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於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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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核四停建才是明智之舉,而非安檢後封存「因此,停建才是明智之舉」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質疑核四封存後再啟動成本龐大,認為將該筆費用用於發展綠能或補助電費較明智「若用這筆龐大的費用去發展綠能,或補助可能調漲的電費,不是比較明智嗎?」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質疑核四封存的意義,指出從啟封到供電需3、4年「那封存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發言紀錄

  1. 潘委員孟安書面意見

  2. 一、核四停建 才是明智之舉

  3. 行政院宣示,「核四一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核四二號機全部停工」。請問

  4. 一號機安檢由哪些國內外專家執行,是美國(1979年三哩島事件)、俄國(1986年車諾比事件)還是日本(2011年福島事件)?這些國家在發生核災之前,難道電廠沒有經過嚴格的安檢?民眾對安檢結果會有信心嗎?安檢過程可能發生修正、補強的費用又是多少?103年度核四編列的81.23億元要用在哪裡?有必要花嗎?

  5. 一號機若選擇封存,台電說,美國封存後再啟動,增加成本約30億美元(約上千億台幣),此金額還不包括封存期間維護費,若用這筆龐大的費用去發展綠能,或補助可能調漲的電費,不是比較明智嗎?且從啟封到真正供電,需要長達3、4年的時間,那封存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6. 5/5經濟部到本院經濟委員會進行的「核四一號機不施工、二號機全部停工所涉原興建計畫之調整、現行預算之修正及法規之適用」專案報告中指出「103年度需增加1、2號機封存前置作業等相關工作費用;至於實際封存後所需之費用,包括監測、維護、品保紀錄等,應發生於104年度及以後年度,其金額尚在評估之中。」104年度及以後年度都還要編列預算,是否仍是錢坑、無底洞,且違反立法院102.02.26「核四案公民投票有結果前,不辦理追加預算」的決議?

  7. 因此,停建才是明智之舉,部長是否能同意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潘孟安本人的發言。