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剛於經濟委員會會議邀請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首長、台電公司董事長、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代表,針對核四預算追加情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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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四沒有通過安全測試就不能有任何勉強「所以沒有安全的測試通過,本席認為不能夠有任何的一點勉強,有勉強還是等於沒有過。」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電必須以安全為前提「核電必須安全,因為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要求台電對核四工程更嚴謹審慎,將風險控管在一定範圍內「我們一定要把整個風險的控管,掌握在一定的範圍內」

發言紀錄

  1. 潘委員維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從周副主任委員的報告中看到實際上我們現在整個核電分成二個階段,一個是建廠執照的核發,另外一個是運轉執照的核發,我們現在已經核發了建廠執照,只是運轉執照還沒有核發?

  2. 主席

    請原能會周副主任委員答復。

  3.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潘委員維剛

    現在大家也說其實我們最關心的就是核電安全問題,因為我們今天要審查追加預算563億,以及預期年底時要提出運轉報告,您覺得來得及運轉嗎?

  5.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應該是來不及。

  6. 潘委員維剛

    本來是去年要運轉的,現在是年底時才要提出運轉計畫跟時程表,對不對?

  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是。

  8. 潘委員維剛

    現在安全上延宕的最主要因素是什麼?

  9.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有很多的因素,主要是施工要經過很多安全的測試,管制單位比較不瞭解細節,在期程上管制單位比較被動的就是台電公司送報告進來,我們才開始審查。

  10. 潘委員維剛

    所以必須要安全,你們才要核發,但是每個階段,你們都有安全控管?

  11.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是。

  12. 潘委員維剛

    您認為安全控管現在到底還有多少關卡?

  13.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他在裝填燃料之前,我們先列了十九大項必須要做的工作。

  14. 潘委員維剛

    現在完成幾項了?

  15.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目前以測試來說,我們有五十三個系統必須要做完整的審查,他們去年送了四個報告,但是我們審查後全部都退回去,所以到目前為止一個都還沒有完成。

  16. 潘委員維剛

    所有的測試報告一個都還沒有完成?

  1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還沒有完成審查。

  18. 潘委員維剛

    本席請教李總經理,方才大家都說了很多,但是核電必須安全,因為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安全是很重要的考量,本來是100年要運轉,現在已經101年了,但是年底才要提出整個運轉的時程表,所以絕對不是今年了,對不對?

  19. 主席

    請台電公司李總經理答復。

  20. 李總經理漢申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21. 潘委員維剛

    本席方才問了原子能委員會,即現階段要分成十九關五十三項要考量,但是台電去年送了四份報告,一項都沒有過,因為我們今天要審查追加預算,不曉得您對於這個安全的部分,台電現階段的考量跟具體的做法是什麼?

  22. 李總經理漢申

    這是屬於測試的過程,我們會對各個系統測試完畢,再送到原能會審查,這個測試的過程,不是單純的一個系統一個系統,一個系統完成後,我們還有一個跨系統的整合,再經過填裝燃料前的驗證,然後才會有填裝燃料的過程。

  23. 我們現在不單純只是時間這個問題,另外的問題是要配合311日本核災以後,我們有一些要強化的工作,原則上來說強化的工作要經過檢討,我們目前的設計,是已經可以超過當初的設計基準,但是原能會希望我們再提高這個層級,提高我們因應核災的能力,所以我們還在做一些評估,也在跟原能會溝通,看一看有一些項目要怎麼樣做以及做到什麼程度,大概有六大項目,這個部分到今年年底之前才能夠解決,才能夠確定到時候的工期與工程預算。

  24. 潘委員維剛

    總經理一直都在台電,對不對?

  25. 李總經理漢申

    是。

  26. 潘委員維剛

    總經理應該很清楚整個過程,本席認為核四廠很令人擔心,最嚴重的部分是當時停建核四,停建的時間有多長?

