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昇於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繼續質詢─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育昇

    (9時2分)主席、行政院江院長、毛副院長、各位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本席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總質詢議題為「人民有感」,我的意思不是行政院的施政讓人民無感,而是在現今如此困頓的年代、經濟低迷的年代中,再加上社會大眾情緒不佳的情況之下,政府要如何讓人民更有感,這應是江院長施政上非常重要的核心理念。

  2. 主席

    請行政院江院長答復。

  3. 江院長宜樺

    (9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4. 吳委員育昇

    如果本席上述的想法沒有錯,今天我提出的第一個議題就要從日前江院長提出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部張盛和部長所提出「富人加稅」政策進行討論。今天我的重點不是在討論現行稅制、稅改的問題,而我所提出的重點在於「富人要加稅、人民要加薪」。本席認為,若政府所有的政策無法增加人民的經濟收入,政府增加再多的稅收都沒有用。

  5. 本席之所以與院長討論這項議題,主要是我觀察您自去年施政一整年中,譬如

    行政院與經濟部針對服貿問題提出眾多的論述,甚至執政的國民黨也提出許多的論述,但我發現政府整體施政問題在於,重總體經濟卻忽視個人經濟;重大經濟卻忽視小經濟。以我剛剛所提出的問題重點而言,政府提出服務貿易協定的優點均在於可為臺灣未來增加多少家企業及增加多少的就業人口,但是,我們無法看到服貿協定通過之後,對於升斗小民能否加薪。

  6. 當今年開春之初,中華民國工商建設研究會理事長肯定江院長的施政成績,他為執政團隊成績打90分,我們對此亦表贊同,但是,我很少聽到院長或部會首長向工商界進行道理勸說或理性要求。舉例而言,去年金融業、銀行業賺得那麼多的錢,我們可曾有任何一位部會首長向金融業建議為員工加薪?

  7. 江院長宜樺

    有的。向委員報告,就在您所說的中華民國工商建設研究會聚會中,或是今年中小企業全國總會新春團拜的大場面,亦或是七大工商團體聯合舉辦的新春團拜場合,乃至於過年之前我參訪的幾家大企業,譬如南部統一公司,我都當面向企業主提出替員工加薪的建言,以致於現今有些企業主一看到我就知道,我一定要是來談替員工加薪的問題,但基本上,大家對於加薪這件事情的反應是正面的。舉例而言,在我參訪統一企業的隔天隨即宣布員工加薪,我不知道企業宣布員工加薪的原因是我這一席談話有所奏效,或是企業早已有替員工加薪的規劃?令我感到非常高興的是,有許多的企業主具有社會責任感,他們願意將薪資的營利所得分享給更多的勞工,讓每個人的家庭都可以過得更快樂、更富足。我希望這樣的風氣能夠持續。

  8. 吳委員育昇

    院長,本席肯定你方才的論述,但是,我認為僅有統一企業為員工加薪仍嫌不足……

  9. 江院長宜樺

    當然,我希望每一家企業都能夠為員工加薪。

  10. 吳委員育昇

    既然政府決心執行富人加稅政策,行政院務必要全力推動該項政策,立法院一定會予以支持。在此前提之下,我要提出的問題是,政府執行富人加稅政策之後,人民會加薪嗎?政府有沒有採取軟硬兼施的方法,要求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及從服務貿易中獲利的產業都要為員工加薪?你們應該要這麼做才對。但事實上,我沒有看到院長在整體政策上有形成連鎖戰略或進行跨部會合作,向企業界進行任何的道德勸說或理性要求?

  11. 江院長宜樺

    有的。容我向委員報告,我們談到加薪的問題,通常大家會聯想與財經相關部會,譬如:經濟部、經建會及勞委會等等,但事實上,財政部、金管會也都普遍要求所屬事業單位能夠為員工加薪。我以昨天所提出的財政健全方案為例,相信委員也特別注意到,加稅對象是綜合所得稅年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者,增加一個級距,讓有錢人多繳交一些稅,我們也宣布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者特別扣除額。政府透過特別扣除額的調升,主要讓民眾可以少繳一點稅;反之,這就是讓民眾的薪資能夠保留在自己口袋裡面的作法。

  12. 吳委員育昇

    我知道院長要這樣講……

  13. 江院長宜樺

    此外,我們針對中小企業也有提出因應之道若中小企業能夠增聘僱員工,這些員工的年薪超過100萬元,企業便可享有130%營業稅扣抵額,這些都是透過政府的政策力量以鼓勵國內企業變相為員工加薪。

