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於經濟委員會會議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針對101年度至102年度3月廣告費用之支出情形、核四工程計畫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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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台電非已執行或與安全無關的核四預算項目應暫停至公投結束後「所以,這部分也要暫停,等公投結束後才可以處理。」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偉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張部長、黃董事長,你們看過這份文件嗎?這個就是我們希望台電提供的資料,為什麼您提供到經濟委員會的台電核四預算,只有這份截至102年2月底預算執行情形明細表?你們提供的明細表內容那麼簡單,可是你們自己的文件卻比較詳盡。黃董事長,可以告訴本席為什麼嗎?

  2. 主席

    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3. 張部長家祝

    主席、各位委員。黃委員,今天由經濟部來報告台電的預算細目,其實並不是很恰當,但是既然要我們報告,我們就要做詳盡的說明。

  4. 黃委員偉哲

    部長,本席問的是黃董事長。

  5. 主席

    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答復。

  6. 黃董事長重球

    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我們是根據立法院發的會議標題來寫報告,因為這個公文是上星期五收到的,所以我們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準備這份資料,我們手頭上有的,就是上次2月26日立法院院會決議之後,我們回去再重新整理的資料。

  7. 黃委員偉哲

    本席的意思是說,你們自己內部對於117億元的核四預算,裡面有哪些是你們已經執行的,哪些是可以停的、哪些是不能停的,以你們的標準,應該要列得比較詳盡。

  8. 黃董事長重球

    是,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開過好幾次會,一直在……

  9. 黃委員偉哲

    可是為什麼你們提供到立法院的預算說明卻這樣粗疏?而且疏漏、簡要?

  10. 黃董事長重球

    向委員報告,因為2月26日院會決議之後,我們回去還要逐一檢討合約,所以有開過幾次會,其實這份資料在我們台電內部還沒有完全定案,只能算是比較初步的資料,但是我們已經朝那個精神、方向在做,所以委員如果要這份資料,我們當然可以提供。

  11. 黃委員偉哲

    本席告訴你,其實你們提供給經濟委員會的資料應該要更詳盡,要比提供給其他委員的資料還要詳盡才對,可是你們卻不是這樣做。其實本席覺得有關這部分,既然江院長都說要開大門、走大路,你們就不需要遮遮掩掩,本席建議你再補送一份詳盡的資料到本委員會,好不好?

  12. 黃董事長重球

    是,因為我們要很快的把程序完備,不過內部還有很多合約需要檢討,所以非常抱歉,我們會很快再補一份新的資料過來經濟委員會。

  13. 黃委員偉哲

    第二個問題請問你,如果根據院會已經通過的決議,不是你說的,之前的經濟委員會結論,事實上那個決議是被退回的,但是在立法院,由王院長主導在3月1日通過的正式決議,除了已經發生權責等等的條件之外,全部都要停止,可是我們看到你們已經執行的內容,為什麼還有捐贈的部分?你可以告訴本席為什麼嗎?就是公益捐贈的部分,那部分和核能檢測相關嗎?你們為什麼還有錢可以捐贈1億元,那是屬於哪個部分?

  14. 黃董事長重球

    向委員報告,因為按照回饋金的辦法,一個工程在一個地方執行的期間,要按照工程的規模、按照範圍……

  15. 黃委員偉哲

    立法院的決議是要和核能檢測相關,或是已經發包的。

  16. 黃董事長重球

    但是這個是一個辦法,就是只要有工程在進行中……

  17. 黃委員偉哲

    請問你,那個辦法有權力逾越立法院的正式決議嗎?立法院的正式決議不等同於法律嗎?你又要賴到已經發生的事情上了,這是還沒發生的。

  18. 黃董事長重球

    所以我們要把這個細目……

  19. 黃委員偉哲

    你要檢討吧?

  20. 黃董事長重球

    是,我們每一個項目都要非常仔細的深入檢討,所以為什麼我說這份資料是比較初步的,只能停留在現在這個階段,就是這個原因。

  21. 黃委員偉哲

    本席建議你再重新檢討哪些是不能執行的,要等到公投結束之後才能夠執行。部長,本席這樣和董事長對話,你可以了解內容嗎?

  22. 張部長家祝

    了解。

  23. 黃委員偉哲

    你們要重新檢視立法院院會在3月1日所做成的決議,不要拿出以前的辦法,須知,任何辦法都不能逾越立法院的決議;也就是說,即便你們有行政命令或辦法的依據,我覺得建議的部分還是得暫停;這樣才不致於107億的預算都必須執行,總的來看,我覺得這部分真的很奇怪。

  24. 張部長家祝

    編列是一種狀況,至於執行的部分,我們當然還是要依據那天朝野協商的決議,有權責發生的時候……

  25. 黃委員偉哲

    因為台電公司給個別委員的資料裡面有提到,哪些是已經執行或跟安全相關的部分,哪些又是還未執行或跟安全沒有直接相關的部分;請問公益捐贈是跟安全直接相關還是已經執行的部分?當然都不是!所以,這部分也要暫停,等公投結束後才可以處理。

