎重評估,讓核四廠完全停工,並且進行全面安檢,現在有沒有這種可能性?

  50.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回去,然後做一個評估。

  51. 陳委員歐珀

    現在我們一直在呼籲你們,先停工受檢,進行全面安檢,就是希望預防勝於治療,台灣實在經不起核災,我們也玩不起,我們不像日本那麼先進,現在全世界所有進步的國家、科技進步的國家及工業高度發展的國家,全都往這方面思考,期能減少核能發電比例,改用再生能源。你們身為一個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是不是能有跟進步國家一樣的思考方向,而且預防勝於治療,本席要求你們針對核四廠是否應進入完全停工,並且進入全面安檢,做一個報告給我,讓我可以對我們宜蘭的鄉親有一個交代,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恐懼的情況下,你們蓋了30年,我們也恐懼了30年,本席反對核四也反對了20年,我不曉得為此走了多少路,選舉前,我為了廢核四保平安,走了十幾天,每天日曬雨淋的這樣走了十幾天,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體會到當地民眾的感受,請你們提供一份報告給我。

  52. 主席,能否要求他們提供一份報告給我?

  53. 主席

    請你們提供陳委員所要求的書面資料。

  54. 陳委員歐珀

    謝謝。

  55.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羅委員淑蕾、潘委員維剛、廖委員正井、鄭委員天財、謝委員國樑、劉委員櫂豪、蔡委員其昌、許委員添財、黃委員昭順、李委員桐豪、黃委員偉哲、李委員昆澤、江委員惠貞、林委員正二、盧委員嘉辰、江委員啟臣、廖委員國棟、楊委員麗環、蔡委員錦隆、賴委員士葆、薛委員凌、尤委員美女、徐委員耀昌、林委員岱樺、鄭委員汝芬、陳委員碧涵、蘇委員清泉、簡委員東明、王委員惠美、孫委員大千、陳委員亭妃、蕭委員美琴、黃委員文玲、邱委員文彥、呂委員學樟、費委員鴻泰、盧委員秀燕及楊委員應雄皆不在場。

  56. 報告委員會,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黃委員志雄、楊委員瓊瓔、陳委員碧涵、楊委員應雄、林委員淑芬所提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57. 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

  58. 問題

  59. 一、根據報導美國歷經911攻擊事件後,核子管理委員會針對恐怖份子挾持飛機攻擊核電廠的可能性進行檢討,並根據檢討結果對美國核子工業下達多項指示。核子管理委員會擔心這類攻擊可能損壞核電廠的電力系統,因此提議要使可攜式的柴油驅動泵浦、可攜式的電力供應系統和水管設備能夠隨時派上用場,以便維持反應爐核心溫度,避免核心熔毀,導致輻射外洩。核子管理委員會也建議為脆弱的廢燃料儲存池提供備用冷卻水。試問,原能會是否曾經意識到這樣的問題存在,若遭遇類似911的恐怖攻擊,台灣核電廠是否足以承受?

  60. 二、以大台北為例,核一廠加上核二廠共有4部機組,任何一個機組發生核子災變時,位於核一、二廠航空半徑50公里範圍內之大台北地區人口共約6,800,000人,若僅以現行最高限額42億元計算,每個受害人粗估只能領到618元,而以150億元來計算,每個人粗估也不過約2千元,但是如果依照日本福島核災規模,依據日本政府初估,東京電力因福島核災賠償居民損失金額達一.八兆新台幣,類似災害若在台灣發生,台電公司僅須賠150億元,其餘全由政府承擔,等於是由全體納稅人共同賠償,對民眾造成雙重傷害,因此150億元其實不夠,然而依照政院版本,賠償最高金額就是設限在150億元,試問,萬一不幸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台灣,主委認為150億元的額度真的足夠?核子事故所造成之損害,往往是隱藏於核幅射污染環境中、長期累積或污染環境所造成,萬一不幸真的發生核災事故賠償,對於長期累積所造成的核子損害賠償要如何認定?就算延長請求年限為30年,但相關單位如何認定是由核子災害所造成的損害?

  61. 三、以現有的原能會內部組織設計,其實處於一個尷尬的對立狀態。一方面既有執行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及環境偵測,以及妥善規劃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以確保核能應用安全的管制監督責任。另一方面,卻也有積極推動原子能科技發展應用的功能。就以這次的核二廠事件來說,萬一未來又發生同樣的事件或是更為嚴重的機組損害事件,其降級後的原能署對於台電、經濟部等有無任何跨部會的協調功能?實在令人存疑。

  62.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63. 一、去年三一一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第七天,核電廠外釋輻射塵就隨著大氣環流飄散到台灣境內,凸顯境外核災可能「有輻同享」危機,尤其大陸東南沿海核電廠密布,對台灣威脅更甚。

  64. 1.主委,台灣輻射偵測網建置情形?是否俱足?最大缺口為何?陸地輻射偵測站建置數量?尚有哪些縣市未設置?註1 空中和海上偵測體系如何補足?如何請求跨國性技術支援。

  65. 二、原子能委員會參考福島核災經驗,重新評估我國核災救援人力及資源配置,初估我國若發生類似福島核災,總救災經費約需七.八億元。但緊急應變作業基金目前僅一.四億元,財務缺口高達六.四億元。註2

  66. 1.主委,核災救難經費缺口如何補足?貴會「十年財務改善計畫」內容?逐年補足財務缺口是否過慢?係因組改層級降格所致?可否爭取所需經費一次到位?

  67. 三、原能會結合智慧型手機推出「核安即時通」,民眾只要下載便能隨時查詢附近輻射劑量,一旦發生緊急事故,原能會也會透過此一系統,送發即時訊息。註3

  68. 1.主委,何謂「核安即時通」?其宣導是否足夠?為何民眾普遍不知?倘民眾無智慧手機搭配又該如何?貴會如何考量城鄉資訊落差?將即時核安訊息立即傳送?