  14. 吳委員育昇

    本席所要強調的是,第一,政府如果讓中產階級以下的人民減稅就不等於加薪,這是人民的感受。

  15. 江院長宜樺

    是的。

  16. 吳委員育昇

    第二,依照院長方才的說法,在應然面上變成員工可以加薪,但在實然面上企業節稅之後會不會替員工加薪?我們根本不知道結果如何。若企業對此無所謂,政府並沒有提出任何的管制措施,可見問題就出在方法論上。

  17. 院長,我不反對你剛剛的論述,但是,本席建議院長除了支持財政部張盛和部長所提出的稅改政策之外,無論在短期或中、長期規劃,最重要的問題在於企業節稅之後能否轉換成為員工加薪?這正是政府後續要張羅、推進、要求與檢查的問題,也才是政府執行政策的真正目標。

  18. 江院長宜樺

    是的。

  19. 吳委員育昇

    否則,全民只看到財政部張部長提出稅改短期政策國庫進帳700億元,如此小老百姓不禁要問:「那我們的荷包進帳多少呢?」,事實上民眾的荷包並沒有進帳。若你用可以節稅每年一、兩千元就等於讓人民加薪的說法,本席則是完全反對。本席認為政府當務之急,應是在稅制總量中增加人民的獲得,而不是在稅制總量當中替企業節稅,就以為可以增加獲得,我不認為是如此。

  20. 江院長宜樺

    委員所述的層面,我們也有所考慮,但是,這個層面的政策操作及落實方式必須更為細膩。相信委員非常地清楚,在臺灣如此自由經濟體的國家中,各行各業薪資並非由政府規定,基本上我們只管最低基本工資及軍公教人員的薪資。過去常有一種說法,如果軍公教人員的薪水調升,那麼其他民間部門的薪水也有可能調升,但是從實務經驗上來講,有時候不一定能產生這種連帶效果,所以我們對於要不要透過對公部門的加薪來帶動民間的加薪,這個需要非常精準的研究,但是對於……

  21. 吳委員育昇

    對,所以本席沒有主張公務人員要先加薪,因為我知道社會上對於公部門的行政效率及公務人員改革的意見非常之多。

  22. 江院長宜樺

    對,至於私部門部分,我們除了基本工資的討論之外,事實上沒有辦法用行政及法律的手段去做規定,例如一個工程師一個月應該有多少薪水,這需要用比較細微的方式來進行。

  23. 吳委員育昇

    當然,但是政府在總體的政策中可以去創造或要求,例如:你要節稅,我就要求你節稅要往加薪的方向,如果你加薪,我可以讓節稅的稅率級距更為拉大,這也可以啊,事在人為。

  24. 江院長宜樺

    是,這就是委員方才所說的,我認為我們現在正進一步在研議了,我非常贊成委員所說的這個方向,但是這部分比較複雜一點,我們希望能產生這種連帶效果。

  25. 吳委員育昇

    我同意,但是請院長在思維上不要畫地自限。

  26. 江院長宜樺

    是。

  27. 吳委員育昇

    在這個困頓的年代中,如果我們仍是以傳統的觀念,說政府沒有辦法去干涉企業加不加薪,這樣的心態若是繼續持續下去,那麼人民會繼續無感,好不好?關於這一點,我就與院長對話到此。

  28. 江院長宜樺

    我了解委員的意思。

  29. 吳委員育昇

    第二,本席主張除了要加薪以外,我認為「要公平」。

  30. 江院長宜樺

    是。

  31. 吳委員育昇

    我提出一個在你心目中可能認為是小小的公平,可是卻是人民心目中大大的公平,院長知道嗎,從您擔任內政部部長時代,我就開始在推假期要法制化。

  32. 江院長宜樺

    是。

  33. 吳委員育昇

    其實本席自前年就提出一項法案,現在還在待審中,因為行政部門一直沒有積極支持,所以我沒有去強推。今天我要跟院長溝通一個觀念:給人民法定合法的假期,不僅有助於全民的創造力,更有助於增進快樂的社會情緒。我發現現在國家對於上班日的規定經常錙銖必較在企業或企業主會增加多少負擔,所以每年放假日是114天或115天或116天,全部都是以企業的角度來思考,而不是以人民的角度來思考,所以今天我要跟院長溝通,本席所提的概念是以美國、英國、新加坡、甚至中國大陸為例,例如明年就有6個國定假日被吃掉了,院長知道嗎?