  27. 李總經理漢申

    停建的時間其實並不長,大概是四個月左右的時間,但是停建後我們跟廠商間合約關係的解除,且跟顧問公司關係的解除,最後復建後這些合約要重新再發包,發包時有一些廠商對於前景不能夠掌握,所以在這些糾紛上,舊合約與新合約的處理,都發生了很長的時間。

  28. 潘委員維剛

    本來就是一個很重大的工程,但是經過這樣變成更嚴重了,尤其是我們看到原子能委員會到目前為止對於所有安全評估的部分,沒有一項通過,台電對於這個部分要特別的審慎,因為時間的延宕,這個預算已經不斷的增加,雖然你說停工只有四個月,但是整個的恢復與所造成的傷害影響,本席認為根本不是一點點數字或時間可以來衡量的,希望台電要更嚴謹的來做,而且有沒有信心讓它安全無慮,讓安全檢查能夠順利通過跟運轉,台電有沒有完全的把握?

  29. 李總經理漢申

    我們有這個信心讓核四機組在安全無慮的情況下,提出我們的試運轉申請。

  30. 潘委員維剛

    本席認為這是最大的關鍵,因為你們一定要有信心,要不然,怎麼樣討論預算?

  31. 李總經理漢申

    是。

  32. 潘委員維剛

    去年台電送的報告沒有一項通過,但是前提相信部長也很清楚,因為馬總統也宣示過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所以沒有安全的測試通過,本席認為不能夠有任何的一點勉強,有勉強還是等於沒有過。

  33. 主席

    請經濟部施部長答復。

  34. 施部長顏祥

    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點是確定的。

  35. 潘委員維剛

    這個是前提,再者,是有沒有信心,因為停工所造成的傷害,影響是非常深遠的,不是四個月的問題,也不是經費的問題,其中有機具受損或受影響,且合約不能夠延續造成的傷害,這些都在評估之內,所以對於這個部分要有信心,要不然,我們今天要審查的預算,是一筆一筆的增加,我們一定要把整個風險的控管,掌握在一定的範圍內,就部長所有的瞭解,現在台電與核四整個工程部分,部長有沒有信心讓其安全無虞的運轉?

  36. 施部長顏祥

    我們有信心讓台電一定要做好安全所有的把關動作,才做商轉的工作,我們一定要做到這一點。

  37. 潘委員維剛

    我們知道日本現在也變成零核電了,所以對這個部分要有更審慎的評估。

  38. 施部長顏祥

    日本後續要怎麼樣發展,可能還要再觀察。

  39. 潘委員維剛

    目前是這樣子,現階段311福島的部分,是希望能夠恢復運轉,但是至少目前是沒有。

  40. 世界銀行在2005年提出災害高風險區評估報告,因為全球二成的陸地存有超過一種自然災害的威脅,但是臺灣二種災害的威脅達到九成,三種複合式災害達到73%,全球只有5%的國家有這種複合式災害,所以我們算是非常高風險的國家,本席希望能夠一起納入評估的重要考量,好不好?

  41. 主席

    請林委員佳龍質詢。

  42. 林委員佳龍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現在讓大家看三張圖,我們的核四廠是一個錢坑,而且是一個不定時炸彈,原能會都有我們核四的現場視察報告,本席發覺到這個圖竟然用鋼捲尺在測量地錨螺栓的中心點半徑,大家看一看這要用非常精密的光學儀器來測量,結果是這樣量;第二張是用中心點的半徑,我們看到用支撐托架孔洞中心點是劃線之後以中心衝定位,是這樣做的,這真的是隔空抓藥,藥到命除;第三張就更離譜,利用外加的碳鋼片將地錨螺栓固定,就是因為那個孔跟要栓的螺栓不合,竟然用碳鋼片固定。

  43. 各位記者朋友看到本席秀出的三張圖後,你們也去瞭解原能會對核四的現場視察報告,因為整個建廠過程是這樣的離譜,這樣興建後會帶來多大的災難,另外,原能會都有清楚的報告,本席只秀出三張圖,核四的工程品質是這樣子,工地混亂不堪。

  44. 現在台電有送出來龍門安全的總體檢報告,以海嘯高度是八公尺來設計十二公尺的廠址高度,這樣子就要563億,本席要問原能會在民國72年委託成大教授以及74年的評估報告到目前為止還有沒有效,有沒有否定前面的二個報告?

