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質疑無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理由使用核能「如果無法處理核廢料,憑什麼使用核能?」發言紀錄
- 黃委員文玲書面質詢
1.截至102年2月底核四計畫累計執行實績數為2,654億元,其中包括核能燃料82億元,核四尚未通過安全檢測,為何就已花掉這麼多錢購買核能燃料?
2.行政院主張「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民眾不僅不相信台電的片面說法,更擔心核廢料的處理問題,如果無法處理核廢料,憑什麼使用核能?台電自1982年5月開始,將核廢料存放蘭嶼,一放30年,目前台電核廢料貯存場還存放97,672桶低階核廢料。有關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行政院目前到底打算如何處理?
3.關於核廢料的儲存問題,目前核一、核二、核三已使用過的燃料棒都還存放在廠區內的冷卻池裡,對於最終儲存地點是否已有腹案?在最終儲存地點尚未定案之前,使用過的燃料棒數量卻持續在增加,為了要容納,台電私自變更擴建,屏東縣政府、新北市政府都不願核發執照,台電能確保核廢料的儲存安全無虞嗎?日前台灣發生了規模5.6的地震,因為震央在花蓮秀林,對於北部地區的影響不大。如果再發生強震,且震央在核一、核二所在地,那些廢棄的燃料棒會不會因為擠在有限的空間中而引發連鎖反應,導致輻射外洩?
4.台電表示核能發電成本每度電約0.72元,但根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推估的數據,核四廠的除役成本1,860億元、高階核廢料處理成本1,100億元、低階核廢料將花費132億元。核四廠所有後端成本將達3,092億元,依此數據估計,核四廠的發電成本將是每度電2.23元。請問部長,台電的成本估算是否已加入核廢料處理、土地恢復利用、電廠除役成本等後端營運費?
5.在引進核電以前,根本就沒有討論過廢爐、拆除及廢棄物處理的具體方案。核電廠一經運轉就會遭放射能汙染並日漸磨損,拆掉這充滿輻射能的原子爐,不但要花上比建造時多出數倍的金錢,也無法避免大量的輻射曝曬。核電廠只要插入核燃料棒運轉一次,整座核電廠就會變成一個大型放射性物體,廢爐、拆爐談何容易?請問部長,台電是否估算過核一、核二、核三除役要花多長的時間?多少經費?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文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