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質疑官方核電低排碳數字未計入溫排水逼出的二氧化碳「你今天上午提的核能排碳數字是錯誤的嘛!」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即使立刻停止核電,既有用過核燃料已留給子孫難以處理的高放射性物質「我們現在就算立刻停核電,都已給子孫這麼恐怖的東西」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台灣地震頻繁、斷層密布,難以找到適合高階核廢料處置的地質條件「連沙漠下面挖1,000公尺都不行了,我們到哪裡去找那種地質條件?」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聯合國CDM不承認以核電減碳,是因核電副作用太大「就是因為他知道核電的副作用太大嘛」發言紀錄
- 田委員秋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沈署長上午回答賴士葆委員,說我們的核電排碳量非常低,並建議要請學者專家研究,本席認為這些學者專家不可以拿過台電的錢,因為本席曾與這些拿過台電錢的學者專家上電視談論,太痛苦了!他們長期以來拿著台電的錢做各式各樣的委託案,然後端坐在那兒,頂著學者專家的面具,但事實上他們就是台電的代言人,李敏及吳再益是台電的董事,這件事早就被媒體踢爆了。所以,未來我們所請的學者專家不可以拿過台電的錢,這就像健保法規定要利益自我揭露一樣。
其次,沈署長說核電排碳量非常低,你有沒有將核電三分之二的熱能排入海中所逼出的二氧化碳算進去?
- 主席
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
- 沈署長世宏
主席、各位委員。田委員是指發電效率?這些都要考慮進去。
- 田委員秋堇
對呀!根據中山大學海洋地質及化學研究所陳鎮東教授……
- 沈署長世宏
這些要請專家們得到共識,然後告訴我們……
- 田委員秋堇
你不是共識……
- 沈署長世宏
不是一個專家,而是一群專家,這群專家的代表性……
- 田委員秋堇
我現在是在跟你講二氧化碳,你今天上午回答賴士葆委員時說核電排碳量比較低,但是根據中山大學海洋地質及化學研究所陳鎮東教授的文章,他說海洋是地球儲存二氧化碳最多的地方,海洋每年吸收22億公噸的二氧化碳,在海洋中的二氧化碳總量高達39兆公噸,是大氣的50倍,是陸地的20倍,所以我們的核能只有三分之一的熱能發電,三分之二都排入海中,100萬千瓩的機組,每秒排70萬噸的水到海裡,加熱到47℃,所以,以台灣核一、二、三、四廠的發電量,一年等於要排176.6億噸的加熱水到大海中,這些排到大海中的熱水會把二氧化碳逼出來,你要把這些二氧化碳算進去啊!
- 沈署長世宏
有這種主張當然是合理的,所以……
- 田委員秋堇
你今天上午提的核能排碳數字是錯誤的嘛!
- 沈署長世宏
我也不能說一定是錯誤的,所以現在要去檢視現在的數字跟妳的主張,以及其他的主張一起去看,然後得到一個大家有共識的答案,也不是妳我二人在此說了就算……
- 田委員秋堇
署長,你先回答我的問題,你有沒有將核能熱水排入海中所逼出的二氧化碳,算在你上午所講的數字裡面?
- 沈署長世宏
應該是可以去考慮看看,分析有沒有算,沒有算的,就把它加進去。
- 田委員秋堇
有沒有?你也不知道嘛!
- 沈署長世宏
我也不知道,對。
- 田委員秋堇
我相信是沒有的,因為這些核工專家根本不會去考量到海洋的生態,他們認為把熱水排到海裡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今天我們並不是無謂地反核。你今天上午講到英國,我去拉到BBC的網站上,看到英國核准讓法國人花台幣4,000多億,去蓋一座核電廠,說他們想要在國際核電產業上提高競爭力,問題是我們台灣做的核電廠誰敢買呀!所以,我說英國政府的考量與我們是完全不一樣的,法國77%的電來自核能,民眾則有67%反核,這是天下雜誌做的報導。
- 沈署長世宏
對不起,妳在昨天提到時,我上網去查過,是62%支持核能的,所以我們要再查核一下。
- 田委員秋堇
天下雜誌的報導這麼清楚,法國有67%的民眾反核呀!