  45. 主席

    請原能會周副主任委員答復。

  46.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主席、各位委員。安全評估報告中是引用方才委員提到的那二個報告,我們目前是引用那二個報告,但是我們要求台電公司要再調查。

  47. 林委員佳龍

    台電公司自己興建了一個8.07公尺來符合你們的12公尺,原能會除了能夠證明你們之前的評估報告,已經透過程序將其推翻,沒有理由用新的東西來取代舊的,雖然推估參數會影響結果,如果用12公尺要563億,請問總經理,從12公尺增加到24公尺的高度需要追加多少預算?

  48. 主席

    請台電公司李總經理答復。

  49. 李總經理漢申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說要追加563億來興建12公尺的海嘯牆。

  50. 林委員佳龍

    如果是40公尺的海嘯會淹到核四廠哪些部分?

  51.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超過12公尺大概大部分的建築物都會被淹。

  52. 林委員佳龍

    包括反應器的廠房跟設備,以及重要的儲水槽與油槽,24公尺是不是差不多都淹蓋過去了?

  53.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要看建築物的高度。

  54. 林委員佳龍

    現在12公尺能夠抵擋24公尺的海嘯嗎?

  55.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12公尺當然不行。

  56. 林委員佳龍

    24公尺是不是都蓋過去了所有的廠房?

  5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要看建築物的高度,再看一看它會淹過哪些。

  58. 林委員佳龍

    目前如果台電提出的預算是這個數字,至少要翻兩翻,即增加四倍,所以這個絕對不能夠讓它過,因為這個是無底洞。

  59. 現在台電的報告,提到高標準的設計規範,電廠設計經過美國核管會審查通過,在日本有四部同機組的實際運轉,這一個是經由奇異後來有變更1,500多項的設計,我們後來變成跟新的石威跟益鼎公司承接後,包括這些變更的項目經過NRC審查通過嗎?

  60.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所謂「NRC審查通過」,是我們要求這個廠的設計必須經過輸出國本身的管制單位。

  61. 林委員佳龍

    變更1,500多項的設計,台電還用舊的資料來騙我們,NRC哪有通過?就是我們跟奇異之間的官司,後來才改變,現在做得零零落落的,你們在數字上竟然這樣說,是公然欺瞞國人,這個要予以譴責,由於時間有限,本席沒辦法問得很細,在當時的仲裁書中,仲裁的結果,台電賠償石威公司,比他們請求的還多出200萬美元,是不是這樣子?要五毛給一塊,有這回事嗎?

  62. 李總經理漢申

    應該不是這樣,因為我們是根據仲裁的結果所做的……

  63. 林委員佳龍

    仲裁結果比他們要求的還要高嘛!這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64. 李總經理漢申

    沒有,我們是按照仲裁的結果來給付的。

  65. 林委員佳龍

    當然啊,可是他們的請求比我們給的還多啊,200萬美元,所有的數字我都有。

  66. 李總經理漢申

    我們是按照仲裁的結果給付的。

  67. 林委員佳龍

    當然啊!所有的這些問題,台電都在抗拒,對此,我要在此提出嚴正抗議,台電派駐國會的聯絡人如果再指揮立法委員,在教育委員會裡,什麼東西可以調閱都還要請示你們的聯絡人,藐視國會到這個地步!我要請主席裁示,請台電提供給我一份資料,叫做核四完工測試獨立認證及驗證計畫書及執行報告,就是IDMD,有沒有辦法提供?

  68. 主席

    有沒有問題?

  69. 李總經理漢申

    原能會有的報告一定可以提供。

  70. 林委員佳龍

    台電有沒有辦法在這裡公開承諾,不要再叫一位小職員在這裡指揮立法委員,真的是放肆啊!台電有那麼多利益代言人在立法院嗎?我們立委看一下這些專家可以看的資料都不行嗎?