  34. 江院長宜樺

    我們知道,明年的假期有碰到週末。

  35. 吳委員育昇

    從228、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到國慶紀念日,這六個假日全部都碰到禮拜六或禮拜天,所以本席所提出的法案是以美國為標準,如果國定假日碰到禮拜天,禮拜一就補假;碰到禮拜六,禮拜五就補假,以形成連續假期,這個連續假期不是政府故意的,而是形成國定假日公平的給予,因為國定假日本來就要休假,如果碰到周休二日卻不補假,例如明年的兒童節和清明節就很慘,一個碰到禮拜六、另一個碰到禮拜天,若是不做任何假期的給予,我覺得這對人民而言太殘酷。所以我在此想跟院長溝通一個觀念,你同不同意本席以美國為主的思考模式來做為我國國定假日的處理參考,還給人民一個公平的假期、給人民一個快樂的社會情緒?你贊不贊成?

  36. 江院長宜樺

    我非常欽佩委員想到美國的這種處理方式,這個案子在我擔任內政部長時也有考慮過,我把委員這個想法進一步分成三種情形,以讓大家知道得更為清楚。我們要增加放假日數有三種做法,一種最近剛結束的春節年假,有人主張乾脆以後就規定為9天,亦即涵蓋兩個完整的週末,如果這樣做的話,可能就沒有太大的彈性可以去增加其他的放假天數,因為光這裡就會增加3天左右;第二種作法就是委員剛才所提的,凡是假日碰到禮拜天就補假,目前在民俗假日有這種規定,但如果是非民俗的國定假日則沒有這種作法,這裡是可以討論的;第三種作法,委員可能提過、也可能沒提過,有一些節日民意代表或民眾覺得應該要放假而現在還沒有實施放假,例如最近所講到的元宵節、聖誕節或所謂的行憲紀念日,目前都沒有放假,有人主張這些節日應該放假。如果把這三種都拿來衡量,我們必須做決定哪一種要優先,但是我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不可能三種都來,因為若是三種都來,一年的假期就會超過125天。

  37. 吳委員育昇

    同意。所以我只跟你談這一種,亦即政府應該盡到的本分,不要去吃掉人民應該有的國定假日。

  38. 江院長宜樺

    委員這個建議我完全尊重。

  39. 吳委員育昇

    至於其他的,例如春節要不要彈性調整放假、補行上班則是另外的思考。

  40. 江院長宜樺

    是。委員剛才講到這項法案的進度,其實從我當年送進國會以來,後來因為屆期不續審而重新函送,如果我沒有記錯,它應該一直都在內政委員會待審中,過去這兩個會期,我們因為服貿協議審議等案花了很多寶貴的時間,所以如果大家覺得這個法案最好早一點拿出來討論,在我們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下一年度的放假日之前能有所定案的話,它也可以得到法律上的一個支持。

  41. 吳委員育昇

    所以本席現在要請院長表達你支不支持本席所提的這個法案?亦即只有這一種,將吃掉的假期還給人民就好了,至於其他的我並沒有要得寸進尺。

  42. 江院長宜樺

    向委員報告,因為確實有不同的委員分別提出我剛才所說的三種訴求,如果我只針對委員所提的予以答應,而另外兩種沒答應的話,恐怕會被其他委員怪罪……

  43. 吳委員育昇

    沒有關係,其實……

  44. 江院長宜樺

    所以我希望這件事在國會的委員會審議時,大家可以提出各種意見好好討論,行政部門會儘量尋求中間的最大公約數。

  45. 吳委員育昇

    好,只要院長不反對本席這個論述方向和內容。

  46. 江院長宜樺

    我不會反對這個論述。

  47. 吳委員育昇

    因為本席也主張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同時也是聖誕節這天應該要放假,只是我不把這個當作優先。

  48. 江院長宜樺

    是。

  49. 吳委員育昇

    但是我提出「要公平」的概念,是請政府一定要思考,不要再從企業、製造業要多付出的成本的角度來思考整個假期的排定,這樣做是整個思維的改變。

  50. 江院長宜樺

    是,這一點我完全贊同。也就是從一般民眾的小幸福之所在來思考整個制度的問題,方才我所講的只不過是把雖然同樣要創造這種小確幸,我們仍然有各種不同的方法,但是不太可能把所有的方法統統加起來。

  51. 吳委員育昇

    對。

  52. 江院長宜樺

    委員不要忘記,最近我們還有一種作法,假如放假日碰到禮拜四或禮拜二的話,乾脆就把禮拜一或禮拜五自動調整放假,這與剛才所講的那三種又不一樣,可是這是另一種增加放假日的方式。

  53. 吳委員育昇

    這我也思考過,但是它的變動更大。院長,我要提醒你,人民的小確幸是心中的大幸福,這是一個苦悶的年代,你剛用了「小確幸」一詞,本來我想提,但我沒有使用,因為我認為其實那不是小確幸,對一個上班族而言,在工作壓力如此之大、薪水不高、又沒有加薪的前提下,明年若有六個假日能有連續假期是何等幸福的事!你若不信可以去做一個民調,這個議題我就與你討論到此。基本上「要公平」是人民最卑微的要求。

