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建議行政部門慎重處理核四廠附近可能的斷層與破碎帶等地質問題「我建議你們應對這部分做慎重處理,因為若在地質方面確實有問題,將來處理上一定會很麻煩」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調整研究船時程,先就核四地質調查進行探勘「協調相關學術研究單位先就核四地質調查部分進行探勘」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核四續建與否的公投應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不妨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不要關起門來自己弄」發言紀錄
- 邱委員文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現在就以幾張投影片向行政部門請教:
- 剛才有多位委員非常關心核四公投的問題,事實上,不論總統或行政院長都一再對外表示
「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請問秘書長,目前行政院對這句話是否還是以非常誠摯的態度來對待?
- 主席
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 陳秘書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對「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的立場還是非常堅定,沒有改變。
- 邱委員文彥
我們都知道,你們一再對外重申這樣的政策與立場。請秘書長看一下第一張投影片,前不久本席也將這份資料送給秘書長,就是核四廠附近地質的狀況,這是最讓國人關心與擔心的問題,目前在地質上有一項最新的發現,就是包括核四廠與核二廠附近這個區塊,即台灣東北角有一個斷層,根據海洋大學李昭新教授所提供的資料顯示,在核四廠的第一反應爐與第二反應爐的中間有破碎帶,這些相關資料過去都有做過調查,不過,我們不知道台電公司或行政部門有沒有針對這些資料做過分析,這是第一個問題,因為李教授現在已針對該破碎帶是否為斷層帶開始做分析,希望能從雪山隧道開挖的相關資料中作一推斷,因為雪山隧道的開挖有做過詳細資料的分析,根據他們的研判,核四廠的地質狀況有可能從雪山隧道持續延伸,並穿過核電廠附近或中央再下到海裡。
接下來這張投影片,我們看到核二廠附近也都有斷層,而且,在斷層旁邊還有海底火山。前不久王院長帶我們到東京跟日本政府的防災大臣討論,他告訴我們日本政府現正展開「國土強化」的計畫,他最擔心的兩個問題,一是東京發生垂直地震,一是南海(日本諸島的南緣)發生地震,總的來看,就是太平洋火環帶一直延伸下來,台灣也在這個區塊附近,所以,這裡面當然有火山,相關地震、海嘯的預測、調查與估計,我們也都提供給秘書長,不知秘書長帶回行政院之後做何處理?又,處理的進度為何?
- 陳秘書長威仁
據我所了解,經濟部請地調所展開研究,到現在尚無詳細結果回報。
- 邱委員文彥
至於海底的部分,剛才段委員也有提到,請問秘書長,目前你們對這方面研究的進展如何?
- 陳秘書長威仁
我們會找相關的專家進行……
- 邱委員文彥
你們是剛剛才委託的吧?
- 陳秘書長威仁
是的。
- 邱委員文彥
大概什麼時候才會展開這部分的調查?
- 陳秘書長威仁
至少需要半年的時間。
- 邱委員文彥
我建議你們應對這部分做慎重處理,因為若在地質方面確實有問題,將來處理上一定會很麻煩,因為行政院對核四公投勢必持續推動,到時候根本沒辦法煞車,情況會非常嚴重,因為你們還沒有對我提供給你們的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所以,未來情況是否會如本席所說,還不確定,但對現有資料尤其是已經知道陸地上的部分,你們有沒有再作進一步分析?
至於海上的部分,本席建請國科會是否對海洋五號等研究船做一些時程方面的調整,因為目前四、五月份沒有東北季風,可以說是最好的海上調查時間,一旦錯過這段時間,至六、七、八月颱風季節一到,可能花個半年的時間也調查不完,基於上述,為了國家的需要,可否請國科會對海洋五號等研究船的時程作一調整,並協調相關學術研究單位先就核四地質調查部分進行探勘,不知道秘書長的看法以為如何?
