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確保核能安全是核能使用的首要考量「如何確保核能安全係核能使用之首要考量」發言紀錄
-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據原能會統計,97年度至101年度間每年度平均每機組通報異常事件介於0.83件至2.17件,102年度迄8月底平均每機組通報異常事件為0.67件(詳附表2),其中102年度核三廠2號機起動變壓器MC-X03大修及氣體絕緣匯流排改接工作警報出現未復歸,導致2號機自102年4月8日9時2分至7月1日13時19分共84.2天實質喪失161kV外電,此事件增加運轉風險,雖未造成實質危險,但顯示違反安全有關規定,屬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度(INES)之1級異常事件。
自動急停(俗稱跳機)係核能機組為確保運轉安全之一種保護動作,亦可反映核能電廠維修、運轉或行政管理之良窳。據原能會統計,我國運轉中核能電廠97年度跳機2次,98年度降為1次,99年度及100年度均無跳機情事,惟101年度跳機2次,102年度迄8月底已跳機3次,顯示核能電廠運轉、維護及管理有待強化。
核四之繼續興建及商轉已經是社會沸沸揚揚之議題,雖然目前定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能,但整個核能政策議題仍是社會討論之重點,如何確保核能安全係核能使用之首要考量,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後,各國更重新檢討核能政策並強化核子設施之安全性。我國核能電廠違規事件頻仍,核安之確定有待改善;以核三廠實質喪失161kV外電84.2天,判定為1級異常事件,自動急停次數增加,顯示核電廠維護運轉有待強化。原能會應嚴格監督並督促台電公司儘速改善相關缺失,並找出問題根源,避免缺失重複發生,確保國人對核能安全之信任。另外有關專業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已經實質出現,如何因應核安管制研究人才培育、留用與經驗傳承問題,原能會應儘早研謀因應。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潘維剛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