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早日依法實現非核家園,以確保國民健康與安全「因此,早日依法實現非核家園,才是確保國民健康與安全。」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我國核電倚賴度低,已有實行非核家園的可能「我國核電倚賴度低,早已有實行非核家園之可能」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若無法確保核能絕對安全,應讓核一、核二廠提前除役並立即停止興建核四「若無法確保核能是絕對安全的發電來源,應儘速讓核一、核二廠提前除役,且立即停止興建核四」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核廢料存放地點難尋且缺乏妥善處置方案「而核廢料存放地點亦難尋,更缺乏妥善處置方案。」發言紀錄
- 魏委員明谷書面意見
日本於福島311核災後1年內,早已關閉52座核電廠,惟我國環境基本法第23條以「非核家園」為法定目標,立法至今將近十年迄未實現。我國核電倚賴度低,早已有實行非核家園之可能;最重要的是,我國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近年更發現核電廠緊鄰活動斷層,核災風險相當高;在我國國土面積狹小且3座核電廠密集位於首都之情況下,既缺乏可行緊急疏散之計畫,亦無長期安置計畫,無法承受核災之風險;而核廢料存放地點亦難尋,更缺乏妥善處置方案。因此,早日依法實現非核家園,才是確保國民健康與安全。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之前,大部分民眾接認為日本有54座核電廠,其技術先進,管理經驗豐富,理應不至於出現嚴重的核災事故。惟福島實際上核災的嚴重程度,卻遠超乎大家想像之外。台灣的核能技術尚仰賴日本顧問之技術指導,又如何說服國人,我國排除類似核災發生之可能性?希望政府千萬不可心存僥倖而重蹈覆轍。針對我國非核家園之目標,請原能會提出目前施行進度即其相關因應措施為何?
根據日本立命館大學教授大島堅一之研究,核電是10.68日圓/千瓦、火力9.9、水力7.26,核電也是最貴的。但這還不包括核電廢爐、核廢料的善後費用,電力公司從2006年起,在電費裡悄悄另列徵收核廢料處理費用;根據電力業者公會的「電事連」2002年試算,50個原子爐善後費約為26兆6千億日圓,1爐平均5,320億日圓,但這也都是好幾年前電力業者自己算的,其實廢爐費用現在又是這個天文數字的好幾倍。
美國更是很早就知道核電是很昂貴的,美國著名的信評機構穆迪(Moody's)在2008年時,就已經指出核電實際發電費用高得驚人,每一千瓦需要7千美元,是燃煤發電的兩倍、是效率較好的天然氣發電的3倍。
除了初期建廠投資外,其他還有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時的賠償費或是除卻污染、損失賠償等天文數字的對策費,若核電業者正常投保,則核電成本躍升3倍,但那還是沒地震的法國的保費,像日本、台灣這樣的地震大國,保險業者若沒有各種免費,是不可能接受投保,因此核災風險,國民自己得承擔。而核電還有無底洞的廢爐及核廢處理費用,現在廢爐費用也跟建爐費用一樣,不斷暴漲,而核廢處理更是沒有最終對策,也是未知的天文數字。因此本席要求原能會,若無法確保核能是絕對安全的發電來源,應儘速讓核一、核二廠提前除役,且立即停止興建核四,以維護國人權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魏明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