  69. 註1

    全台已有三十座輻射偵測站,只剩南投、彰化和雲林三縣還未建置,預定明年全部完工,每縣市至少有一座輻射偵測站。

  70. 註2

    原能會著手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提出十年財務改善計畫。明年起,提高台電各核能電廠每年每座應變作業基金,從現有二千四百萬元提高到五千四百萬元,逐年補足財務缺口。

  71. 註3

    目前原能會推出的即時通服務,透過全台34個輻射觀測站的即時訊息,可以讓民眾查詢自身所在地鄰近觀測站偵測到的輻射劑量,以及距離最近一座核電廠的相對距離。只要輻射劑量超過0.2微西弗,也將主動發出警告。

  72. 陳委員碧涵書面意見

  73. 一、有關核災最高賠償額度,修法理由僅以歐洲相關之條約及議定書作為參考,作法欠完備。爰此,本席要求原能會針對此條文應再加上國際先進國家如日本、美國等國相關之賠償限額(或不設限額)作為參考,是否可儘速完成修正?

  74. 說明

  75. 依行政院函送之「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4條之修正,將單一核子事故由原賠償限額四十二億提高至一百五十億元。修法理由,係按補充巴黎公約之布魯塞爾補充條約及一九九七年維也納公約修正議定書,均將單一核子事故之賠償責任限額大幅提高至三億特別提款權(SDR,一SDR約等於美元一.五元、新臺幣五十元),爰比照國際公約,提高本法賠償責任限額至約等同於三億SDR之額度,即新臺幣一百五十億元,俾強化受災民眾之保障並適度與國際接軌。

  76. 此一修法參考為歐洲之國際公約,但有發生核災之美國及日本,其如何賠償、金額如何計算、有無必要訂定最高限額等等,對於本條之修法,應較有參考價值,因此,要求原能會針對此條文應再加上在國際上日本、美國等國家相關之賠償限額(或不設限額)之規定,做為參考,宜在一週內提出修正。

  77. 二、請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核一、核二、核三廠若發生各種相關核能災害時,影響範圍分別有多大?「緊急應變計畫區」之半徑範圍在8公里、10公里、20公里、30公里時,需分別投入之經費與人力有多少?

  78. 說明

  79. 依原能會民國101年3月之業務報告,「緊急應變計畫區」已於100年10月27日,由5公里半徑範圍擴大至8公里,相關之應變計畫、警報站、碘片貯備及發放、演習、民眾溝通宣導、緊急偵測計畫、集結點等等,勢必要投入更大能量,但都無具體說明,若發生核能災害時,真正會影響的範圍有多大,以及「緊急應變計畫區」的最適當之範圍。因此,要求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核一、核二、核三廠若發生各種相關核能災害時,影響範圍分別有多大?「緊急應變計畫區」之半徑範圍在8公里、10公里、20公里、30公里時,需分別投入之經費與人力有多少?

  80. 楊委員應雄書面意見

  81. 福島核災重創日本,引起世界各國的關注,對於日本鄰國的台灣而言,除了重新省思核能的安全問題外,更重要的啟示是

    從過去只重視境內核災的防範,進一步關注境外核災對台灣的影響。

  82. 台灣現有三座核電廠(核一在新北市石門,核二在新北市萬里,核三在屏東縣恆春),第四座(新北市貢寮)正在興建,原能會迄今所規劃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機制,均是以三座核電廠周遭地區為假想事故地。

  83. 因此僅有各核電廠周邊8公里半徑範圍被劃定「緊急應變計畫區」(簡稱EPZ),並訂定相關之應變計畫、警報站、碘片貯備及發放、演習、民眾溝通宣導、緊急偵測計畫、集結點、疏散路線及臨時收容站等民眾防護措施整備作業。而年度核安演習亦是以南北地區輪替方式務實操演。

  84. 惟大陸為因應經濟快速發展,大舉興建核電廠,例如福建省的寧德及福清核電廠預計在今年及明年正式運轉,金門距這兩個核電廠僅幾十公里,離台灣的核電廠二、三百公里還近得多,應是我國距境外核電廠最近的地區,一旦這兩核電廠發生事故,金門、馬袓外島將首當其衝。

  85. 國安局長蔡得勝也曾表示,除了福建設有兩座核電廠外,中共還計畫未來要在東南沿海興建十三座核電廠,相較於日本核電廠的核洩問題,大陸的核電廠對台威脅恐怕更大。

  86. 換言之,金門離大陸核電廠雖近,但卻未列人「緊急應變計畫區」,亦從未舉行過核安演習。請問主委一旦福建兩核電廠發生事故,輻射塵多久會飄到金門?多久到台灣?金門除有設置輻射偵測站外,金門的警報系統(廣播)、碘片貯備及發放、集結點、疏散路線及臨時收容站等民眾防護措施整備作業是否完備?是否考慮將金門列入「緊急應變計畫區」,讓金門鄉親一旦面臨核子事故的傷害減到最輕?

  87. 此外,核子損害賠償法對於境外核子設施經營者所造成之核子損害的如何求償並無規範,這可能牽涉國家或區域間的協議,甚至是國際法層次的問題,尚可理解。惟一旦國人受境外核子事故造成生命健康的危害時,在無協議或國際法可遵循時,可能只能由民眾向境外核子設施經營者來求償,民眾個別的力量將可能使得求償無門或困難重重。

  88. 爰此,政府是否可能以代位求償權的概念放入核子損害賠償法,來解決這樣的問題,亦即一旦國人發生遭境外核子事故而產生損害時,先由我國政府依核子損害賠償法之規定,先行代…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田秋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