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要求原能會監督台電訂定具體的核電廠員工教育訓練規範並強制受訓、設查核機制,以降低人為疏失「本席鑑請原能會應監督台電擬訂具體、詳細之教育訓練規範」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要求原能會公開蘭嶼流行病學調查進度及台電與居民溝通貯存場租約與補償現況,以確保居民健康「本席鑑請原能會提出蘭嶼地區流行病學目前調查研究進度、未來計畫」發言紀錄
- 陳委員學聖書面質詢
(一)自102年1月至8月底止,國內運轉中6部核能機組計發生3次急停事件,其中,核一廠先後2次急停皆為人為疏失,加上日前發生核三廠員工集體蹺課,未參與「模擬器訓練」課程之情形,依據台電公司說明,依規定這些員工每年需受訓120小時,但並未強制要求上課時間。
由於核能發電廠運轉牽涉到國家安全,現場操作需有一定之技術與知識,因此,核電廠操作、維護、作業、檢修等相關員工,是否接受相關之教育訓練並經過認證非常重要。本席鑑請原能會應監督台電擬訂具體、詳細之教育訓練規範(包含明確之教育訓練名稱、時數、具教授資格之講師/單位等),且需強制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並需設有內外部查核機制(如需通過考試、現場定期查核),以確保現場員工確實具備相關之專業知識,及瞭解相關作業程序並依規範操作,以期將人為疏失之風險降為最低,確保核電廠運轉之安全。爰此,特向原能會提出質詢。
(二)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於2012年10月17日辦理蘭嶼核廢貯存場考察後,教委會即向原能會提出應全面徹底對島上居民做全身健康檢查,並進行流行病學研究之要求。自考察迄今,於各次報告中皆僅見「已會同經濟部督促台電公司辦理蘭嶼地區流行病學調查及民眾全身健康檢查事宜」,但未見詳細之計畫內容、目前進度等相關報告,以及未來預計執行之計畫等。此外,蘭嶼核廢料暫時貯存場租約到期,後續處理方式及與當地民眾溝通之狀況,亦未詳細闡述。
本席鑑請原能會提出蘭嶼地區流行病學目前調查研究進度、未來計畫,以及台電與蘭嶼區民溝通暫時貯存場租約之現況與相關補償措施內容,以使資訊更公開透明,期能確保當地民眾健康,反映民意,並使核廢料暫時貯存場址爭議一案之處理更臻完滿。爰此,特向原能會提出質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學聖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