- 沈署長世宏
這需要再查核。
- 田委員秋堇
好,你去跟天下雜誌的總編輯講。如果核電那麼好,法國總統奧朗德宣佈2050年之前,法國的核電依賴度要從75%降為50%,要減核三分之一,法國58座核電廠要除役20多座,速度比德國2022年除役9座核電廠的目標還要激進!所以,像法國是我國政府常提到的例子法國人要減核,核能又安全、又便宜穩定,為什要減核?就百分之百用核電啊!如果核電又安全、又便宜穩定,我們台灣就百分之百用核電好了啊!怕什麼?百分之百用核電啊!
- 沈署長世宏
大概沒有一個國家會主張百分之百使用核電。
- 田委員秋堇
那麼好,沒有缺點嘛!
- 沈署長世宏
能源的安全是雞尾酒式地混合,絕對不是主張一種能源做為所有的能源……
- 田委員秋堇
照梁啟源、江宜樺院長及馬英九總統的說法,幾乎沒有缺點啊!就百分之百用核電嘛!
- 沈署長世宏
這是錯誤的主張。
- 田委員秋堇
不然你告訴我,核電有什麼問題?
- 沈署長世宏
核電有問題啊。
- 田委員秋堇
什麼問題?
- 沈署長世宏
將來的燃料也不是百分之百全部可以靠核電啊。所以一定要各種能源……
- 田委員秋堇
為什麼不能百分之百用?那麼好,幾乎沒有缺點!
- 沈署長世宏
沒有人說它沒有缺點,任何能源都有缺點。
- 田委員秋堇
我什麼時候聽到,從馬英九總統及江宜樺院長的口中說出核電有什麼缺點!
- 沈署長世宏
任何能源都有缺點,都有它本身的限制……
- 田委員秋堇
什麼缺點?你講來聽聽。
- 沈署長世宏
所以不是一種能源可以支持所有的國家需要的能源……
- 田委員秋堇
又低碳、又穩定、又安全、又便宜。
- 沈署長世宏
應該是各種能源的組合,所以英國所講的也是,它是一個不能少的項目而已,不是說他全部都要用核能,只有法國是用更高比例的核能。
- 田委員秋堇
那麼好,有哪個缺點,你講來聽聽嘛!為什麼不敢講?
- 沈署長世宏
我是覺得大家應該理性去看問題。
- 田委員秋堇
你講來聽聽嘛!我叫你講,拜託你講啊!給時間讓你講啊!
- 沈署長世宏
我沒有說我一定支持核能,也不是反核能,而是今天民眾要去做決定時,你如何給他正確的知識。
- 田委員秋堇
你給我們正確的知識啊!核電有什麼不好,請你講啊!
- 沈署長世宏
你提到英國、法國及德國的情形,就應讓大家都知道他們為什麼這樣。
- 田委員秋堇
我給你時間讓你講,你講到別的地方做什麼?
- 沈署長世宏
對不起。
- 田委員秋堇
核電有什麼缺點?
- 沈署長世宏
缺點啊?
- 田委員秋堇
是的。
- 沈署長世宏
就是它的原料還是控制在別人的手上,它的能源效率不是百分之百,它需要很大的機組,它有輻射所以很多人反對它,還有核廢料長期貯存的土地不容易找。
- 田委員秋堇
2004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美國能源部要證明核廢料能夠在貯存點安全存放至少100萬年,為什麼?因為美國能源部本來說高階核廢料放在內華達州沙漠的亞卡山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可以在一萬年內安全,但後來他們承認,最危險的時候在30萬年,後來聯邦法院研究的結果,說至少要安全存放一百萬年,因為鈽的半衰期是2萬4千年,要讓它變成無害需100萬年。美國的核廢料被迫放在131座儲存設施,美國有10座被遺棄的電廠,發電機組早已停工,核廢料還堆在那裡。美國NRC核管會主委麥克法蘭說核電善後及退場的部分更重要,她要為這麼多的反應爐找到永久貯存劇毒用過燃料棒之處,在沒找到之前,美國將停止新發運轉證書,不論除役或新建。這些你為什麼都不講?我都知道的事情,你為什麼都不知道?
- 沈署長世宏
知道。
- 田委員秋堇
那你為什麼都不講?
- 沈署長世宏
各國政府都知道,支持核能的,反核能的都知道。
- 田委員秋堇
台灣有什麼地方可以放這些高階核廢料?
