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二於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就「海洋國土之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並請國防部、外交部、交通部、經濟部、行政院海…

親民黨親民黨・平地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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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委員正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題是針對海洋國土的規劃,但談得比較多是有關領土疆域的主權問題,我們真的很愛國,非常愛國。聆聽了幾位委員先進的發言,我才知道憲法當中的中華民國領土和現況實質管轄區的領土落差相當大,剛才地政司也做了說明,教科書所談的是憲法領土,但地政司強調的是管轄區域的部分,這中間落差很大。教育部將來在編寫教科書內容的時候,憲法領土和實質領土要做非常明確的清楚敘述,小朋友到了國中、高中要知道中華民國領土的界定有分這兩種,一種是模糊的界定,一種是實質的界定,這之間應該要分得很清楚。請問次長,你的看法是什麼?

  2. 主席

    請內政部林次長答復。

  3. 林次長慈玲

    主席、各位委員。按照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是依固有疆域。另外因為這些年兩岸分治的現實狀況,所以我們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原則下又訂有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分成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

  4. 林委員正二

    這些我們都瞭解,我不曉得教科書是不是這樣寫,可能沒有,剛才我聽了陳其邁委員的發言,教科書似乎沒有寫到實質領土的部分。對我們原住民來講,這是非常遙遠的區塊,我這次回去要好好的告訴我們原住民:你看!我們中華民國台灣的領土那麼大,還到南沙群島、東沙群島和太平島,其他還有什麼?

  5. 林次長慈玲

    東沙、西沙等。

  6. 林委員正二

    至少有南海這兩個大島。

  7. 林次長慈玲

    委員是指太平島?

  8. 林委員正二

    讓我們原住民對我們國土疆域有一個概念,我覺得這點非常重要。今天部裡談到法令相關的只有兩個,一個是國土計畫法,一個是海岸法,原住民也推了一個所謂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不管是國土復育或是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這都已經多次送到立法院,但因為屆期不續審,所以又重新再來。

  9. 我們希望部裡頭不要忽略第三個法,也就是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要討論就要將這三個法一併做討論,我們很清楚地看到,內政部的報告沒有談到原住民這個區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

    政府應該承認原住民族土地以及自然資源的權利。這點你們可能忽略了,你們沒有熟讀和清楚的看待原住民族的母法;第十一條也訂得很清楚,政府對於原住民族地區應該依照原住民族的意願回復原住民族部落以及山川傳統的名稱。我當然很高興看到總統府前面的介壽路改成凱達格蘭大道。但其他區塊該怎麼辦?為什麼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會胎死腹中?原因很簡單,有幾個單位堅決反對,像林務局、國營機構就相當反對,還有一個機構就是營建署也反對,所以才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丟到泥土裡面,我們對此非常難過。

  10. 本席要請教次長,整個國際議題都著重在我們地理的環境,包括生物多樣性、海洋資源和保育。但對於真正要關心的還有一點,就是在地社群的管理,在台灣在地社群應該是指原住民同胞,但我們往往都忽略了。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要著重程序正義,原住民擁有事權自由、知情以及同意的權利;還有一項是環境正義,原住民擁有參與決策和管理合作的權利。今天你的報告書寫得很清楚,談的是後面那三個海洋公園,其中一個是在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一個是澎湖四島的國家公園,一個是台灣北方三島的海洋國家公園。但台東縣東南方也有兩個孤島,太平洋上有兩個孤島,一個是綠島,一個是蘭嶼島,一個是漢人群居的地方,一個是原住民達悟族傳統領域環境。但一個已經開發得淋漓盡致,可說是過度開發,環保人士也開始關注這個問題;一個卻因為有核廢料儲存在那裡,再加上蘭嶼達悟族的團結和傳統領域的概念,可說是重傷了當地原住民的心。

  11. 因此,我們發現蘭嶼海域的自然資源一直保存著純真、純樸、自然的現況,如果各位有印象,好像在六、七年前,行政院前任院長謝長廷先生帶著行政團隊到蘭嶼宣示,達悟族的領海要擴張到3海浬甚至到6海浬。台東縣政府也根據漁業法訂了相關規定,3海浬以內不允許任何外來船隻進入,只准許在地蘭嶼達悟族開他們最簡單沒有馬達的手搖獨木舟捕魚,原住民最懂得環保,他們不使用機動船,也不用高速的大船從事捕魚的工作。對於這部分,我一直覺得內政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不重視這個區塊,所以本席在此要很誠懇的強調,我們希望你們在關心上述那三個地區海洋公園的同時,也要關心原住民兩個非常大的海洋民族,一個是阿美族,本席就是阿美族,東海岸地區都是海洋民族;另外一個是蘭嶼,它是45平方公里的孤島,島上居住著達悟族,它是全方面,而且非常純真的海洋民族。中央政府對這部分卻忽略掉了。

  12. 林次長慈玲

    內政部對蘭嶼這個島其實非常重視,我們曾經想要將這個地區劃為國家公園,可是當地民眾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還在持續溝通當中。如果委員也支持,認為內政部可以比照南方四島、北方三島的方式作進一步考量,將蘭嶼劃為海洋國家公園。基本上我們也會和蘭嶼地區的原住民朋友繼續溝通,因為當地民眾居住的人數比較多,而且又有原基法的相關問題,所以我們絕對會在尊重原住民的權益以及相關法令的規定下,朝這個目標來進行。

  13. 林委員正二

    我不見得希望一定要在蘭嶼設置蘭嶼國家公園,但中央要設置的時候,請你們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不管政府或法令限制,在這個區塊從事任何開發或調查,都要經過原住民族群的諮商或同意。所以是否設置國家公園,必須先尊重蘭嶼在地雅美族的意見,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正二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