- 陳秘書長威仁
委員的意見我會帶回行政院,並請經濟部、國科會與相關學術研究單位進行協調。
- 邱委員文彥
好。再看下一張投影片,在看之前我要再請教秘書長,你有沒有看過別的國家針對核電廠進行公投的資料,或是行政院相關的團隊有做過這方面的研究?
- 陳秘書長威仁
我沒有看過。
- 邱委員文彥
其實,你用Refrenden Nuclear上網就可以查到這方面的資料,本席提出兩個事例供行政團隊參考,首先是立陶宛曾在2012年10月14日進行核電的公投,當時的投票率是52%,算是滿高的,投票的結果反對者占64%,所以,核電廠的興建就停掉,這是核電廠公投反對一方勝利的實例。
下一張影片是有關保加利亞所進行的核電廠公投,這個事例與台灣核四廠的公投案非常接近,他們在今年1月27日就Beleme核電廠的興建進行公投,投票結果雖然投票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幾,算是很低的,但有61%的公民贊成繼續支持核電。今天我們國家要針對核四廠的續建與否進行公投,不妨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不要關起門來自己弄。
- 其實,保加利亞在1980年時就開始興建一個名為Beleme的核電廠,之後就跟我們的核四一樣,凍結了滿長一段時間,後來保加利亞政府為加入歐盟而關掉4個核電廠,到2008年社會黨重新提出要繼續興建Beleme核電廠,但執政黨(GERB)表示反對,因為過去他們已為此花掉10億歐元,未來若要繼續興建還需要再增加100億歐元的花費,若不續建,未來電費會很高,這與我們的核四到現在已花掉2,800億,將來若要繼續興建,可能還要增加1,000億,以及經濟部一再對外強調
若不續建核四,將來電費一定很高等種種情況都非常近似,當然,是不是沒有核四,我們就一定沒有辦法承受,還是有討論的空間。後來保加利亞的社會黨對外公布僅需要花費400億到600億,並徵求到50萬人的連署,讓公投案成立並進行全國公投,投票的結果是同意繼續興建,今天我們國民黨提出的公投案,將來不論贊成或反對一方勝利,根據公投的結果後續該如何處理,大家也是可以討論,我覺得行政部門對國外相關公投的資料應該好好研究與參考。
接下來要請教中選會劉副主委幾個問題,我們都知道,公投對一個國家來講,的確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蘇格蘭將於明年9月18日進行獨立的公投,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議題,因為剛才有親民黨委員提到投票年齡是否下降至18歲的問題,蘇格蘭現在就是將投票年齡從18歲降至16歲,此乃根據他們在1990年所制定的「有行為能力年齡法」,但在愛丁堡協定中蘇格蘭政府與大不列顛政府對這部分曾做過討論,並簽訂協議,他們認為16歲與17歲的青年人可以納入,所以,最後的結果確定有行為能力的年齡可以降至16歲。
將來蘇格蘭所進行的獨立公投,必然會影響到所有的民眾,而這其中有兩個很關鍵性的問題,第一、公投的內容與項目為何?第二、參與的對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方為適當?國外不乏類似的案例,今天我們既然已決定要進行公投,無論投票年齡是否下降,我覺得行政院相關部會與團隊應對國外這方面的資料詳加研究,不要斷章取義,這樣我們在做一些論述時也比較有說服力,但到現在為止,我都沒有看到行政院團隊對這方面有做過比較深入的討論。
- 主席
請中選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降低投票年齡的問題,其實,在台灣歷次修憲過程中幾乎都有類似這樣的提案,只是最後都沒有認真地做過表決,我認為現今社會在推動投票年齡下降的力道是否足夠才是這個問題的關鍵,18歲的青年人可以參與國家的投票應該是世界的趨勢,我們的憲法也是做這樣規定,所以,若社會大多數人認為有降低投票年齡的需要時,就應該以比較積極的態度推動修憲,而不是從法律的層次來進行修法,畢竟不同的法律之間有不同的標準,若只修改某個法律中的投票年齡,將來法律在適用時一定會產生混淆。
- 邱委員文彥
所以,蘇格蘭所訂定的「有行為能力年齡法」中有特別提到是「具有法定行為年齡的能力」,我國對這部分只在憲法中有規定,將來其他法律如何適用,我贊成副主委的說法,最好是一致化,這樣未來法律適用時就沒有是否成年或是否達到投票年齡的爭議。
