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要求NCC被提名人陳元玲補齊送交立法院的資料,認為僅有1頁履歷表無法進行審查「今天有一位被提名人陳元玲女士送立法院的資料只有1頁履歷表,沒有其他的參考資料,我想總應該要補來吧?」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主張NCC委員同意案至少要排兩天的議程,才有可能進行實質審查「主席,我們認為你至少要排兩天的議程。」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主張NCC委員同意案一定要開公聽會,否則僅經詢問就送出委員會是失職「這樣我們會覺得失職,所以一定要開公聽會。」發言紀錄
-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同仁。主席,這有兩大問題,第一個是今天有一位被提名人陳元玲女士送立法院的資料只有1頁履歷表,沒有其他的參考資料,我想總應該要補來吧?怎麼可能一個NCC委員審查案的立法院關係文書內容,就只有一頁資料而已?這實在太藐視國會了!
其次,此次學界也來了好多位,這幾位來自學界的被提名人,基本上,他們在學術界的許許多多的研究是一起做的,在這些共同研究當中,一個研究案雷同的題目,在其他不同的機構之中申請研究補助的又非常多,針對這樣的情形,我們也需要進行比對,如果被提名人真的是操守有問題,卻又通過同意任命案……
- 楊委員麗環
(在席位上)這不是程序問題。
- 管委員碧玲
不是,這是程序問題。你需要補資料來,我們才有可能完成審查,兩天跟一天是差很多的!主席,我們認為你至少要排兩天的議程。
- 主席
管委員,我都尊重各位委員的看法。
- 管委員碧玲
這樣才有可能進行實質的審查。
- 主席
管委員,我都尊重委員的看法,可是這是在質詢時才可以提出來的議題,在實質審查時再行斟酌……
- 管委員碧玲
沒有,我現在就是正式提出變更程序。
- 主席
我們現在先照程序走。
- 管委員碧玲
如果不是停審召開公聽會,不然就是延期改為兩天的議程,我正式提出這個程序問題,我就是提出變更程序,因為沒有補足資料是沒辦法審查的,我們需要時間比對,也給當事人一個說明的機會,所以,一定要安排兩天的審查議程,案子才可以出委員會。如果在委員會模模糊糊被送出去,那我們也算失職,所以,我在這裡正式提出變更程序,我們能不能改成兩天的會議?
- 主席
謝謝。請劉委員櫂豪程序發言。
- 劉委員櫂豪
主席、各位同仁。主席,本席在此作一程序發言,因為行政院提名的人選必須經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這些同意案人選除NCC委員外,還有監察院正副院長、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司法院正副院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等人事同意案,因為這些人事案都非常重要,所以,我們要先行召開公聽會,我想,NCC被提名委員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我剛才提到的職務人選,因此,我們強烈要求在進入今天實質審查之前,應先行召開公聽會,讓所有委員能夠透過公聽會的程序,更瞭解被提名人背景、價值觀及被推薦的理由;也讓全國人民可以更清楚這些被提名人被薦舉之重要理由,所以,在進入今日實質審查之前,本席在此提出程序發言,強烈要求應先召開公聽會,以求慎重,謝謝。
- 主席
現在是這樣的……
- 葉委員宜津
(在席位上)我們有一個正式提案,要求先召開公聽會。
- 主席
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 楊委員麗環
主席、各位同仁。我非常尊重、認同其他委員建議審慎審查NCC被提名委員這件事,但今天的議程已經排定為詢答,至於大家認為應召開公聽會,其實提名案的公文在4月30日已經送達立法院,依以往的慣例,如果有委員認為某個議程很重要,其實可以黨團或個人名義自行召開公聽會或要求當事人前來說明。既然今天的議程已經排定,如果同仁有意見,應該在議程排定時就要提出異議,要求主席更改,今天兩委員會的委員都已經聯席簽名,準備審查,剛剛管碧玲委員提到資料可能不夠充分,應予以補足這件事,我非常同意這個看法,所有委員應該儘可能將自己所有的資料都呈現給所有審查的立委參閱,可是如果在此時還要再變更議程,重新處理,我認為不太妥當,因為照理講,同仁應該知道程序,早在上星期五就已經將資料給大家了,如果大家認為不能這樣做,應先召開公聽會,才可以審查,應該在當時就提出異議,照程序來說應該如此處理。我認為在立法院應儘可能依照法規程序來走。如果同仁覺得今天審查不完,還有人要發言,需要延長,剛才主席也說沒問題,可以再另外安排議程,如果你覺得這樣也不行,一定要在這空檔中間再召開一次公聽會,其實在真正通過之前,大家都還有很多機會,可以再一次審定這些委員是否適合、適當,謝謝。
- 主席
請葉委員宜津程序發言。
- 葉委員宜津
主席、各位同仁。我可以接受楊委員的說法,問題是今天如果這個審查案就送出委員會,那麼楊委員所提可以要求NCC被提名委員再補齊、補足、補正資料這件事又有何意義?