- 沈署長世宏
有幾個候選的場址,因為牽涉到很多地質構造的確認,其實需要很多人參與以共同去確認,而在確認之後還需要民眾的支持。所以,這是各國所必須面臨的問題,只要是支持核能的政府,一定要面臨這樣的問題。
- 田委員秋堇
台灣要放在哪裡?
- 沈署長世宏
還沒有選定。
- 田委員秋堇
放在環保署好不好?
- 沈署長世宏
如果環保署的地質適合,當然沒有問題。
- 田委員秋堇
環保署的地質適合嗎?
- 沈署長世宏
一定要適合的地質環境。
- 田委員秋堇
台灣哪裡適合?
- 沈署長世宏
如果今天認定環保署的地質環境適合,而只由我來決定就可以的話……
- 田委員秋堇
你不是原能會,也不是台電,我參加過台電及原能會聯合舉辦的公聽會,從早上九點聽到晚上六點,他們說民國144年會有一個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在哪裡?我問了幾個鐘頭,他們都講不出來,為什麼?地質調查要在107年才會送到原能會,但是我們現在已經有3,321噸的鈾,用過的燃料棒放在核一、二、三廠,連鎖反應過的這些100多種高放射性的物質,是廣島原子彈的332萬1千倍,我們已經造了那麼大的孽!我們現在就算立刻停核電,都已給子孫這麼恐怖的東西,你今天為什麼不跟賴士葆委員講?還跟我講什麼排碳!按照美國法院的判決,必須安全存放100萬年,這100萬年由誰去看守那些東西?這100萬年須保證其安全,那個設施及排碳要不要算進去?
- 沈署長世宏
您說的這些問題,就是他們要去面對,去解決的科學問題……
- 田委員秋堇
你今天上午怎麼敢講核電廠的排碳,每一度是多少碳,那100萬年的碳有沒有算進去?
- 沈署長世宏
他問我的問題就這個問題,所以我的答案就這個答案,你剛才問的是不同的問題,所以我給你不同的答案,這很合理呀!
- 田委員秋堇
你應該回答不知道,100萬年之後,你人在哪裡?
- 沈署長世宏
這是不必講就有答案的事情呀!
- 田委員秋堇
對呀!那你怎麼保證核電廠的每一度電的排碳是多少?
- 沈署長世宏
保證的方法就是,我要問一個問題,美國聯邦法院的判決之後,他如何去保證,如何去確認他能做到,然後給他同意?
- 田委員秋堇
所以美國現在也知道他現在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呀!
- 沈署長世宏
美國聯邦法院下這個決定,他就有決定的方法,有科學的方法……
- 田委員秋堇
這就是為什麼李遠哲從擁核變成反核電廠嘛!他這幾年擔任國際科學理事會理事長,他認識全世界重量級的科學家,他終於知道全世界沒有人知道怎麼處理核廢料,主席,我以前擔任林義雄秘書時,曾請教過台電……
- 沈署長世宏
我所知道現在……
- 田委員秋堇
我在跟主席講話。
- 沈署長世宏
像芬蘭及瑞典都有決定它的場址了。
- 田委員秋堇
芬蘭那個場址只能放10萬年,如果按照美國的標準,那個也不行的。
- 沈署長世宏
為什麼芬蘭決定10萬年就可以?每個地方有他不同的標準。
- 田委員秋堇
因為每一個政治人物只做4、5年,他管你以後怎樣。他以為10萬年夠久,不夠久啦!主席,我以前擔任林義雄秘書時,就請教過台電的人,我說你們蓋核電廠時,就知道核廢料無法處理,為什麼蓋下去?他說,我們怎麼知道,我們以為核電廠運轉40年,生命週期40年,這40年內,美國人一定會找到解決核廢料的方法,我說,現在呢?他說,美國人還沒找到,那是我在2、30年前問的。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馬總統說我們放久了,會有人找到,事實上,那個台電的人等了40年,美國現在自己也放棄了,美國現在沒有永久儲存的地方。
- 主席
美國好像有找到新的方法。
- 田委員秋堇
沒有,那個還是不行。他們現在原有的那些核武的、核能的高階核廢料,他們找到內華達州的沙漠,沒有六級以上地震的紀錄,人煙罕至、雨量稀少,一年只有19公釐的雨量,結果還是不行,因為他們有以前沒有調查出來的地下水,會腐蝕儲存的容器。
所以,我的意思是,台灣是一個地震頻仍,斷層密布的國家,我們到哪裡找?連沙漠下面挖1,000公尺都不行了,我們到哪裡去找那種地質條件?因此,我們應共同面對這些問題,而且最重要的是,署長比我更清楚,聯合國不承認用核電來減碳。
- 沈署長世宏
不是不承認,是不承認給他錢,不會說不能用核能去減碳,這是兩件事情。
- 田委員秋堇
為什麼CDM不承認用核電來減碳的交易?為什麼CDM要列這個規定?就是因為他知道核電的副作用太大嘛!所以,你的話不要講一半,你是馬政府團隊中,對這些問題算是相當了解的人。
- 沈署長世宏
妳問我的問題,我都誠實答復了,並沒有講一半。
- 田委員秋堇
我今天問你那麼多次,核電的缺點在哪裡?你也只講一點點,不敢講,對不對?
