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核能電廠運轉若造成全國人民恐懼,是主管機關的失職「本席認為核能電廠運轉如造成全國人民恐懼,就是主管機關的失職」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能源發展不必然要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對立,應尋求雙贏策略「似不必然的一再地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二者對立起來」發言紀錄
-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能源政策攸關國家生存、經濟發展、產業競爭力及民眾生活福祉。台灣為一海島,自產能源微不足道,所需能源幾乎全仰賴進口,因此能源政策取向對未來國家及社會穩定影響極大。在一九七九年美國三哩島核能事故與一九八六年前蘇聯車諾比爾核能事故後,喚起國內外對核能安全之重視;核四興建之爭議由來已久,民國六十九年四月行政院核准台灣電力公司在台北縣貢寮鄉鹽寮興建核四廠。台電在八十年十月提出核四環境影響評估,並獲通過。八十三年七月十二日立法院通過預算審查,即一千多億元之費用,台電進而提出核四建廠執照申請。八十五年五月,立法院通過民進黨立委張俊宏等人所提「不贊同行政院核能政策,要求廢止核四廠興建」之決議。同年六月經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以表決方式不予維持張俊宏的提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進行專案審查與召開核子設施安全諮詢委員會後,於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核發核四廠之建廠執照。但八十八年九月,經地方與環保團體向監察院檢舉後,監察院以核四建照審核程序不當,通過對原委會與環保署的糾正案。在以反核四興建的民主進步黨於兩千年取得執政權後,決定「重新評估」核四是否續建議題,經過三個月冗長討論,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電廠,使得我國能源環境情勢發生重大的變化,進而引發核四續建與否之重大爭議。由於行政、立法部門對核四案之意見不一,曾一度造成社會經濟情勢動盪,並對當時之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期間雖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五二○號解釋而暫告平息,但核能利用與永續發展間平衡之問題,則於行政院與立法院於九十年二月十三日達成協議推動以建立「非核家園」為終極目標後,始獲階段性之解決。為了整個能源紛紛擾擾幾十年,不僅消耗了競爭力,也內耗了國家前進的動力,一個簡單的能源問題,卻都為了意識形態的堅持,損失了多少國家的進步,我們難道只能繼續的內耗下去嗎?
本席認為核能電廠運轉如造成全國人民恐懼,就是主管機關的失職。因管理不當,才會造成全國人民恐慌。畢竟再生能源生產之電價非常昂貴,我國經濟能否承受如此之高電價。為了解決多年的爭爭吵吵,本席建請原子能委員會應該針對核能的相關安全及預防措施說清楚,不能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因為能源政策攸關國家經濟命脈,尤其在缺乏資源的台灣更彰顯其重要,故應加以重視,如何釋疑?如何取得全民安心?如何獲得在野黨共識?如何創造最大公約數?這些都是原子能委員會最艱鉅,也是無可推卸的重責大任。
本席認為在台灣能源的發展路徑,似不必然的一再地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二者對立起來。從整體能源發展的經驗中,是不是能夠尋出一條妥協共創雙贏的策略,一種修改經濟發展方向的新能源政策,與負責任的環保政策,相信這兩者彼此是可以相輔相成的,希望朝野共同努力來建設美好家園是可預見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潘維剛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