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表示寧願政府蓋賭場也不願蓋核電廠讓人民賭命「我寧願政府蓋賭場讓人民賭錢,也不願意政府蓋核電廠讓人民賭命,因為命只有一條」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表示雖反對核電廠,但贊成以公投讓人民決定「雖然我反對核電廠,但是我還是贊成用公投的方式讓人民決定自己的生與死,這樣比較民主」發言紀錄
- 魏委員明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不在籍投票,本席不反對,但是我對投票所設置的地點很擔憂也很質疑,譬如在營區設置投票所,試想軍人服從性很高,誰會相信軍人是在自由意志之下投下的?或者在分局設置投票所,也是一樣。所以我建議如果真的要讓軍人、警察不在籍投票的話,一定要跟民眾在一起投票。
- 主席
請內政部蕭次長答復。
- 蕭次長家淇
主席、各位委員。對,目前我們規劃的方向是,軍人也是在工作地和民眾一起投票,警察也是,並不是在營區、分局設置投票所,只是移轉其投票地點,譬如人在南部工作就在南部投票,而投票所就是一般的投票所。
- 魏委員明谷
公投法規定若無50%的公民行使投票權,這個公投就沒有成立,其實這樣不公平,因為沒有去投票的人理由很多,有些人是沒有意見,有些人是中立,有些人可能是被關、被通緝或出國,如果把這些人都歸類為反對的人,不公平。本席認為公投法的規定應該修正為只要有25%的公民去行使投票權,表達相同的意思,公投就應視同通過。
- 蕭次長家淇
從92年開始,制度的設計就是如此。
- 魏委員明谷
但是制度是人設計的,人也是會修正的啊!
- 蕭次長家淇
如果只有25%的公民表達相同的意思,但是還有75%的公民可能意見不同,到時候還是會有爭議。
- 魏委員明谷
如果有50%的公民去投票,只有25%的公民表示同意,那也可以說75%的公民不同意啊!不能這樣解釋的嘛!
- 蕭次長家淇
但是這樣的制度設計至少是過半了,過半會比較……
- 魏委員明谷
你所謂的過半就是有50%的公民去投票,但是你不能說沒有投票的50%都是持相同的意見,我剛才講過了,我們應該把那些不投票的人視同沒有意見或中立的,不能說他們就是反對的。
- 蕭次長家淇
因為公民投票本來就是針對重大政策有爭議時來進行的,所以門檻當然會高一點,這樣通過之後,大家遵守也會比較穩定。
- 魏委員明谷
這是我的意見,在這裡跟你爭執也沒有用,但是我是希望你們能夠聽聽社會上廣大民眾的心聲。我可以告訴你,我寧願政府蓋賭場讓人民賭錢,也不願意政府蓋核電廠讓人民賭命,因為命只有一條。不管是反核、擁核,雖然我反對核電廠,但是我還是贊成用公投的方式讓人民決定自己的生與死,這樣比較民主,所以公投法還是應該修得很完善,讓輸的一方和贏的一方都心甘情願。
另外,關於選務的部分,主委提到遞補的機制,以我們彰化花壇來講,一個鄉長補選了兩次,其實鄉、村也可以採用遞補機制,像我們第一次選舉時投票率高達百分之七十幾,第二次補選就沒有那麼高,候選人可能只贏得30%的選票就當選了,所以我們其實可以採遞補的方式,就讓第一次補選時得票最高且得票超過30%的落選者遞補就可以了嘛!以避免浪費社會資源、破壞社會和諧。如果第一次選輸了,而第二次補選贏了,可是票數比第一次選還少,為什麼還要多一次選舉、勞民傷財?
- 主席
請中選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在公職選罷法上就有明文規定,民意代表有遞補的機制,鄉鎮市長則沒有。
- 魏委員明谷
我知道,這是可以改的,補選當選竟然比第一次落選的票數還少。
- 張主任委員博雅
那是有可能的,如果說鄉鎮市長或縣市長可以遞補的話,那一定……
- 魏委員明谷
我是說鄉長以下,縣市長的選區很大沒關係,你想想看,一個村長再補選,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又破壞地方的和諧,有時候區域太小,那是沒有必要的,我是說鄉長和村長以下的小區域,不要勞民傷財。因為小區域補選的時候投票率都很低,不到45%,這麼少,那種選舉就沒有意義,只要他大選的時候票數不要差很多、很離譜的話,如同我剛才講的,他第一次選的時候雖然落選,但是得票率超過30%,就讓他遞補嘛。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如果是遞補制成立的話,當然是敵對的一方必定當選。
- 魏委員明谷
對啦!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因為甲和乙選的話,甲因故去職的話,當然就是乙當選,乙當然是他的反對人士,對不對?
- 魏委員明谷
因為甲不能選了,因為他涉案。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有錯。
- 魏委員明谷
你叫一個人來,他就沒有那個實力。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有辦法,依法是如此,除非法律改變。
- 魏委員明谷
對啦!我是說這個東西是可以商榷的,我只是建議,其實也可以研議,法是人修的,也是人可以改的。
- 張主任委員博雅
但是不太適合。
- 魏委員明谷
再請教主委,我們在投票前10天不能在電視上公布民調結果,其實,我覺得選罷法也要規定,只要是地方性的選舉,不能在全國性的電視媒體廣告,這其實也是一種陽光的法案,你要限制候選人支出,我舉個例子,你要選一個鄉長、縣長,你有必要讓全國人民都知道嗎?不必要嘛!你想想看,現在全國媒體開放那麼多的頻道,一次花那麼多錢,你這臺廣告、那臺不廣告,又得罪了記者,所以全部廣告都要花,有必要嗎?
- 張主任委員博雅
當然沒有必要。
- 魏委員明谷
對啊!沒有必要,所以你要做個限制,我們政治獻金法規定候選人收入要申報,可是支出為什麼不限制呢?其實支出才是讓候選人不用支出很多,當選以後才會清廉。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支出也要申報,只是在一個限度內可以扣稅而已。
- 魏委員明谷
對,支出要申報,我說的是支出要限制,我們政治獻金收入是有限制的,個人不能超過10萬,公司行號不能超過100萬,我們支出也要限制,什麼東西可以花、什麼東西不能花,中選會也要作一個限制,沒有必要嘛!
- 張主任委員博雅
這不是中選會訂的。
- 魏委員明谷
內政部啊!
- 張主任委員博雅
但是,要不要做還是候選人自己可以決定。
- 魏委員明谷
不能這麼說,那沒有錢的人就不能選舉了,因為他有辦法作全國廣告,什麼頻道都買,可是沒有錢的人沒辦法。
- 蕭次長家淇
這要透過修法。
- 魏委員明谷
我知道,你們可以提出來啊!
- 蕭次長家淇
因為在臺灣常常……
- 魏委員明谷
我們現在都有系統業者,系統業者都是以縣市為單位,我們讓候選人可以在系統業者裡面做廣告,不要在全國性的媒體廣告,不要在衛星媒體或全國性的無線電視廣告,沒有這個必要嘛!只要系統業者裡面廣告就好,這可以節省我們的支出,大家都能公平競爭。
- 蕭次長家淇
可以研究,因為臺灣在外地工作的人還是滿多的。
- 魏委員明谷
你不能這麼說,才幾個人?
- 蕭次長家淇
這可以研究。
- 魏委員明谷
那我以後宣傳車就要開到臺北來宣傳,沒有必要這樣子。
- 蕭次長家淇
可以研究來減少支出。
- 魏委員明谷
你這些都不是理由,政治要清明,讓選舉的支出越少越好,當選之後,才沒有財務的壓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魏明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