不過,這其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要考慮,就是18歲剛好是高中畢業要進到大學的時候,這個時候從事法定行為會不會影響到他們的學業,會不會讓他們過於熱衷政治的問題,都是值得我們討論的有趣問題。我之所以提到這個問題,因為過去我教過的一些學生中,有一些非常熱衷政治的議題,經常為此不來上課,當然,青年人關心公益、熱心參與國家的事務,也是一樁好事,但也會帶來一些負面的作用,所以,對這個問題行政部門應就正反方面的意見統統納入考慮。
本席謹做以上發言,前面簡報部分的三分之二是提供秘書長就核電廠如何處理的參考意見,至於後面三分之一的部分,則是提供中選會參考。謝謝。
- 主席
向委員會報告,今天上午的會議就進行到黃文玲委員詢答完畢,下午2時30分再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不在場)高委員不在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簡副秘書長太郎
這一條應該不宜修啦!
- 主席
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
- 邱委員文彥
既然憲法有規定,這裡就不要修,我也贊同行政團隊的看法,不適合再加。
- 主席
陳委員唐山提案第二條有沒有提到公投審議委員會?好像沒有吧!
- 段委員宜康
他把它刪掉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簡副秘書長太郎
不會啦,不能超過二分之一。
- 主席
今天早上我已經問過陳秘書長,這點非常的清楚,在公投法中只有第二條提及需設置公投審議委員會,至於公投審議委員會有哪些職責、他們要做什麼樣的事情,在你們另外規定的規程裡面有做設定,事實上,在規程裡面也沒有決議你們能針對他可不可以投票來做審議,所以這點非常的清楚。這麼多的委員有這麼多的意見,行政院卻堅持這部分絕對不能動,今天討論的問題就是在這裡。依照行政院既定的規程,並沒有規定公投審議委員會可以准駁民眾提出的公投審議案,對不對?所以這點是非常的清楚。
- 邱委員文彥
我想就像呂前副總統提出要進行地方公投,若行政院有疑義,這要送給誰去解釋疑義?不就是交由公投審議委員會嗎?如果把公投審議委員給廢掉,未來交由行政院自行解釋,這麼做會是好的嗎?剛剛吳委員也提出建議,如果我們在認定和解釋方面沒有適當的配套措施,這個還是不動會比較好。
- 主席
請問各位委員,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審查到這一點就進行不下去了,後面還有這麼多的條文待審查,接下來你們要怎麼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這些都已經討論過了。
- 主席
如果遇到爭議,就走司法訴訟程序,這點本來就很清楚。這不是沒有人替你們想過,這點大家都想過。
- 邱委員文彥
所以這部分不能刪除,現在應該是要等那一套提出來之後再一起併案討論。對不對?否則,公投審議委員會被刪掉之後,未來是要交由行政院自己決定嗎?未來有疑義時,要由誰來決定?譬如說,新北市要進行公投,行政院有疑問,難道由行政院自行決定嗎?如果由行政院自行決定,豈不是球員兼裁判了?
- 主席
我跟大家報告一下,包括陳委員唐山、陳委員歐珀、潘委員孟安、李委員應元都主張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改由中選會負責處理。他們認為,未來中選會要將選務與選政合一,變成一個真正的獨立機關,這點非常的清楚。
各位委員還有沒有補充的意見?既然討論不下去了,那就暫時擱置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簡副秘書長太郎
沒有錯,這個建議很不錯。如果我們現在不修法,雖然現行法目前可以適用,但是總是不太符合法制,因為現在是用施行細則來做說明。
- 主席
不然我們聽聽看,除了第十條與第十四條之外,還有哪一條可以討論?
- 邱委員文彥
大家交換一下意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文彥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