  71. 李總經理漢申

    依目前來講,還是招標文件,所以還在規劃中,並沒有完成。

  72. 林委員佳龍

    事實上,已經有前期的執行情況,基本上我已經看過一些草案了。

  73. 李總經理漢申

    還沒有正式的……

  74. 林委員佳龍

    提供給原能會的相關東西,可不可以也提供給本席來瞭解一下?

  75. 李總經理漢申

    可以,如果我們提供給原能會的話,就可以提供出去。

  76. 林委員佳龍

    剛才本席秀的那三張圖,狀況都非常嚴重,原能會不要再包庇了。還有海嘯的部分,如果之前做的研究是有效的,而這是現在成大校長黃煌輝做的,為什麼允許台電用新的報告來蓋過舊的報告呢?如果舊的還有效,沒有理由降成8.07公尺,本席非常堅持此點,拜託一下。

  77. 主席

    已登記未及質詢委員,另擇期召開會議繼續詢答。

  78. 林委員滄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79. 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

  80. 一、減核政策,是否會造成電價上漲?

  81. 國內電價將調漲,平均漲幅高達2成,但這只是台灣走入高電價時代的開始,民國108年執行減核政策後,電價一定會再調漲;雖然核能發電只占台灣總發電量10%以內,但由於火力發電成本比核能成本高上1到2倍,全民恐得面對未來電價再漲的現實。

  82. 請問部長?未來規劃如何。

  83. 經濟部長施顏祥曾表示,核一、二、三廠不延役的政策已經確定。目前政府能源政策已確定核一、二、三廠原則上將如期除役,其中核一將在民國108年正式除役,接下來就是核二廠與核三廠。

  84. 由於核能發電成本低,去(100)年度平均每度發電成本是0.63元(已含後端基金提撥),較燃煤1.31元與燃氣2.73元低很多,所以一旦逐漸「減核」後,勢必要以燃煤甚至燃氣來替代發電,屆時電價很難不再漲價。

  85. 請問部長?以去年核電發電總量約400億度為例

  86. 若以燃氣來替代發電,台電全年發電成本就增加820億元若以燃煤替代,也要增加288億元發電成本。

  87. 台電這次調漲電價約2成,營收增加1,100億元,只能補前幾年的大黑洞,未來如何因應。

  88. 二、核一廠除役計畫為何?

  89. 經濟部去年十一月三日提出新能政策,確定既有核電廠運轉屆滿四十年即不再延役,並依規定展開拆廠除役計畫後。

  90. 原子能委員會正式啟動核電廠除役機制,要求台電公司必須在民國一○四年底前提出核一廠除役計畫,一號機反應爐自一○七年起永久停機,展開拆廠作業。

  91. 因應核電廠拆廠除役所須經費,台電現有三座核電廠六部反應爐從民國六十七年起陸續運轉發電以後,就從每度電營收提撥○.一七元,作為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目前已累積超過二千億元,預估到三座核電廠六部反應爐分別運轉屆滿四十年為止,累計可達三三五三億元,足以負擔現有三座核電廠拆廠除役及核廢料最終處置所須全部經費。

  92. 原能會成立「核電廠低放射廢棄物最終處置及除役計畫小組」,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能電廠應在預定永久停止運轉前三年,提出除役計畫,經原能會審核發給除役許可後,在廿五年內完成除役作業。核一廠一號機運轉期限為一○七年底,既然確定不延役,台電就必須在一○四年底以前提出除役計畫。依規定核二廠與核三廠也必須在一○六年和一○九年提出除役計畫。

  93. 請問台電是否已規劃提出除役計畫?