- 另外,楊委員也提到這個同意案在4月30日就已經送來了,但是院會送到交通委員會的這一本資料,我們卻要不到,我們是在今天早上才看到這份資料,當初我們索取卻要不到,我們只能自己想辦法,我們找到的資料都比今天NCC被提名委員提供給我們的資料還要多!顯然這4位被提名人是藐視本委員會及立法院!好,如果大家同意讓他們補齊資料,也可以召開公聽會,慎重來處理這件事,那是否大家能有個默契
就是今天不能如此草率將本案送出委員會大門?這是我的要求。如果要依法照程序來走,那我們現在送上一張要求召開公聽會的程序提案,請主席處理,謝謝。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程序發言。
-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同仁。其實剛剛楊委員的發言也透露出資料真的要補齊資料這件事,這個行得通嗎?陳元玲女士送給立法院的資料就只有1頁,只有1頁資料送進來!今天立法院關係文書的內容只有那1頁履歷表資料而已!我在應徵助理時,應徵人送給我的履歷表都比他的還多頁,結果一個NCC被提名人要接受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他所送來的資料竟然只有1頁!在他藐視我們到如此地步之際,我們竟然只審查一天就將這些案子送出委員會,這說不過去的!這是委員會失職!楊委員說我們自己可以召開公聽會,那意思是說,我們可以不必討論委員會的責任,立委要自救嗎?這是什麼理論?我認為如果今天這個案子就送出委員會,委員會對整體臺灣社會來說是失職的,他就只送1頁的資料來!
- 主席
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 楊委員麗環
主席、各位同仁。其他重複的部分,我就不提了。有關管碧玲委員提到,我輕忽委員會的責任,其實我有特別講,按照往例,如果我們覺得有一些議題應該更慎重處理,我們可以黨團或委員會的名義,甚至委員個人都可以召開公聽會,這是我之前說的內容,所以,針對程序或被提名委員的資料,管委員可以暢所欲言,但是不要胡說八道,誣衊別人講話的內容!
- 主席
請李委員昆澤程序發言。
- 李委員昆澤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進行NCC被提名委員重要的審查案,他們關係到未來國家言論自由的保障,是言論自由多元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守護者,但是今天這樣的審查過程,我要請教主席,陳元玲他是資料沒有補齊,還是議事處未將資料補來,或是他的資料就只有這麼1張而已?是議事處出錯,未將他的資料補齊嗎?資料就只有這樣1張!
- 主席
有關資料的內容,主席不會看那麼多,這是進行實質審查他們送來的資料,你們認為他送來的資料不符合,屆時委員在審查時可以決定要不要通過人事案。
- 李委員昆澤
這違反程序的問題,我們擔任立委,有人想來應徵助理,他單單只送這樣簡單的一張履歷資料,我們連叫他來面試都不會!陳元玲是要補稱資料之後再來面試,還是他今天就不用來了?他送來的資料只有1張!只有簡單的學經歷資料,這是審查NCC委員的人事同意案!
-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程序發言。
- 何委員欣純
主席、各位同仁。剛剛幾位委員的程序發言都在強調NCC委員是一個很重要的職務,掌管臺灣國家的言論自由,及整個大眾媒體系統界、業界、各種多元管道的生殺大權。我認為我們一定要謹慎為之,尤其方才大家已經點出重點,我剛剛看到主席也沒有認真看這些資料,當大家都在說陳元玲時,他竟然跟我說哪有陳元玲這個人?今天的資料是什麼?連今天主持會議的主席都對被提名的委員這麼陌生,我不知道當時行政院是如何提名這些委員,之後要求立法院進行審查?更可惡的是,剛剛大家也說了,如果只有1張履歷表,沒有任何說明,行政院就提名他了,那他是何方人物?他的背景如何?他如何獲得提名?他的專業在哪裡?如果行政院都不尊重專業及整個提名過程,也不去瞭解這個人背後身家背景的深厚程度,只要立法院以這張資料來審查,各位……
- 主席
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 何委員欣純
主席,我還沒有講完,你看,今天被審查的石世豪被提名人的資料這麼一大疊;虞孝成教授的資料也是這麼一大疊;彭心儀教授的資料也是這麼一大疊;陳元玲卻只有一張資料可看!大家來比較,石世豪一大疊;虞孝成一大疊;彭心儀也一大疊;陳元玲卻只有1張!請問這是怎麼出來的?行政院院會是怎麼提名的?這要我們怎麼審?