- 沈署長世宏
不是不敢講。
- 田委員秋堇
講不到十分之一。
- 主席
報告聯席會,剛才所宣告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的部分,增列何委員欣純。
- 何委員欣純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何欣純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水患問題在全國各地日趨嚴重,凸顯雨水下水道建設及防災之重要性,惟因下水道攸關全民生活環境品質及生命財產權益,且每年執行逾百億預算,業務內容及涵蓋區域龐大,故建請政府相關單位除設立專責機關「局」外,應於局下設立各區分局,以利分區整合全國下水道規劃、建設及維護督導事宜,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 說明
一、近年來都市急速發展,多數人口集中居住都市地區,由於未妥善規劃、過度開發,加上極端氣候、降雨集中,都市淹水災害不斷發生,凸顯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及防災之重要性。
二、惟觀行政院所送之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汙染防治局草案中,下水道僅設置2組(6科)及1派出單位下水道大隊(共3隊),相較目前下水道各區設分處(5分隊、6工務所)之執行架構,組織再造形同縮編,分區僅設隊,未來恐無法協調、督導及推動建設等業務。
三、故為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提升生活環境品質,故建請政府相關單位除設立專責機關「局」外,應於局下設立各區分局,以利分區整合全國下水道規劃、建設及維護督導事宜。
- 主席
現在宣讀修正動議。
- 通案部分
甲、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雖已於本院第7屆進行審議,然基於議事不連續原則重新提案,且第8屆立法院新民意之產生,而環境資源部之設立乃是環境保護署與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行政院退輔會等機關之部分單位合併,此種業務整併方式應如何符合環境資源政策之統整規劃及推動,亦應有新民意之參與,為獲得更充分交流討論,爰提案要求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應召開公聽會討論,再予審議
- 提案人
劉建國 尤美女
- 連署人
吳宜臻 潘孟安 田秋堇
- 乙、鑒於自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民眾普遍對核能發電有所疑慮,因此對非核家園的主張日趨認同,然而台灣現存三個核能發電廠以及一個停止商轉核四發電廠,既使未來目標是全部除役,現行需考量的問題是
核廢料儲存、核能監控、核能廠環境影響、除役後原廠址保護等問題,顯示環境資源部有其扮演之角色及任務。
因此配合組織改造以及相關修法,建議於環資部組織法,將原列科技部三級單位之核能安全管制署,改列環資部之下,並請行政院重新提出環資部組織法。
- 提案人
吳宜臻
- 連署人
尤美女 陳歐珀
- 修正動議部分
1-1-1、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修正動議
修正動議 條文
第一條 行政院為辦理環境及資源業務,特設綠色資源部(以下簡稱本部)。 環境資源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有鑑於組織改造後之環資部,已成為主責全國環境資源之統籌,且署長之發言亦將環資部定位為輔助經濟發展之角色,故正名環境資源部為綠色資源部。
- 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空氣污染防制、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噪音及振動管制、環境中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污染與光害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二、水與海洋污染防治、飲用水水質管理、下水道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與督導、流域治理管理及水資源統籌之協調。
三、廢棄資源物管理與循環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四、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與災害防制、環境用藥管理、公害糾紛處理、環境衛生管理、污染源管制與許可管理、環境檢測鑑識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五、自然保育、濕地、自然地景與生物多樣性之政策規劃、整合及協調,自然災害與其潛勢調查之預防與減災之政策規劃、整合及協調。
六、水利、自來水、溫泉、森林、野生動植物、水土保持、地質、礦產資源及國家公園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七、環境資源基金管理及碳交易
八、所屬機構辦理環境教育及證照管理、森林、自然保育與生物多樣性試驗、研究之督導、協調及推動。
- 九、其他有關環境及自然資源保護事項。 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環境與自然資源政策、制度之綜合規劃、督導及考核,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教育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二、氣候變遷因應、氣象、環境資源國際合作、永續與科技發展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之整合。