  54. 江院長宜樺

    是,謝謝委員。我會請主管機關─內政部在立法院審查時充分地、合情合理地儘量體會人民的需要,然後做必要的調整。

  55. 吳委員育昇

    我同意,希望院長能夠交代下去。

  56. 江院長宜樺

    是。

  57. 吳委員育昇

    另外,這個法案是交付司法及法制委會審查,而不是內政委員會。

  58. 江院長宜樺

    好的。

  59. 吳委員育昇

    第三,本席要談的是「要正義」,因為本席追死刑的執行已經很多年,院長知道自羅部長上任之後,現在死刑犯有多少位嗎?

  60. 江院長宜樺

    委員是指現存的嗎?

  61. 吳委員育昇

    現存的,亦即尚未執行槍決的有多少位?

  62. 江院長宜樺

    我記得好像有四十幾位,不曉得現在的數字……

  63. 吳委員育昇

    有52位,其中時間最長,從死刑定讞、沒有做非常上訴處理和再審的張人堡,民國93年11月11日就判刑定讞,今年正式進入第十年卻仍尚未執行!憑良心講我內心於心不忍,在吳敦義院長時代,王清峰部長就是因為這樣被我轟下台的。曾勇夫部長上台之後,在他三年多的任期中執行了多少?請院長要了解一下,曾勇夫部長上任後死刑犯有44人,但是在他任內增加了30人,他執行槍決21人,不含1名病死的,所以在過去3年中增加30個死刑犯,請問台灣的治安好不好?院長恐怕要深度思考。重大刑案代表的社會意義是什麼?院長也要做另外的社會思考,不應只根據內政部的治安調查報表表示台灣的治安很好。但是我今天的討論重點不在治安,我的重點在於羅部長上任已經滿5個月,這5個月內有52個死刑犯沒有做任何的執行,部長、院長應該知道,民國100年時有一個死刑犯─王國華寫信給我,表達求死的意思,那一年曾部長才把他列入執行槍決的死刑犯。本席認為,現在有52個死刑犯,你們都不執行,是違法的,因為:一、政府強調依法行政,你沒有依法行政;二、法務部不執行,延宕了行政效率;三、這些死刑犯的食衣住行、在監獄裡面的生活開銷,難道不是違法編列嗎?雖然這個點很小,但其中代表的意義是,在一個有死刑的刑法政策、高達8成民調支持死刑的前提還沒有改變之下,法務部不執行死刑,在此情況之下,如果今天質詢後我馬上將本案送請監察院彈劾,可不可以?當然可以。每次質詢時我都會盯這件事情。我本身是一個拿香拜拜的人,我自己有宗教信仰,要求執行死刑,內心也不忍,但是羅部長也很清楚,這些人已是求其生而不可得,現有52位死刑犯中,目前只有7個人處在非常上訴或再審的狀態,另外45個人都可以馬上下令槍決,羅部長,請問你要不要執行?

  64. 羅部長瑩雪

    要,我們會非常慎重地執行。

  65. 吳委員育昇

    非常慎重?為什麼5個月來都掛零、都不執行、都不慎重呢?

  66. 羅部長瑩雪

    誠如委員指教的,我們要一一過濾他們有沒有申請非常上訴、有沒有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有沒有申請再審。

  67. 吳委員育昇

    這不是事實,這是謊話、遁詞,本席不接受,如果你是在王清峰部長那個時候這樣講,我還可以接受,可是當時我也給王清峰部長幾個月的時間,所以,如果你還是不執行……

  68. 羅部長瑩雪

    我們會執行。

  69. 吳委員育昇

    請你追隨王清峰部長下台,我對你非常肯定,但一個法務部長如果連最基本的依法執行都做不到,我實在無法接受,你剛剛講的理由根本不是理由,誠如本席剛才所說,現在只有7個人處於這種狀態,不執行這7個人的死刑我同意,但其他45個已經窮其一切而不可行的死刑犯,必須執行了,詎料你竟然不做任何簽署。

  70. 羅部長瑩雪

    我們的慎重是,除了前任做的事之外,我接任之後還要再做一遍,不能因為前任已經過濾過就完全不再過濾。

  71. 吳委員育昇

    去年總質詢時,我本來就想質詢這個議題,但考慮你剛上任,後來那一段時間又有政治情況在變動,就沒有在法務部的質詢當中問你這個問題,既然已經過了秋決的時間,現在春天到了,是春決時間,請問你可不可以承諾在今天總質詢結束之後立即啟動執行槍決?

