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四是兼顧避免核災與避免限電致經濟崩盤的生命議題「本席覺得核四是一個生命議題─「安全的生命」和「活下去的生命」」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在核四公投議題上,政府應大力宣傳行政院的立場「政府應大肆宣傳,就行政院的立場、內政部的立場,你本來就應大力宣傳」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四問題不能以個人生命相逼,絕食者的生命問題與核四、公投問題應分開,後者須理性處理「核四的問題豈能以個人生命相逼」發言紀錄
- 吳委員育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剛剛有幾位民進黨委員質詢你,2008年馬總統當時獲得七百多萬票,你知道謝長廷拿多少萬票嗎?他拿五百多萬票,其實他們兩個人總加起來的票數,早就超過公投法的一半,你剛才在詢答時表現得很憨厚,其實你也說那是雙二分之一,本席知道你的理念是對的,而且我覺得你在這裡答詢時應該很清楚地講:「不能以馬總統7百多萬的得票數未超過公投法應投票的一半」。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答復。
- 李秘書長四川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委員問我的是「馬總統7百多萬的得票數」有沒有過公投法的門檻。
- 吳委員育昇
你很老實!
- 李秘書長四川
因為他說,所以我就這樣回答。
- 吳委員育昇
你太老實了!其實這個問題的本身是一個陷阱,若以公投的議題來比擬,500多萬票是支持謝長廷的意見或700多萬票是支持馬英九的意見,如果它是一個公投議題的話,最後支持馬英九的意見還是會過呀!所以不管是對人或對事,只要正反雙方的人都出來的話,就有可能達到目前公投法的規定。
- 李秘書長四川
對,沒錯。
- 吳委員育昇
本席支持陳部長剛剛提及的角度,儘管過去6次公投都未能通過,但是,本席認為核四公投並不一樣,連李登輝老總統都站出來表示贊成興建核四。本席覺得核四是一個生命議題─「安全的生命」和「活下去的生命」,安全的生命是怕再發生類似褔島災變;活下去的生命是怕台灣變成如同爛泥田致全數敗亡,經濟因限電而崩盤。現在主張停建核四或認為應該要興建核四的雙方動員出來的量能,不能拿過去6次的公投都沒有過來比擬,儘管本席對降低公投門檻持不反對的開放態度,但核四議題重大到正反雙方都會傾巢而出,我還是希望陳部長應強化剛才所提的論述,政府應大肆宣傳,就行政院的立場、內政部的立場,你本來就應大力宣傳,對不對?
-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對。其實我剛才表示前6次公投未通過,不代表未來的議題不足以吸引過半的人來參與投票,對我個人來說,前6次公投議題未能引起我的興趣,所以我就不會去投票。但是,核四這個議題攸關電價、經濟發展及核能安全的問題,我想大家就會很有興趣。
- 吳委員育昇
今天朝野都要共同面對一個情勢,當年民進黨由柯建銘、陳其邁、邱垂貞領銜提案的內容與現今國民黨的內容一模一樣,沒有任何改變,我從未聽聞民進黨執政時所指稱為「鳥籠公投、不公不義」。基本上,我今天並非主張不能提出公投法修正,只是我覺得由陳水扁擔任總統、民進黨執政時的公投法,現今卻被指稱是國民黨的不公不義、是馬總統的不公不義,你們是承受當年陳水扁時代民進黨執政時通過公投法的相關規定,卻還指稱你們行政院是鐵板一塊!
請問李秘書長,倘若林義雄先生絕食致陷於生命危險的情境,政府可否強行施予急救?
- 李秘書長四川
若林義雄絕食陷於生命危險情境,我們已請衛福部從法律、人權、人道各層面研議處理方式。
- 吳委員育昇
謝謝李秘書的回應,你說到一個重點,依衛褔部所掌的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的規定,可以進行緊急傷病的處理及現場的急救送醫。
接下來請部長回答,因為消防法亦有相關的規定,請部長要特別注意,這部分與內政部有關,在消防法中亦有緊急救護辦法119的設置。我現在要請問兩位的問題是,如果需要緊急救護,但現場卻有人拒絕,你們如何處理?
- 李秘書長四川
其實應變的狀況,我們在私下也有所討論,對於可能的狀況,我們都有所模擬,在必時依法可以強制的部分,我們還是會予以強制送醫。
- 吳委員育昇
部長的看法與秘書長有沒有不一樣?
- 陳部長威仁
從人道的觀點來講,應以人命為最優先的考量,希望林義雄先生可表達意思,但沒有必要因而犧牲生命,應以這樣的觀點來思考,不要阻撓我們去救援他。
- 吳委員育昇
依據現行緊急救護辦法的規定,若當事人的意識清醒而拒絕就醫,救護人員應予以尊重,目前緊急救護辦法的規定在實務上是這樣的做法,我想這部分兩位應該同意;但如果他已陷入昏迷的情況,你們就一定要予以救護。若有人阻擋也應予以排除,就法理而言,阻擋之人涉及殺人或遺棄罪。換言之,阻擋之人非但見死不救,還阻撓緊急救護。民進黨吳秉叡委員說:「憑什麼去救」、「你們憑什麼緊急強制送醫?」,我說:「憑的就是不能見死不救」。「不能見死不救」是一個自然法的觀點,今天依中華民國的法律之下,不論是消防法或緊急醫療救護法都有強制性規定,若當事人意識清醒拒絕就醫,救護人員應予以尊重,但如果他一旦陷入昏迷、生命危急的情況之下,就一定要依法強制送醫,若有人在現場阻撓醫療救護人員依法強制排除,請問秘書長可不可以代表行政院答覆本席的這個觀點?