  26. 張部長家祝

    委員提到的部分,有些可以檢討,譬如有一些沒有發包,或是跟安全檢測沒有相關,我們可以暫時擱置。

  27. 黃委員偉哲

    請台電公司思考這部分。

  28. 張部長家祝

    誠如委員所說,這部分可以等到公投完後再進行處理。

  29. 黃委員偉哲

    所以,本席建議台電公司應重新審視內部有哪些是該立即暫停的部分,而且日期要以3月1日為準。本席認為,從3月1日到今天這一個月之內,台電公司有可跟其他人或其他單位發生權責關係,所以,請你們儘快做檢討與處理,同時,請將這部分的書面資料補送本席參考。

  30. 另外,台電的庫存包括核四準備用的燃料棒,這些都是從94年、95年陸續購置,請問黃董事長,此是否屬實?

  31. 黃董事長重球

    燃料棒於94年已在原廠製造完畢,至96年再運抵核四工地。

  32. 黃委員偉哲

    這些燃料棒會不會因為已儲備一段時間,未來在使用時危險性將隨之升高?

  33. 黃董事長重球

    據我所了解,如果燃料棒沒有放進反應爐,它既不會有任何輻射外洩,也不會有任何安全上的顧慮。

  34. 黃委員偉哲

    效能上會不會打折?

  35. 張部長家祝

    它的效能也不會打折。

  36. 黃委員偉哲

    除了燃料棒之外,根據審計部公布的資料顯示,台電公司其他的庫存,譬如原料、金屬等,超過1年以上甚至超過15年以上的金額就高達66億,請問董事長,台電公司在材料上究竟是如何進行控管的?

  37. 黃董事長重球

    有關零組件的部分,因為定期必須進行更新與維修,另外還有備品的部分……

  38. 黃委員偉哲

    你們備品的年限可以高達15年嗎?

  39. 黃董事長重球

    有些核電廠的關鍵零組件,我們的考慮是一旦有狀況發生時,不可能請原廠重新製造,因為請原廠製造可能要耗費半年到一年的時間。

  40. 黃委員偉哲

    可是其中有一部分已被認為是呆廢料,對此你們又如何解釋?

  41. 黃董事長重球

    其實,原能會的處理是有其規劃的……

  42. 黃委員偉哲

    台電公司的庫存有15年的呆廢料,其金額高達一千多萬;10年以上至15年之間的呆廢料,金額也高達一千多萬;超過5年至10年之間的呆廢料,金額為六百多萬;超過1年不足5年的呆廢料,金額則有二千六百多萬。

  43. 黃董事長重球

    委員所講的庫存資料是指核電廠抑或整個公司的部分?

  44. 黃委員偉哲

    是整個公司的庫存資料。

  45. 黃董事長重球

    去年我們已開始對公司庫存進行處理,首先就是專門針對……

  46. 黃委員偉哲

    對已經超額,而且已經沒有必要,甚至已經成為呆料、廢料等過度儲存的原物料,你們準備如何處理,以減低浪費?

  47. 黃董事長重球

    譬如燃煤與煤的庫存,過去我們平均都是儲存45天,今年開始降低為平均儲存36天。

  48. 黃委員偉哲

    當然,你們有很多庫存是可以作為燃料使用,我現在要指出的是你們已經將其打為呆廢料的部分,你們如何降低這部分的庫存?

  49. 黃董事長重球

    首先我們禁止興建新的倉庫,其次,對大家比較熟悉的纜線、變壓器或是其他零組件,我們則是採取逐年將低其庫存,去年至少已降了5至7億左右,不過,因為項目實在太多,所以,我們每年都有調降……

  50. 黃委員偉哲

    有些比較容易成為呆廢料的品項,你們有沒有辦法降低其庫存?另外,有大量進料的部分,如果你們能給予嚴查,我相信可能有人情請託的情形,這不僅是單純的判斷錯誤可以解釋得過去,所以,對這部分你們必須考慮建立新的制度,以杜絕浪費,過去若有浪費的情形,你們一定要嚴加徹查,這才是當初請黃董事長入主台電公司的原因,難道不是嗎?

  51.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為此有成立材料庫存控管小組,並聘請外面的專家學者進來協助我們研擬新的控管制度,目前我們正全面展開這方面的工作。

  52. 黃委員偉哲

    黃董事長到任台電公司,到下下個月就差不多有一年的時間,你在監督與管理上有沒有具體的成績拿出來?

  53. 黃董事長重球

    在庫存管理上,過去一年來不論從制度上或實務上,我們都有設定目標,俾讓各單位據以處理這部分的問題。

  54. 黃委員偉哲

    本席在此建議黃董事長務必要對這部分建立清楚的管考,好嗎?

  55. 黃董事長重球

    沒有問題。

  56. 黃委員偉哲

    謝謝張部長與黃董事長的答復。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偉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