- 主席
謝謝,請坐。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 楊委員麗環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看到陳元玲確實只有這麼1張資料,我剛才問過,主委是說因為他是來自實務界,不是學術界出身。NCC的委員除要有學術界出身的人選之外,也希望實務界的長才可以納入,所以他沒有什麼著作,他本身就是從事媒體工作。如果各位覺得這樣不行,可以在質詢時提問。我不是在幫他講話,因為我有看過,他確實沒有著作,理由是因為他本身來自實務界,不是學術界出身,這是他沒有提供著作的原因。如果各位還有意見,可以繼續發言。
- 主席
大家紛紛舉手,我會搞不清楚順利,請想要程序發言的委員到前面來登記,照順序發言。因為登記很踴躍,所以每個人發言時間限制為3分鐘。
請王委員進士程序發言。
- 王委員進士
主席、各位同仁。交通委員會今天與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出席非常踴躍,本席也特別在5點半從屏東出發,看到今天這種出席盛況,發言如此踴躍,可見開會時間非常寶貴。既然議程已經排定,希望可進入實質審查,如果大家對某些議題有意見,都可以提出來,像陳元玲的資料不足一事,是不是需要他作補充說明?大家應該進行溝通,再進一步去瞭解,我們不是急著在今天將這件人事案送出委員會,我想我也贊成依照議程去走,如果需要舉辦公聽會,可以再安排一個時間舉辦公聽會,反正要進入審查。在過去這段時間,NCC的效率確實非常差、也非常亂,我們很期待新的委員會趕快組成,好讓NCC的業務能夠儘快正常化,所以我希望依照這個議程,如果有意見大家再來探討,若需要舉辦公聽會,也可以再增加公聽會的議程。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昆澤程序發言。
- 李委員昆澤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是交通委員會及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席審議,但我一進會場就感覺是不是議事組搞錯了,因為前面3位NCC委員都有把相關資料及著作陳列出來,為什麼陳元玲女士只有一張履歷表?難道今天只審查3位委員?根據資料顯示,她過去是從事業務或管理領域,而非從事新聞專業工作,不過這沒關係,但至少要把她過去在公司經營及管理的相關成果展示出來。我再重申一次,如果是來應徵助理,只用那麼一張履歷表,她連面試都不用來,真是莫名其妙!我們一定要堅持住立法委員的職責。
- 主席
請蔡委員其昌程序發言。
- 蔡委員其昌
主席、各位同仁。我個人對陳元玲女士沒有意見,也不認識她,但誠如剛剛各位委員所言,NCC委員的資歷只有一頁,不知道是對立法院的藐視、還是認為NCC委員就像應徵一個小助理?我想就算應徵一個小助理,也一定不及格。在NCC組織法中明白提及「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學識或實務經驗」。因此,就算陳元玲女士出身實務界,請問她有哪些實務經驗?如果從學歷看,我看不出她跟傳播有任何關係?如果從經驗看,她也沒有把經驗述明出來,例如到底在實務上做了哪些事情?到底擁有哪些實務?為整個傳播領域做了哪些事情?如果要講學術,蘇蘅主委坐在那邊,你可以問問她認不認識陳元玲女士?她過去在傳播領域做過什麼樣的事情,讓大家認為她可以作為傳播領域的代表人物?這些我們完全不了解。如果談實務就更荒謬了,如果大家只以一句:「我在電視台上班過,我就可以做實務」;那我常常上政論節目,還橫跨藍綠,藍的、綠的節目都上,這樣我的實務也很夠啊!難道一個人會開車,很有實務經驗,就可以當交通部長嗎?果真如此,憲兵維護憲法,實務經驗也很夠,他就應該去修憲法了?因為有些人當一輩子的憲兵,這樣以後我們修憲應該找憲兵來了?簡直是荒謬!我們不是反對實務經驗,但她有哪些實務經驗要告訴我們啊!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審查,資歷荒謬到只有一面而已,主席,這樣我們要怎麼審查?