  94. 三、核後端基金是否足以應付除役經費需求

  95. 根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委員會」於網站所揭示資料,現有三座營運中核能電廠共六個機組,其後端營運基金來自於核能發電中提撥,預計約需新台幣3,353億元,至今累積約2,089億元。

  96. 其中用於核電廠除役費用僅佔20%,約675億元,遠低於興建

    核一、二、三廠之興建成本共計1,840億元。

  97. 我國核後端營運經費只為1.82倍,較之英國政府所列之核電廠除役(7.5倍)和恢復土地利用所需經費(72.5倍),可知我國無論核能發電後端營運或除役所列經費需求,明顯嚴重低估,是否重新進行評估,並列入核能發電之成本。

  98. 若比照英國核電廠除役所需之經費,則我國核一、核二及核三廠除役經費將高達1兆3,800億元,而非政府所估算的675億元,核電廠後端營運包含核廢料處理及恢復土地利用等至少300年間所需經費,更將高達13兆3,400億元,而非僅有3,353億元。如要提撥足額核後端營運基金,則必須在每度電的電費中附加提撥5.57-7.16元左右,核電便宜嗎?

  99. 台灣核一核二核三廠  興建1,840億元

  100. 除役675億元(20%)

  101. 廢料與土地處理3,353億元(182%)

  102. 英國Dourneay核電廠 興建4,000萬英鎊

  103. 除役3億英鎊(興建費用750%)

  104. 廢料29億英鎊(興建費用7250%)

  105. 主席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主管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相關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106.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107. 一、世界銀行在2005年提出災害高風險區評估報告顯示,全球僅2成的陸地存有超過一種自然災害的威脅。但台灣竟面臨二種災害風險的可能性高達9成,三種複合式災害的可能達73%,而全球僅有5%的國家,約35國有三種複合式災害,因此世銀評估台灣為地球上最容易受到天災的地方,即使是日本,排名尚落後我國,排名第7。有鑑於此,台灣應正視並吸取日本福島核災之教訓,爰要求經濟部應定期舉行大規模核安演習,層級應提高到行政院層級或國安層級,並對於「大規模複合型天然災害造成核子事故結果長期延續的緊急應變」、「環境監測的加強」、「中央和地方之相關組織建立清楚的分工」等事項、日本核災演練情形,提出研究結果,並將研究結果報告本委員會。

  108. 提案人

    潘維剛  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徐耀昌  簡東明  黃昭順

  109. 二、有鑑於我國出口產品過度集中在電子與資通訊產品議題,一旦景氣下滑,消費性產品首當其衝。經濟部多年來雖不斷表示擬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惟成效仍有待加強。爰建請經濟部盱衡國際經濟情勢,加強研究如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之近程、中程、長程計畫,俾提升我國貿易量及國家經濟,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

  110. 提案人

    潘維剛  廖國棟  李慶華  黃昭順  徐耀昌  簡東明  丁守中

  111. 三、目前對於核能安全,國人相當重視,馬總統提出「穩健減核」政策,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核四運轉必需以安全為前提,為此要求經濟部、原能會和台電公司,對於國內用電需求,應積極尋求替代能源,以達成減核目標;另核四廠運轉應以核安為主,核四工程進度為輔,並確保核安前提下,始能營運。並尋求核四之替代方案評估,儘早台灣實施「非核家園」。

  112. 提案人

    黃昭順  丁守中  李慶華  徐耀昌  簡東明

  113. 四、核四廠乃特殊型電廠,諸多特殊規劃,為世界首創,未知因素甚多,從設計、設備、施工、儀控問題重重;且核四違法變更設計,業經原能會處罰在案,且監督機關原能會,其主委對核四廠安全性亦有所質疑,為避免核四「錢坑」無止盡擴大,爰要求針對核能四廠預算不得再行追加。

  114. 提案人

    高志鵬  廖國棟  徐耀昌

  115. 連署人

    黃昭順  簡東明  陳明文  林岱樺  蘇震清

  116. 徐委員耀昌

    (在席位上)第四案改為「建請」,其他則無異議。

  117. 主席

    請民進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都簽名,這樣會比較有共識,不然就是在場委員簽就好了。

  118. 潘委員維剛

    (在席位上)第一案改為「政府」。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潘維剛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