- 李秘書長四川
依法要這麼做,絕對沒問題,我們絕對會這樣處理。
- 吳委員育昇
本席要再次提醒,若有人要阻止陷入昏迷的林義雄被緊急送醫,其就涉及刑法上的殺人罪或遺棄罪,這些都是刑法上非常嚴重的犯罪,所以我要呼籲社會各界不要把這個問題當成「政治的問題」或「什麼非死不可,他要殉道、要犧牲生命,好像國家對他就莫可奈何!」我覺得這個問題的本身非常嚴重,所以馬總統和江宜樺院長都親自探訪林義雄先生,也表達人道等各方面的觀點,而且台北市長郝龍斌就後續的處理,也派出仁愛醫院的救護車及緊急醫療小組到義光教會門口。請問秘書長知不知道?
- 李秘書長四川
我有聽說了。
- 吳委員育昇
這個事情能不能請秘書長與郝市長好好地溝通傳達?
- 李秘書長四川
是。
- 吳委員育昇
也就是說,我建議現場除了醫療小組在義光教會待命,應該還要有警察人員協助,萬一如果林義雄先生陷入昏迷,我們要緊急救護被現場民眾阻止,一定要依法強制排除,甚至將阻止民眾以現行犯逮捕,我認為阻撓救護如同殺人,天理難容!若真有人阻撓緊急救護,我覺得一定依法排除,此一問題可否請部長要求警政署責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一定要依法協助配合。
- 陳部長威仁
是,我一定會轉達。
- 吳委員育昇
請警方協同勤務配合,相互搭配。
最後,我要講的是,請各位一定要了解,林義雄先生的生死問題與核四,其實無從相比、毫不相關,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都無法處理林義雄先生的問題,只有醫生可以處理林義雄先生的生命問題。民進黨提出的核四公投特別條例,尚須經過立法程序,國民黨就算同意通過公投法門檻的修正,亦須經由立法程序,因此,在時間上緩不濟急,林義雄以死相逼,不但為難馬總統、江院長、國民黨,同時也為難朝野各黨立法委員及國、民兩黨的黨主席,核四的問題豈能以個人生命相逼。
如果將來核四公投通過同意興建核四,林義雄先生還是不滿意,他要的就是廢除核四。也就是,「你若要蓋,我就死給你看!」,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我們在這裡討論公投法或任何法律的修正案能夠幫林義雄先生解決問題嗎?
- 陳部長威仁
我想林義雄先生意見的表達,大家已經都瞭解了,當然朝野雙方應該坐下來好好討論,就像李總統所講的,這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安全問題,今天還有企業界人士說這是一個專業問題和科學問題,這個問題並不是不能討論,實在不需要白白犧牲自己的生命,我認為這樣的方式並不好,就對於生命的尊重而言,不要這樣做比較好。
- 吳委員育昇
我覺得政府部門在處理核四問題及林義雄先生的信的時候,應該儘量把它分成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對林義雄先生生命的尊重、愛護與疼惜,另外一個部分則是要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針對核四或公投的問題,必須要堅持理性,勇敢去面對。對林義雄先生可以感性一點,對於核四及公投的問題,則必須完全理性、勇於負責。政黨政治秉於權責,一定要勇敢面對,只有把這兩件事情分開的時候,你們的處理或者是我們在立法院的辯論才會有意義。民進黨今天說要繞行立法院七圈,接著又要拿著燭光到總統府去,那又怎麼樣呢?民進黨自己提出的特別條例,禮拜五才要開始進入院會,這也緩不濟急啊!何苦用這樣的方式來為難大家、來為難台灣2,300萬人?這是大家生命當中不可承受之重啊!
林義雄先生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他的意見,基本上我們不批判他。我要很明確的講,我們尊重他的選擇,我們不批判他,可是我們不能支持他,如果支持林義雄先生這種方法的話,萬一李登輝先生說核四如果不興建的話,那麼他就絕食到死,請問這又該怎麼辦?他是一個老總統啊!他比林義雄還大尾,政治的輩份更高、政治的歷練更多,如果今天李登輝說核四不興建,他就要絕食到死,請問台灣該怎麼辦?兩個王不是穩死的?而且這兩個王都是基督徒,兩個人都是信耶和華,都是上帝之子,那該怎麼辦?所以我才說站在行政院的角度,不只要去探視林義雄先生,而且也要不斷論述與釐清,這是兩件事情,除了表示對生命的尊重與珍惜,也要展現對整件事情的堅持與理性。政府部門一定要用這樣的方法,否則請你回去向院長及總統報告,現在台灣社會當中可能有人會誤會總統的態度是不是軟化了?行政院的態度是不是軟化?國民黨的態度是不是軟化了?經林義雄這樣一威脅,到最後馬英九總統和國民黨不得已只好說核四不運轉,請問秘書長,你認為是不是會這樣?
- 李秘書長四川
我在前面的答詢當中已經講得很清楚,所有的門檻還是要依照公投法目前已有的規定來規範。就立法院所提的所有提案而言,站在行政院的角度,當然我們尊重委員的提案。
- 吳委員育昇
不管是藍是綠,反正有提案就予以尊重並進行討論,到時候行政院再表達你們對於法律修正的意見就可以了,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育昇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