  72. 羅部長瑩雪

    好,我們會走我們的程序,因為同仁還要進行內部討論,把每個案件調出來仔細看。

  73. 吳委員育昇

    在此我要附帶跟院長溝通一個觀念,不要再以國際人權組織的要求、人道組織的要求、國內廢死聯盟的要求為由,我們國家要依民意、刑法施政,一切都以法治為主,我們沒有違背聯合國、任何人權組織的要求,千萬不要繼續不實施。我在地方走動時一直強調一個觀念,現在黑社會組織一再以就算判死刑也不會執行、不用怕的角度收買小弟代人償命、殺人,這種耳語如果繼續在台灣社會留存,做為立法委員,我覺得非常難過,所以不管誰當法務部長,我一定會要求法務部做這個工作,要求幾任法務部長後,我發覺行政院院長的角色非重要,顯然過去幾個月你和羅部長的業務溝通、指導都沒有談到這一塊。

  74. 江院長宜樺

    這不是事實,容我向委員報告,當我們要選擇、徵詢一位法務部長時,有幾件重要的事情要溝通,其中之一就是執行死刑的態度,和羅部長討論之後,我們對這方面的共識是一致的,那就是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既然現在仍然有死刑,如果死刑犯已經窮盡非常上訴甚至聲請釋憲等各種途徑,沒有其他疏漏或救濟的必要時,我們就要適時執行,這一點,羅部長和我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所以,第一,我們不是沒有討論,第二,我們的看法是一樣的,會在適當的時候執行死刑,但是究竟是從哪一個死刑犯、哪一天執行,我不予干涉,會由羅部長本於他們的職權做最好時機的判斷。

  75. 吳委員育昇

    謝謝院長,我也不會用什麼標準要求羅部長優先執行誰的死刑,但是法務部要趕快執行,如果不執行,絕對會成為違法的法務部長。

  76. 羅部長瑩雪

    好,謝謝。

  77. 吳委員育昇

    人民要安全,核四如果沒有辦法順利通過安全檢查並順利運轉的話,怎麼辦?本席的選區─石門是核一廠所在地,李委員慶華的選區─金山是核二廠所在地,經濟部張部長曾在過年前主動表達一個觀念─如果核四廠無法順利運作,經濟部內部已經在評估核一廠到核三廠的延役方案,在此之前,馬總統本來希望能如期關閉核一廠到核三廠,因為核一廠的執照到107年就屆滿了,請問張部長,現在是不是已正式評估核一廠到核三廠的延役問題?

  78. 張部長家祝

    其實我們一直在評估現有核電廠的除役和延役問題,因為穩健減核就是核四能正常營運,但核一、核二、核三除役的計畫無法執行的時候,為了供電的穩定性,我們必須考慮核一廠、核二廠的延役,因為如果核四無法正常營運,核一、核二又除役,104、105年以後就會逐漸產生供電穩定性問題。

  79. 吳委員育昇

    你們真的有在評估核一、核二延役的問題?

  80. 張部長家祝

    沒有錯。

  81. 吳委員育昇

    如果這樣,上個禮拜新北市政府沒有通過乾式貯存槽執照的審查,怎麼辦呢?

  82. 張部長家祝

    乾式貯存槽的水土保持計畫在執行過程中,新北市政府一直有一些意見,我們已根據每次的意見修改,基本上我們一直依照新北市政府的要求通過、執行。

  83. 吳委員育昇

    張部長,你有把握乾式貯存槽所有水土保持計畫可以符合新北市政府的要求?

  84. 張部長家祝

    我們一定會符合規定。

  85. 吳委員育昇

    核四的問題呢?你現在是不是已經放棄核四安全運轉而往核一、核二延役的方向走?

  86. 張部長家祝

    完全沒有。

  87. 吳委員育昇

    沒有?

  88. 張部長家祝

    我剛才講的意思是,我們必須針對各種情況進行妥善的準備,按照原來的計畫,核四要在今年年中─6月底之前做完安全檢測,這個工作目前進行得非常順利,除了少數一、二項我們希望不要延誤時程之外,其他部分我們有把握在6月底前完全完成安全檢測工作,然後循行政程序進行後續相關的審查工作。

  89. 吳委員育昇

    你是指現在兩個是同步進行的?

  90. 張部長家祝

    對。

  91. 吳委員育昇

    若在6月份做完安檢,有沒有預估裝填燃料棒的時間?

  92. 張部長家祝

    裝填燃料棒不是我們可以預估的,因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育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