- 主席
程序發言到此截止登記。現在請劉委員櫂豪程序發言。
- 劉委員櫂豪
主席、各位同仁。我想在座每位立法委員在參選時,無論如何都會把政見發表欄寫得密密麻麻,包括把該次參選的抱負、將來當選之後到底要做什麼事情寫下來,那不只是我們個人心中的願望,也是對選民最起碼的尊重,不然選民怎麼知道我們心裡想什麼?但陳元玲女士所有的資歷只有一頁而已,就算她沒有著作,總要寫出她對NCC的期待以及為什麼可以擔任該項職務的條件,包括將來若有機會成為NCC委員時,她能夠做些什麼事、發揮什麼樣的功能?完全沒有,只有一個簡單的履歷表,這樣連助理都應徵不上,因為我們篩選助理的條件,絕對比這個還嚴格,所以我們認為這不是實質問題,而是程序問題。雖然立法院沒有規定被審查人必須送哪些資料來,但絕對可以形成這樣的慣例,如果今天我們沒有辦法嚴格把關,這些都會留下紀錄,以後立法院要被人看得起,認為它是一個嚴格把關的機構,我相信也沒有人會在意了。本席在此強烈要求,這絕對是程序問題,一定要把所有程序補足,我們才可以進入實質審查,謝謝。
- 主席
請許委員智傑程序發言。
- 許委員智傑
主席、各位委員。我在這邊寫一個打油詩:「狂哉陳元玲,立院遭霸凌,想進NCC,分數要打零」。我不知道陳元玲怎麼會那麼狂妄,就算我們去一間公司應徵,或做任何面試,一定會戰戰兢兢的把資料備齊,但陳元玲只送一張資歷,就想在立法院中通過NCC委員的審查,她背後的思想真的很狂妄,根本視立法院於無物,所以是「狂哉陳元玲,立院遭霸凌」,因為立院真的是霸凌得很嚴重!行政院要提名NCC委員,遇到這種只有一張履歷表的人,竟然也接受?照理說,在行政院那邊就應該擋下來了,到底我們提名的原則是什麼?學術界及實務界的原則又是什麼?剛才蔡委員其昌說,他時常上政論節目;還有羅委員淑蕾也時常上政論節目,這樣他們也算是實務界人士,應該提名讓他們進NCC啊!像鄭弘儀節目主持得很好、莊瑞雄時常去NCC抗議,都應該讓他們進NCC啊!請問行政院看學術界及實務界的標準及原則,到底在哪裡?本席認為決策過程太草率,所以我們應該更慎重,並召開公聽會把行政院的原則、NCC委員必須具備的條件,都告訴社會大眾,最後才來慎選真的會為國家做事的委員。本席再次呼籲及強調:「狂哉陳元玲,立院遭霸凌,想進NCC,分數一定要打零」。謝謝。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程序發言。
-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同仁。為什麼我們非常需要陳女士的資料?因為我們不能看到嬌生,就認為是大公司;看到Discovery頻道,或看到日本電視台總監,就認為是適格的人才,所以我們很想知道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是一家什麼公司?你是當總經理啊!這個資歷對未來當NCC委員到底是有益無害還是有害無益?我們很想知道,妳總要向我們說明一下,給我們一點妳的資歷,並告訴我們在妳的資歷中,對於當這個委員可以帶來什麼貢獻?連人生經歷中跟業務有關,可以帶來貢獻的資訊都不給我們,實在是太傲慢了!到底是傲慢還是隱藏?這個公司看起來是一家資本控股公司,是在維京群島立案的私募基金公司,專門做併購及私募基金,但妳來當NCC委員要為業界帶來什麼?在這樣的專業之下,把臺灣整個電信業界及媒體產業摸很熟之後,到底會不會帶來傷害?這些都是我們非常需要知道的經歷,並作為我們審查的依據。如果連這些資歷都沒有,今天只是在這邊問一問,她也只能在10分鐘內答復,之後就唬弄出委員會,這樣我們會覺得失職,所以一定要開公聽會。
我還要向主席報告,這是本席每次行使審查權以來,唯一一次杯葛審查權的,過去本席不論是審查監察委員、大法官或考試委員,我發出去的問卷都是在行使審查權,這也是唯一完全不回答我們問卷的一屆,傲慢的程度達到這種地步!不但沒有資料,想要了解他的理念也不肯回答,在此情況下,如果我們還不召開公聽會,只開一天的委員會就出去,我覺得這樣對不起臺灣社會,也是委員會重大失職。因此,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妥協一下,大家還是開個公聽會,以便完成這項任務。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