三、空氣污染防制、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噪音及振動管制、環境中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污染與光害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四、水與海洋污染防治、飲用水水質管理、下水道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與督導、流域治理管理及水資源統籌之協調。
五、廢棄資源物管理與循環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六、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與災害防制、環境用藥管理、公害糾紛處理、環境衛生管理、污染源管制與許可管理、環境檢測鑑識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七、自然保育、濕地、自然地景與生物多樣性之政策規劃、整合及協調,自然災害與其潛勢調查之預防與減災之政策規劃、整合及協調。
八、水利、自來水、溫泉、森林、野生動植物、水土保持、地質、礦產資源及國家公園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九、所屬機構辦理環境教育及證照管理、森林、自然保育與生物多樣性試驗、研究之督導、協調及推動。
十、其他有關環境及自然資源保護事項。 一、刪除第一款。有鑑於環保署長於本委員會答詢時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業務將於十年內移出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而環境教育之政策規劃可由環境教育及訓練所主管,故刪除第一款。
二、刪除第二款。有鑑於氣候變遷之因應屬跨部會業務,非環保署所能處理。
三、新增第七款。對各種因應環境與資源依法所徵收之基金、規費,應統籌收支運用管理,並將原第二款中碳交易業務移入。
- 提案人
吳宜臻
- 連署人
尤美女 劉建國 林淑芬
1-1、「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及其配套修正「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
- 說明
為因應經濟造林與林產業的發展,有關涉及林產、林農相關業務建議維持於農業部,其中林產、林農之政策規劃部分,劃歸農業部(由原擬案納於環境資源部下修正),林產之試驗研究部分維持於現行林業試驗所;另森林保育業務仍宜維持隸屬環境資源部,以維運作體系完整。
- 提案人
林滄敏 李慶華 林國正 廖正井 呂學樟 黃偉哲 楊瓊瓔 王廷升 黃昭順 潘維剛 簡東明 徐少萍 吳宜臻 徐耀昌 廖國棟 王惠美 蘇震清 林岱樺 林正二 王育敏 吳育仁 丁守中 鄭天財 蘇清泉 鄭汝芬 孔文吉 蔡錦隆 楊玉欣
- 主要組織法案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名稱 原擬案條文名稱 說明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 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組織法草案 為因應經濟造林與林產業的發展,有關涉及林產、林農相關業務建議維持於農業部,其中林產、林農之政策規劃部分,劃歸農業部,林產之試驗研究部分維持於現行林業試驗所;另森林保育業務仍宜維持隸屬環境資源部,以維運作體系完整。
第一條 農業部為辦理林業之試驗研究,特設林務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一條 環境資源部為辦理森林及自然保育之試驗研究,特設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
- 配套修正組織法案二
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
修正條文 原擬案審議條文
- 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環境與自然資源政策、制度之綜合規劃、督導及考核,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教育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二、氣候變遷因應、氣象、環境資源國際合作、永續與科技發展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之整合。
三、空氣污染防制、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噪音及振動管制、環境中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污染與光害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四、水與海洋污染防治、飲用水水質管理、下水道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與督導、流域治理管理及水資源統籌之協調。
五、廢棄資源物管理與循環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六、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與災害防制、環境用藥管理、公害糾紛處理、環境衛生管理、污染源管制與許可管理、環境檢測鑑識之政策規劃、法規研擬、執行及督導。
七、自然保育、濕地、自然地景與生物多樣性之政策規劃、整合及協調,自然災害與其潛勢調查之預防與減災之政…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田秋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